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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全省法院服务保障
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十大典型案事例
今年年初,江西省委、省政府立足江西发展新方位、新阶段,把握发展新态势、新趋势,作出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重大决策部署,加速推进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今年以来,江西全省法院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一号改革工程”决策部署,坚决扛起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职责使命,将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优化升级落实到司法工作的全领域、全流程、全环节,为全省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贡献了法院力量,形成了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江西法院品牌和特色。
年11月1日,是江西省第二个“江西营商环境日”,也是江西省推进“一号改革工程”以来的首个营商环境日。为全面总结宣传全省法院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工作的探索和创新,江西省法院评选了年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十大典型案事例,涉及服务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加快“僵尸企业”出清、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创新柔性执法、推进多方多元诉源治理、提升办理破产法治化便利化专业化质效等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多个方面。这些案事例体现了全省法院聚焦“做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持续以第一等的力度、第一等的举措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全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和智慧。
事例1
宜春法院构建“3+1”工作机制
紧盯企业需求提供高效优质司法服务
01
为精准服务宜春重大项目,推进府院联动机制走深走实,高效兑现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江西宜春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双“一号工程”决策部署,聚焦宜春打造全省营商环境一等市定位,立足司法职能,创新工作举措,全面提升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性、有效性和针对性。
随着宜春市大力推进锂电产业建设,打造“亚洲锂都”品牌,国内锂电新能源头部企业宁德时代、国轩高科、比亚迪等陆续进驻宜春,一大批重大项目相继落户。但重大项目在引进、落地、投产阶段往往会遭遇到一些矛盾纠纷,如何妥善化解诉讼纠纷,考验着当地法院的司法服务能力。宜春中院敏锐捕捉到这些项目落地宜春过程中的司法需求,去年年底,指导袁州区法院在经开区法庭率先设立党员法官重大项目工作室。1月15日,宜春中院与宜春经开区管委会挂牌成立了宜春市府院联动工作经开区联络处,旨在通过“政府+法院”联姻联动,合力破解破产案件攻坚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推动我市“僵尸企业”依法有序出清。法官工作室、联络处经江西省电视台都市频道直播报道后,社会反响热烈,宜春市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工作年第一次会议决定在全市推广上述经验做法。
为高效兑现企业合法权益,根据执行合同指标对标提升方案要求,结合我市法院执行流程集约化改革工作实际,今年1月,宜春中院印发了《关于在全市法院全面推行“惠企快执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在全市法院设立惠企快执中心。重大项目法官工作室、府院联动工作联络处、惠企快执中心优化营商环境“三驾马车”正式构建。“三驾马车”运行过程中,存在涉企信息不能实时共享、服务举措无法一屏统览、一网通办等短板,宜春中院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集成,4月28日,上线了自主研发的“宜春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信息平台”。至此,形成了“三驾马车+一个平台”(三驾马车:重大项目法官工作室、府院联动工作联络处、惠企快执中心;一个平台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信息工作平台)工作机制。
02
一是注重精度,建立重大项目法官工作室。法官工作室从信息决策、审判执行、风险防范等方面,多维度为宜春重大项目提供精准式、一对一司法服务。在与园区管委会、发改委等职能部门主动对接的基础上,动态建立了重大项目清单。根据项目清单和司法需求,有针对性组建以院领导为主任,业务部门负责人为队长,员额法官为骨干的司法服务团队。对重大项目因征地、拆迁、建设工程、股权交割、重大财产处置等引发的诉讼或执行案件、重大事项,工作室全程会同项目主管单位研判分析,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对重大项目涉诉涉执案件,构建了“快立、快审、快执”便捷通道,以快速高效的司法服务,扫清重大项目落地障碍。
