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有个人在后台找我请假一个问题,他上班的时候看了一会儿手机上的短信,没想到被一旁的领导看到后,直接就被叫到了办公室谈话。领导说他上班时间玩手机已经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若是在被抓到,公司会直接辞退。
当下他就傻了,跑来问我公司如果真的因为上班时间玩手机,把他给辞退了,这种情况真的合法吗?
说实话,我看到这位朋友的遭遇时,第一时间先是对领导的这个态度感到有点无奈,员工上班时间玩手机,你该警告警告,何必拿辞退来作为威胁?
01、上班时间玩手机,构成严重违规吗?先来看一下有关法律法条,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时候,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此时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从劳动合同法这条规定来看,若是员工的行为举止已经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那么公司确实能依照法律规定,合理辞退员工。
不过,这边还是有一个前提条件:公司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意思很简单,你公司说员工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那你得拿出证据啊,总不能空口无凭的冤枉人吧?
02、公司需要提供什么证据?而在实践中,公司如果想要将一名员工辞退,首先要先拿出员工严重违规的证据,你说人家上班时间玩手机,那就请你调取监控录像,证明人家确实在上班的时候,用手机了。
其次,你说玩手机的行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那就请你拿出公司的规章制度来,指出具体哪一条规定写明了,员工上班时间玩手机,属于严重违规行为,公司有权单方面辞退。
上面两个证据,但凡缺少其中一个环节,公司以玩手机将员工辞退,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也就是赔偿金。
综合来看,公司想以“上班时间玩手机”这种理由辞退员工,所需具备的条件非常的艰难,所以我的理解是,领导可能只是想吓唬一下这个人而已。
除了这个朋友的问题之外,还有更多人碰到的,是入职的时候,公司没有和他们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个问题。
03、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有惩罚吗?先申明,我们入职时之所以要签订劳动合同,那是因为《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该建立职工名册备案。
法律之所以会这样规定,那是为了保护我们和公司双方的权益,毕竟涉及到劳动纠纷的情况,要使用劳动合同法维护自己权益,必须有一个大前提:双方必须存在劳动关系。
而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协议,就是最可以直接证明员工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公司本身就存在违法用工的行为,比如不缴纳社保,私自克扣员工薪资等等,不与入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惩罚吗?
当然有。
我们来记住《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公司没有依照法律规定与入职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开始就要向员工支付二倍工资,最长支付11个月。
04、碰到公司不签合同,该怎么办?其实这个问题之前就有朋友问我,如果一家公司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那员工要如何证明自己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呢?
一开始我回答的是,如果能够提供公司每个月发工资的转账记录就行,具体可以去银行将每个月的工资流水打印出来。
结果又有人表示,万一公司是使用个人账户进行转账呢,这样还可以当作证据吗?
好吧,如果是公司法人、股东进行转账的话,那可以拿来当作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但如果是公司的某个人,比如老板的妻子之类的,那就不能当作证据了。而这个时候,我们就只能从其它方面寻找证据。
这一次我也呕心沥血整理了能够证明劳动关系证据,希望看到这篇文章的朋友们能够记住,或者转发给有需要的人。
首先,像是我们平时发工资时要签订的工资条,就是其中一个证据了,如果公司不给,我们一定要记得主动去要,保留每个月的工资条,就能证明自己的工作时间,以及薪资待遇。
其次,公司帮我们缴纳社保的记录,同样也是可以去当地社保局打印出来当作证据的,你说你跟员工没关系,那你为什么帮员工缴纳社保呢。
最后,像是单位的介绍信、出差证明、考勤表、工服工牌等等,这些通通都是能够拿来当作劳动关系系的证据。
总而言之,当我们没有劳动合同能够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时候,我们就应该尽可能地收集更多的证据,将全部证据结合起来形成证据链,会更有说服力。
05、写在最后其实每次写这种文章的时候,都会有些自以为是的人,在文章留言,表示现在的公司都很精明,老板也不傻,是不会让你这么轻松拿到证据去投诉的。
在我看来,很多事情如果我们不亲自去尝试,那永远都不知道是否可行,退一万步来说,万一真的被老板察觉出来了,那顶多就是回到原点而已。
但万一成功了呢?不仅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能亲自感受到《劳动合同法》确实有用,之后再碰到类似的情况,也会对我们的劳动行政部门更有信心。
有任何问题,都可以在评论区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