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年5月的记账凭证中,会出现核销年10月、11月工人工资的票据?”六枝特区区委第七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在巡察郎岱镇的过程中,查阅该镇财政所财务资料时,对核销保洁员及门卫的工资清册产生了疑问。
巡察组组长觉得这里面可能有问题,但一时又想不出症结在哪里,于是便召集全组人员召开组务会对这一疑问进行讨论、分析,最后决定逐一走访工资发放清册上的保洁员和门卫,面对面进行核实。说干就干,随着走访的深入,巡察组嗅出了问题的端倪。经核实,2名门卫、3名保洁员八年前就领取了工资,并且造册发放工资比实际发放工资多了元。
“这里面有没有猫腻?少发放的元到哪儿去了呢?会不会有人心存侥幸自认为手段高明,利用保洁员、门卫工资打小算盘、动歪脑筋?”
为进一步一探究竟,巡察组按程序找到经办人周某,开始了一场严肃的谈话。
“周某,你是否清楚巡察组进驻你镇开展巡察工作?”
“知道的。”周某答道。
“是否有需要向巡察组说明的情况或事情?”
“没有,我在工作期间严格遵守纪律,认认真真做事,没有需要向巡察组说明的情况或事情”周某道。
“那你看看这份花名册是怎么回事?”巡察组人员将核销保洁员及门卫工资花名册复印件摆在了周某面前。
“这……我确实核销过这笔钱,由于以前工作太忙了,没有来得及及时报账,当财政所通知我还有一笔借款没有核销时,才想起这个事。”周某支支吾吾地说道。
“只是因为工作忙吗?为什么后来镇上对你经手的账务进行清理核算时,你还是没有将这笔钱提出来核算?事隔八年之久才冲销?”根据掌握的情况,巡察组步步跟进。
“我……”周某涨红了脸说不出话。
“年保洁员和门卫每月领取多少工资?”见周某不说话,巡察人员继续问道。
“保洁员一个月工资元,门卫每月工资元。”
“你造册核销的又是多少?”
“3名保洁员2个月工资6元,2名门卫2个月工资元。”
“你实际支付给他们的工资是多少,至今有没有补发给他们……?”
在一步步渐进式追问下,周某败下阵来,如实交代了自己违纪违法的问题。
“是我错了!当时我负责发放某住宅小区物业工人工资,由于小区住户物业管理费交纳不及时,只能按所收取的物业管理费发放工人工资。后来,没有钱了,工人又催得紧,我在镇财政借资用于发放他们的工资。后来动了歪心思,造册时就虚增保洁员、门卫工资,心想都过去八年了,不会再有人过问此事,于是就虚增了元来冲销,没想到还是被你们发现了。”
真相明了,周某因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虚增支出骗取公款元用于个人生活开销,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这次巡察经历让我感到,乡(镇)基层巡察就是要善于发现小问题,但小问题也不是直接地写在脸上、浮在面上,总是隐藏在看似正常的表象下面,流露在不经意间。巡察不能放过‘小疑惑’,虽然通过查清‘小疑惑’,只是发现了‘小问题’,但只有通过发现一个个‘小问题’,才能使基层党组织感受到党纪的严肃性进而在落实主体责任上上紧发条,更加认真、严肃地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第二巡察组组长深有感悟的说道。
(六枝特区委第二巡察组高良翠 李寒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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