二是延伸广度,建立府院联动工作联络处。联络处从日常走访、信息流转、工单办理、反馈回访等方面,全流程为园区企业提供普惠制、点对点司法服务。联络处由园区管委会和法院分管领导共同担任主任,园区相关职能部门和法院审判业务庭室负责人为成员,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进驻现场办公,建立了日常联席会议、双向工单流转、涉企信息共享等机制。对涉企纠纷诉前调解、重大案件会商、僵尸企业出清,项目招商、社会综合治理,企业上市、并购、重组等事项,园区管委会、法院均可通过联络处召开联席会议协调,向对方派发工单流转办理。
三是加快速度,建立惠企快执中心。惠企快执中心按照“一支队伍、一本台账、一套机制、一项流程”的工作思路,以信息化服务平台为依托,创新推行执行“工单模式”,实行“四级案件”管理制度,对微小标的、追索劳动报酬等事实清楚、情况简单的易执案件由快执团队在15日内执行到位;对适宜和解的案件,主动推送至调解组织或行业协会,开展执前和解,并对和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对情况复杂、牵涉面广、影响大的案件,由执行局另行组织团队进行攻坚或“执转破”,并纳入院庭长专门监管。
四是融合深度,建立营商环境信息工作平台。为提升司法服务的高效化、便捷化、精细化,自主设计研发了“宜春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工作平台”。平台由“一网两端、五中心、一平台”组成,包含破产案件管理、重大项目法官服务、府院联动等六大模块,整合了分散在法院各个部门涉企服务职能,打破了涉企司法服务的“信息孤岛”“数据烟囱”。
03
法官工作室突出一个“精”字,为全市重大项目落地、投产提供一对一、精准式的司法服务;联络处突出一个“广”字,借助府院联动机制实体化运行,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常态化的司法服务;快执中心突出一个“快”字,高效兑现企业的合法权益,让手上的生效判决变成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工作信息平台突出一个“深”字,整合“三驾马车”所有的司法服务功能。企业只要一次注册,便可共享宜春两级法院全方位的司法服务,真正实现了“企业少跑腿、数据多跑路”,构建了从审判到执行全方位、闭环化的服务机制,形成了“四轮驱动”式宜春法院营商环境工作特色。
04
宜春法院“3+1”营商环境工作机制,是该市法院找准司法服务切入点,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之举,运行后成效明显。累计对接服务锂电产业等重大项目余个,共计走访企业余家,开展法律咨询服务余人次,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余个,审结的破产案件数量相当于前五年之和。上半年该市办理破产、执行合同指标均排名全省第一,相关工作成效得到省高院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事例2
鹰潭法院府院联动优势互补
同向助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01
府院联动,为破产审判而生。在破产程序推进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职工安置、维护稳定、信用修复、税收优惠、资金保障等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江西省鹰潭中院打出府院联动的“组合拳”,于年9月建立了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会同税务、市场监管、公安、发改、财政、金融、国资、社保等19家部门共同发力,有效破除制约市场化处置企业破产债务的体制机制性障碍。通过法院的司法权和政府的行政权有效衔接、紧密配合,鹰潭两级法院顺利推进了弘能管材、六国化工、括苍山水、博沃置业等破产案件的审结。
府院联动,为法治政府而立。该市府院联动领导小组充分认识到,“联动”不仅是法院的单向需求,也需要政府与法院相向而行、相互支持。在行政争议诉前化解、重大案件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司法建议通报反馈、非诉案件裁执分离等领域,政府也需要法院助力。通过定期召开府院联动会议,由府院联动领导小组在会前向法院与政府职能部门征集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协助单位需拿出相关的解决方案,并通过会议纪要或者联合发文的形式明确各单位职责。通过积极探寻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叠合”区域,该市已经初步形成了纵向全层级覆盖、横向宽领域联动的府院联动工作格局,实现了力量联合、风险联控、社会联治。
府院联动,为营商环境而优。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作为全省推进的“一号改革工程”,成为了该市府院联动的重要领域。为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鹰潭中院联合市工商联建立联系协调机制,确定由非公企业维权中心以“情况反映函”或“维权中心意见函”的形式转交企业诉求。法院对企业的诉求依法处理、及时反馈,并对非公企业维权中心关切的维权诉求进行分析研判,发出风险提示,引导企业规范管理,依法经营。鹰潭中院与市金融办、人民银行鹰潭支行、银保监会鹰潭分局联合出台意见,并应市金融办的要求,开展了金融案件“雷霆执行季”专项行动,执行到位金额2.36亿元,为鹰潭地区降低不良贷款率贡献了司法智慧和力量。
02
