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可以自愿放弃社保2022年起,单位这

在微博看到这样一个话题“自愿放弃缴社保后果谁负担”,阅读次数已经达到了2.3亿。

年受疫情影响,有不少企业让员工签订放弃社保的声明,有的是“自愿”的,有的是“被自愿”的。这样真的有用吗?对企业来说真的合法合规吗?

近日,人社部再次发提醒明确:

单位不给交社保“被自愿了”怎么办?

若发生公司强制不缴社保,并逼迫员工签相关证明的话,员工可以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84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不给交社保,员工有权要求补缴,也可以随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一定的经济赔偿。若发生公司强制不缴社保,并逼迫员工签相关证明的话,员工可以到当地的人社局咨询投诉。

①拨打纳税服务热线,以单位社保欠缴为由,进行电话投诉。

税务可以对公司和法人的失信行为通过增加税收、罚款甚至上报征信系统等手段来进行约束。一般来说,公司还是会畏惧这方面的。如果成功,公司会针对少缴的月份进行补缴。

②若补缴未果,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劳动仲裁只受理有关劳动法的事,不管社保,去了可能也会被推到税务部门去。而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就会按照社保缴纳相关法条,不管你和公司之前是不是私下约定过放弃社保什么的,都会责令公司补交,补交不成则补偿现金。

企业要重视社保缴纳!

作为企业,有义务给每一个员工缴纳社保,员工自愿放弃社保,企业将面临3大风险!

1.未缴纳社保期间,发生工伤等意外情况,企业逃不掉责任

不管是不是员工自愿放弃参保,只要公司未给员工缴纳社保,在工作期间意外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都得公司来支付。如果员工因公死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企业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如果员工要求补缴社保,企业%要补缴

虽然员工自愿放弃享受社保的权利,但企业不能放弃缴纳社保的义务。如果员工要求企业补缴,企业必须%补缴员工的社保。

3.企业社保逾期将面临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规避!社保缴纳6大误区

除了上面我们所说的员工自愿放弃社保,企业要承担责任外,以下这6个误区,统统是不合法的!企业和个人一定要引起注意,否则,可能后果很严重!

误区一:试用期不用缴纳社保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保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所以,企业在试用期间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误区二:单位可以按最低工资缴纳社保

根据《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60号)规定:

(1)职工上年平均工资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60%,按社会平均工资60%为基数。

(2)职工上年平均工资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按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

(3)职工上半年平均工资在社会平均工资的60%-%之间,按职工上年平均数为基数。

所以说,最低工资标准仅是法律规定的社保缴费最低限额,不是缴费基数,按最低工资缴纳社保是不合法的。误区三:不签合同就不用交社保

实务中,有些用人单位会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为职工缴纳社保,岂不知,劳动关系的确定可不仅仅取决于一纸合同,只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个人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社保就必须得交!

用人单位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缴纳社保时,员工可以提供以下证明,证明与单位之间的用人关系: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举证责任。误区四:上下班路上摔伤都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才能算是工伤:

①需要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上的“上下班途中”;

②伤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造成的;

③事故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另外,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误区五:单位必须为法定代表人缴纳社保

首先,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公司能否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取决于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当公司法定代表人(又称法人代表)与公司构成劳动关系时,应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当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时,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其不属于社会保险的强制参保对象。

误区六:可以委托其他单位代缴社保

将社保挂靠别人公司,或者找人才资源服务公司代缴社保,几乎是很多失业朋友的备选之路。但是,这样缴纳社保是非常不靠谱的。市面上多数社保代缴服务公司都处于灰色地带,所谓的“挂靠”社保,其实就是虚构劳动关系,然后骗保。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开户和缴费单位应当是“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代缴职工社会保险不合法。

社保断缴可大可小,在3个月内,如果找到新的工作就能续缴社保,社保福利不受影响。可是一旦找公司挂靠或代缴社保,这问题可就严重了。未来全国社保信息联网,也是大势所趋,甚至,很多地区,已经开始信息的互联互通了。如果被发现,相关部门会把它记入你的社会征信,以后贷款买房、子女升学、积分落户等都会受到影响。

可以看出,作为员工来讲,有些员工确实不想缴纳社保,不仅仅是因为到手的钱变少了,还有一些外地人员缴纳当地社保根本不会受益。而且,具体险种,具体基数都会受到限制,并不灵活。另一方面,作为企业来讲,要想合法合规化,用工成本急剧增加,根本无法做到全员社保,却又抱着侥幸心理,背着用工风险的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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