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编制河北最新教师招聘1129人,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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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速览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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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号令)、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1号)、《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9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单位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经上级批准,拟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2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年2月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拥有百年历史的冀东名校,学校隶属于唐山市政府,由唐山市教育局主管,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为社会培养合格的幼儿园及中小学教师。

二、招聘原则和招聘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其中选聘9名,统一招聘3名。根据岗位不同采取选聘和统一招聘两种方式。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岗位1——9为“选聘”,其中:理论类岗位(专技岗位1、2、6、7)采取面试(答辩和说课)的方式进行,技能类岗位(专技岗位3、4、5、8、9)采取面试(答辩、说课和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岗位10——12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人员毕业时间截止到年7月31日之前。

8.报考校医岗位的,报名时已取得资格证书的需提供与报名岗位要求相一致的资格证书;高校毕业生受疫情影响没有及时取得资格证书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有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文件的要求,不要求必须提供资格证书,但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一年内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资格证书,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资格证书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岗位信息表

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年7月31日。

参加选聘人员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初始学历(高考后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类院校,本科专业须与研究生专业相关相近;参加统一招聘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初始学历(高考后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类院校。

应聘人员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岗位信息表》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其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应大体相同。

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是指年7月3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5周岁及以下是指年7月31日之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以此类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年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年8月7日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   

(3)面试方式。采用试讲及现场答辩的方式。

根据不同学科提供教材,指定章节,准备20分钟,试讲10分钟。对应聘者进行语言表达能力、学生及学科教学提问的测评。面试采取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满分为分。

(4)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盐山政务网发布。

3.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区分排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者,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均按此办法确定。

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前来报名、笔试和面试时应佩戴口罩并持有健康绿码、严格进行体温检测,有发热症状(体温≥37.3℃)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此次招聘,医院诊治。2、中高风险地区来盐人员要持有7日内一次核酸检测证明,且持有健康绿码,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

(四)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依据招聘计划数与考生从高到低的总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携带个人档案。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人员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盐山政务网公布。体检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职教中心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无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职教中心共同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在盐山政务网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内因弄虚作假或营私舞弊等情况被举报查实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待遇

本次招聘的教师为编外教师,工资标准参照在编教师工资标准执行,按企业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留任,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劳动合同。

五、组织机构

成立由分管教育副县长为组长,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职教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职教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县职教中心校长兼任。

六、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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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面试方式。采用试讲及现场答辩的方式。

根据不同学科提供教材,指定章节,现场准备30分钟,试讲15分钟。对应聘者进行语言表达能力、学生及学科教学提问的测评。面试采取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其它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满分为分。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并在盐山政务网和盐山中学   

五、组织机构

成立由分管教育副县长为组长,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盐山中学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盐山中学,办公室主任由盐山中学校长兼任。

六、有关要求

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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