一、压实联动责任,推动破产个案审结。针对疑难复杂的破产个案,鹰潭法院建立了“四个一”工作机制,即“一个破产案件、一个处置小组、一套工作方案、一班一抓到底”。通过对破产个案进行一案一议,逐一找出对策方案,鹰潭中院9个立案受理十年以上的破产积案在年底全部顺利审结。如鹰潭中院审理的江西皓玉面粉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案立案20年难有进展,在府院联动机制的有力保障下,形成了由政府主导风险管控与事务协调、法院主导司法程序的一体化处理模式。该案中,法院积极协调市自然资源局划分破产企业土地红线,依法对土地进行收储;协调人社局保障职工改制费用问题;协调信访局做好维稳工作等,最终保障企业顺利退出,盘活了.72亩土地,平方米房屋,处置了1.1亿余元债权(其中抵押债权万元),安置了位员工。
二、创新联动举措,破解“办理破产”难题。除了推进破产个案审结,鹰潭法院还将府院联动机制作用于解决破产审判的共性问题。一是针对破产企业注销慢问题,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签署备忘录,就建立破产企业简易注销机制,免破产企业注销公告程序达成一致意见。二是就破产企业档案管理难问题,联合市档案局出台非国有破产企业档案处置办法,保障破产企业财务账册、土地权证变更、职工个人档案、人事任免等材料档案的安全。三是针对管理人履职不便问题,联合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局建立“绿色通道”,实现破产管理人履职“一窗受理、一窗分发、一窗办结”,极大提升了管理人履职效率。四是针对无产可破案件资金保障问题,鹰潭中院积极推动市政府将无产可破案件的破产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由财政拨付50万元作为破产保障资金。
三、延伸联动内涵,发挥府院优势互补。紧盯发展中的现实问题、重大风险、突出矛盾,积极探寻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叠合”区域,形成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叠加效应”。一是设立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站,深化府院合作,延伸司法服务,创新助企举措,开展“百名法官进百企”活动,为企业提供“零”距离、“订单式”法治服务,帮助园区企业提高法律意识、防范法治风险、调处涉企矛盾纠纷、引导诉源治理等。二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精准对接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推动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三是深度参与社会治理,助力法治政府建设。通过建立全覆盖的府院联席会议制度、长效化的府院沟通协调机制、日常性的府院联络工作机制,抓好重大案件协调、重大矛盾化解、重大改革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重大风险防范,充分发挥府院优势互补作用,让府院联动更有建设性、更富生命力,成为鹰潭法治政府建设的助推器。
03
通过在政府和法院之间建立常态化的联络沟通协调机制,实现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和有效衔接,是维护群众利益、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具体实践和有效举措。府院联动机制在鹰潭运行两年多的时间里,形成了“府”领全局、“院”为主导、“联”是重点、“动”乃核心的鲜明特征,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优势和法院的专业优势,实现了“1+12”的协作效果,有效破解了破产难题,也大力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为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共建法治鹰潭贡献了司法力量。
04
近年来,在府院联动机制的保障下,鹰潭中院年、年破产审判高质量考核位居全省第一方阵。破产案件平均审理期限为92.62天,同比缩短了31.1天;共处置债权21.56亿元,处置金融债权6.06亿元,处置房屋24.94万平方米,处置土地.55亩,安置职工人。通过营商环境服务站,收集意见建议33条,参与协调解决问题63个;受理涉企纠纷件,最终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件,调撤成功率达45.92%,司法确认件。营商环境服务站工作模式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并作出专门批示。
事例3
九江法院打造一站式办理平台
实现破产事务集约办理
01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双“一号工程”决策部署,江西省九江中院牵头组织该市工信局、司法局、行政审批局、金融办等五部门成立九江市一站式破产事务服务平台暨破产事务公共服务中心,负责引导困境民营企业在进入破产程序前开展预重整,提供预重整的咨询指导、需求发布、项目推广、并购洽商等服务。集聚司法调解、律协、破产管理人协会等各方资源,线上线下同步为群众提供破产法律咨询、申请和办事指导、组织开展破产和解,消除破产法律服务供给不足的“痛点”。
该中心由九江中院事先提出工作方案及工作细则,报经九江市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与九江市政务服务中心沟通设立线下窗口。由于一站式办理平台的工作开展涉及到全市两级法院及市、县(区)所有府院联动政府部门,部门众多,沟通、联动存在较多困难。九江中院通过任务分解的方式,由两级法院负责逐个沟通各辖区的府院联动政府部门,最终通过赣政通APP建立了覆盖全市两级府院联动单位的沟通网络,确保破产一站式办理平台各项工作能够保质保量完成。
