普法小知识劳动者在建筑工地工作时受伤

法律问题

张先生年三月初开始在某项目工地做泥工,单位没有和他签订劳动合同。6月28日他在工地工作时,意外摔伤导致手臂骨折,张先生担心因为单位没有和他签订劳动合同,会导致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于是来电咨询在工地工作时受伤,单位没有和他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法律规定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第五条健全工伤认定所涉及劳动关系确认机制。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与其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加强施工现场劳务用工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施工期内督促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建立职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等台账,对项目施工期内全部施工人员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施工人员发生工伤后,以劳动合同为基础确认劳动关系。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照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及其他劳动者证言等证据,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相关方面应积极提供有关证据;按规定应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而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律师答复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施工人员发生工伤后,以劳动合同为基础确认劳动关系。张先生在工地工作时受伤,单位没有和他签订劳动合同,是可以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照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及其他劳动者证言等证据,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如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能确认张先生和施工企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作出工伤认定,张先生可以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与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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