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时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4月28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年5月9日,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议案,作出以下决议:
1、审核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提名王建业先生、翁腾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待股东大会通过之后,与职工大会选举出来的职工监事代表一起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任期三年。
1.1、选举王建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选举翁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年5月9日
1、王建业先生:男,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年11月至年01月,任职四川达丰元正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履约中心经理;年02月加入公司,年02月至年9月,任职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
王建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翁腾先生:男,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年9月至今任公司制浆部副主管。现任公司监事。
翁腾现持有本公司股票60,股,共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松炀资源公告编号:-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年5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年5月2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海围片区风雅西路西北侧松炀资源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年5月25日
至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刊登于年5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1、法人股东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年5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海围片区风雅西路西北侧松炀资源董事会秘书处。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指南
联系-传真:-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5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松炀资源公告编号:-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4月28日以邮件、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年5月9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议案,作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并审核任职条件,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壮鹏先生、林振波先生、王林伟先生、李纯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候选人之一王壮鹏先生于年11月3日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除前述情况外,王壮鹏先生不存在《上海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根据《上海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上市公司在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2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时,董事会、监事会认为其继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对公司经营有重要作用的,可以提名其为下一届候选人”。
鉴于:一、王壮鹏先生在公司经营中发挥重要作用。王壮鹏先生是公司历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自公司创办以来,其作为公司的开创者、领导者及董事会关键人员,在公司发展方向、转型升级战略等重大方面发挥突出作用。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发展稳定性和战略发展规划有效落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王壮鹏先生受到上述纪律处分后,其已进行了深刻反省、对相关问题逐项进行认真分析,提高规范运作的意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王壮鹏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继续担任董事(董事长)、总经理有利于其更加深入对上市公司法律法规、信息披露及公司治理的理解,可以进一步促使其规范控股股东行为,对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有重要意义。
基于上述,我们认为王壮鹏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对公司经营有重要作用,拟提名其为下一届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四位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上述四位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三位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任期三年。
1.1、选举王壮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选举林振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选举王林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选举李纯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并审核任职条件,公司董事会提名蔡开雄先生、蔡建生先生、应香凝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三位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上述三位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四位非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任期三年。独立董事如在任期内达到任职年限的,公司将依法重新选举独立董事。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选举蔡开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选举蔡建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选举应香凝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定于年5月25日召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5月9日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壮鹏先生:男,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年1月至年7月先后任职于汕头市澄海区松云纸艺有限公司、广东松炀塑胶玩具有限公司;8年9月至年7月,任汕头市松炀纸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年5月至年7月,任汕头市灿兴工艺玩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年7月至年9月,任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年7月至今,先后任广东松炀塑胶玩具有限公司监事、汕头市灿兴工艺玩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前海金兴阳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汕头市新联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松炀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王壮鹏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票52,,股,共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84%,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王壮鹏先生于年11月3日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除前述情况外,王壮鹏先生不存在《上海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根据《上海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上市公司在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2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时,董事会、监事会认为其继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对公司经营有重要作用的,可以提名其为下一届候选人”。
鉴于:一、王壮鹏先生在公司经营中发挥重要作用。王壮鹏先生是公司历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自公司创办以来,其作为公司的开创者、领导者及董事会关键人员,在公司发展方向、转型升级战略等重大方面发挥突出作用。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发展稳定性和战略发展规划有效落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王壮鹏先生受到上述纪律处分后,其已进行了深刻反省、对相关问题逐项进行认真分析,提高规范运作的意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王壮鹏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继续担任董事(董事长)、总经理有利于其更加深入对上市公司法律法规、信息披露及公司治理的理解,可以进一步促使其规范控股股东行为,对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有重要意义。
基于上述,董事会认为王壮鹏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对公司经营有重要作用,拟提名其为下一届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林振波先生:男,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年7月至7年12月,任职于中信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担任业务经理;7年12月至年7月,自主经商;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前海广丰盛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立燊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年1月至今,任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松炀再生资源(广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销售总监。
林振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王林伟先生:男,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年10月至6年6月,任汕头市高远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8年3月至8年9月,任广东松炀塑胶玩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助理;8年9月至年7月,任汕头市松炀纸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年6月至年10月,任汕头市澄海区远通纸品贸易商行负责人;年7月至年8月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王林伟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票,股,共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7%;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李纯女士:女,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4年3月至6年2月,任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会计;6年3月至年1月,任广东松炀塑胶玩具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年1月至年7月,任汕头市松炀纸业有限公司会计、财务经理;年7月至年12月,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
李纯女士现持有本公司股票,股,共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2%;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蔡开雄先生:男,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年9月至年12月,任广东汕头供销学校教师;年1月至2年6月,任广东汕头供销学校财务主管;2年7月至3年12月,任汕头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讲师;4年1月至年11月,任汕头市林百欣科学技术中等专业学校财务室主任;年12月至今,任汕头职业技术学院高级会计师。拟任公司独立董事。
蔡开雄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蔡建生先生:男,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年12月至6年3月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科员;3年6月至年12月任广东潮之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年12月至年7月任广东嘉格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主任;年5月至年5月,任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8月至今,任广东渠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主任。拟任公司独立董事。
蔡建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应香凝女士:女,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年7月至1年7月任上海江南造纸厂工程师;1年8月至2年7月任山东海阳造纸厂总工程师;2年8月至7年7月任富阳ACC轻钙厂销售经理、售后服务工程师;2年8月至年12月任富阳众意纸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年1月至年7月,任汕头市松炀纸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年8月至年12月任富阳远大纸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拟任公司独立董事。
应香凝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松炀资源公告编号:-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
相关事项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5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壮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年5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董事长候选人、总经理候选人王壮鹏先生进行选举和聘任。董事(董事长)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候选人王壮鹏先生于年11月3日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根据《上海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指引》”)第3.2.2条第(五)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五)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2次以上通报批评”。王壮鹏先生存在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且未满36个月的情形。
根据《指引》第3.2.3条:“董事会、监事会认为其继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对公司经营有重要作用的,可以提名其为下一届候选人,并应当充分披露提名理由。”现将继续提名王壮鹏先生为下一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王壮鹏先生在公司经营中发挥重要作用。王壮鹏先生是公司历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自公司创办以来,其作为公司的开创者、领导者及董事会关键人员,在公司发展方向、转型升级战略等重大方面发挥突出作用。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发展稳定性和战略发展规划有效落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王壮鹏先生受到上述纪律处分后,其已进行了深刻反省、对相关问题逐项进行认真分析,提高规范运作的意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王壮鹏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继续担任董事(董事长)、总经理有利于其更加深入对上市公司法律法规、信息披露及公司治理的理解,可以进一步促使其规范控股股东行为,对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有重要意义。
基于上述,公司董事会认为王壮鹏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对公司经营有重要作用,拟提名其为下一届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董事长候选人、总经理候选人王壮鹏先生进行选举和聘任。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