02
一是以点带面,拓宽府院联动广度。该平台设立个名窗口常驻岗位,由九江中院及破产管理人协会共同负责经费支持。平台工作人员在上岗前由破产管理人协会负责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重点培训,主要负责集约办理破产管理人交由全市、县(区)两级府院联动领导小组所有成员单位处置的各项破产事务。破产管理人可以将需要各政府部门帮助完成的事项材料递交平台工作人员,由平台工作人员通过赣政通APP反馈至市、县(区)两级政府部门前期确定的联络员处,相应政府部门在收到材料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平台工作人员反馈意见并提供书面材料,平台工作人员在收到反馈意见及书面材料后当日通知管理人领取反馈意见及书面材料,提高破产管理人的工作效率。
二是多方合作,拓展破产服务受众面。九江市一站式破产事务服务平台暨破产事务公共服务中心由市中院、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局、市金融办五部门共同成立,由各部门及破产管理人协会轮流派驻专业人员坐班,引导困境民营企业在进入破产程序前开展预重整,提供预重整的咨询指导等服务。同时为群众提供破产法律咨询,组织开展破产和解,为破产程序中涉及到的各方当事人提供服务,破解破产法律服务供给不足等“难点”“痛点”问题。
三是优化线上设计,提高破产服务深度。九江市一站式破产事务服务平台暨破产事务公共服务中心在大力打造线下窗口的同时,也在着力推行线上平台的设立。前期由两级法院立足各自的府院联动机制,收集了全市两级涉及破产事务的政府部门的专职联络人的相关信息,以赣政通、赣服通APP为载体,建立了全面覆盖法官、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金融机构等多角色应用的集约化、无纸化办公系统,当事人可通过赣服通APP向中心提出相关需求,中心通过赣政通APP与全市两级府院联动部门保持联系,及时反馈,结合政务服务中心的线下窗口,实现所有破产事务线上线下一体化、全覆盖“一站式”服务。
03
一站式破产事务服务平台暨破产事务公共服务中心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正式运行,有利于深化府院联动程度,提高破产管理人的工作效率,“只跑一次”就能完成多项工作,大幅降低办理破产工作的时间成本;有利于为破产程序中涉及到的各方当事人提供服务,破解破产法律服务供给不足等“难点”“痛点”问题;有利于破产事务办理流程全面留痕、动态监管,推动破产事务办理信息化、集约化、便利化,真正实现零时差反馈、零死角监督、零成本办理。
04
一站式破产事务服务平台暨破产事务公共服务中心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已建立覆盖全市两级法院及政府部门,承载市县两级府院联动体系,目前管理人向平台申请府院联动协助,能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部获得回复,真正做到了“一站式”快速服务。
事例4
南昌法院创新“执破直通”机制
加速“僵尸企业”出清
01
为了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在拯救“生病”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方面的重要功能,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部署,切实构建“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依法执结,无财产执行可供执行案件符合破产法定条件的依法破产”的工作格局,有效化解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且已终本结案的案件,公平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加速“僵尸企业”出清,促进执行积案化解,南昌中院一直将“执转破”工作作为破产审判工作的核心任务之一。但前期推进的效果并不明显,呈现出“执转破”案件移送、受理数量少,审理周期长、结案率低等特征。
后经分析研究发现,法院及法院内部之间沟通协调不畅、责任划分模糊、移送案件标准不明确、资金缺乏保障等问题是制约“执转破”工作推进的“拦路虎”,这些顽瘴痼疾不解决,南昌法院的“执转破”工作很难取得实质性的发展。
年初,为了解决“执转破”工作顽瘴痼疾,加快推进“执转破”工作的开展,南昌中院提出“执破直通”工作要求,明确指出要以问题为导向,探索建立“执破直通”工作路径。具体措施如下:一是加强领导,南昌法院将“执破直通”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执转破”工作领导小组,由两级法院的院长亲自负责,各个部门的领导作为领导小组成员,解决内部协调和执行力问题;二是根据实行情况制定、分解工作任务,出台、完善相关配套机制。如南昌中院在江西高院54件任务目标的基础上,根据南昌市执行案件多的实际情况,将任务数定为件,并分解到全市两级法院;还陆续出台了《关于贯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大执行转破产审判工作推进力度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化环境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转破”案件执行、立案、审查程序衔接若干问题的指引》及其他具体的相关工作通知,在工作实践中制定和实质性开始运用具有南昌特色的“执破直通”机制;三是加强过程监督,采取周报制度,每周对阶段性工作情况在全市法院院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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