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非师范类毕业生报到证改派办事指南

全国统招的大学生在毕业时,会得到学校下发的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需持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道,用人单位也会凭借就业报道证为应届生办理入职、落户、档案转递等手续。但是有些毕业相改变自己的就业意向,就需要改派报到证,那么就业报到证应该如何改派呢?

申报材料

报到证改派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两中常见情况需要用到的申报材料如下:

省内应届毕业生待就业改为省外就业

(1)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2)毕业证(结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3)报到证原件;

(4)就业证明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详情如下:

①就职单位为政府单位需要提供《公务员录用通知书》;

②就职单位为国企或者事业单位需要提供《就业协议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的《劳动合同》三者中其中一份;

③就职单位为私企或者民营企业(即个人档案未存放在公司,托管于人才服务机构),需要提供《就业协议书》、《派遣合同》、《劳动合同》三者中其中一份,同时还需要提供《档案接收函》、《人事代理协议》、《调档函》三者中的其中一份。

就业一年内调整为待就业或签约新单位

(1)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2)毕业证(结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3)报到证原件;

(4)《解聘证明》、《离职证明》、《毕业生与就业单位接触就业协议》三者其中一份;

(5)就业证明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若调整为待就业则无需提供),详情如下:

①就职单位为政府单位需要提供《公务员录用通知书》;

②就职单位为国企或者事业单位需要提供《就业协议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的《劳动合同》三者中其中一份;

③就职单位为私企或者民营企业(即个人档案未存放在公司,托管于人才服务机构),需要提供《就业协议书》、《派遣合同》、《劳动合同》三者中其中一份,同时还需要提供《档案接收函》、《人事代理协议》、《调档函》三者中的其中一份。

报到证改派流程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以及主管部门协商离职后,需要请用人单位以及主管部门帮我们出具一份书面的同意解约材料并加盖公章;

如果毕业生选择重新就业,需要将原工作单位的就业协议书、离职申请、同意解约资料、报到证一并交还给毕业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的相关老师;

就业指导中心的老师审核无误后,会给我们新的就业协议书;

然后招生就业处会对上述我们提交的四份资料进行审核,然后整理,并报告给教育厅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教育厅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无误,会为我们办理改派手续。

注意事项

毕业生的就业去向调整、改派等手续,只能在两年择业期内办理,逾期相关部门将一律不再受理;

毕业生到北上广深厦等地区的事业单位就业,需要提供该地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审核表;

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时,需要提供本人签字的委托书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若是因用人单位毁约或者其他因素,毕业生不得不放弃原单位改派时,可以不提交用人单位盖章的解约协议,但是毕业生需要撰写一份书面申请,并请就业主管部门核实;

就业报到证改派,是按月集中办理的,所以周期过长的问题是不需要担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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