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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年度水利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水利局,市属各开发区水利主管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根据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和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继续执行山东省水利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鲁水规字﹝﹞6号)文件精神,现将年度水利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和职称评审系统专业目录,申报水利工程中级职称的“现从事专业”为水利规划、水利勘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水利工程地质、工程造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施工机械与设备安装、施工管理、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检测、水利生产运行、水利管理、防汛抗旱、水文水资源、农田水利、水土保持、水生态与水环境、水利信息化与自动化、水利科研与技术咨询等19个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工程师职称的,应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水利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水利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或具备大学专科、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水利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或具备中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水利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六年。
(二)业绩成果条件
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水规字﹝﹞3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填报材料要求
(一)网上申报
申报人员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 (二)应呈报的有关材料及要求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3份(A3纸型,必须从系统中导出并双面打印,以下简称《评审表》)。
2、申报人员学历证明材料,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3、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科研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复印封面、目录、原文)。
4、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原件和复印件。
5、近5年来(年-年)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可提供“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生成的各年度《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6、《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1份。
7、《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专家评议情况表》1份。
8、《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公示情况》并附能反映公开公示情况的清晰照片1张。
9、单位出具的近5年考核等次结果证明1份,事业单位人员须经主管部门盖章确认。
10、人员所在单位出具《潍坊市年度水利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花名册》2份(A3纸打印,成果奖励栏、论文论著栏的内容必须完整具体。Excel格式电子版一并上报)。
11、改系列(专业)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须呈报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复印件1份。
12、单位有2人以上同时申报的,需出具单位推荐意见书和排序推荐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无特殊要求的审核时均报送原件。评审结束后,将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和潍坊市水利局官方网站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并按程序确认或核准备案后,发文公布,职称取得时间从评审通过之日起算。全面推行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三)填报系统时需注意的事项
1、专业技术人员应如实填写《评审表》的所有个人信息。
2、填报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单位公章中的名称完全一致。
3、毕业院校及专业、现专业技术职称等要严格规范准确填写,不得随意简写。
4、聘任时间及年限中的“年限”是指聘任累计的年限,年限计算到年年底。比如年聘任,现填聘任年限“5”。
5、近5年学习培训及继续教育经历,应按实际参加教育的情况填写。
6、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包括论文专著、专利、课题、获奖等,合计总数不超过15项)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成果。应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系统格式要求进行填报(如位次:3人合作完成,申报人为第1位,填写为“1/3”,申报人独立完成的,填写“独立”或“1/1”)。
7、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表现,包括完成的业务工作任务、工作量、取得的效果等。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条理清楚,取得的效果要具体明确。
8、专业技术人员应在《评审表》的“诚信承诺书”栏签字。《评审表》“单位意见”、“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栏的负责人签名、盖章、日期等信息要填写完整,其中“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栏要填写明确意见。
(四)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有关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严格把关,做好申报前公示工作,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用人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①不符合评审条件;②不符合填写规范;③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④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⑤有弄虚作假行为;⑥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4、接收材料时,不受理各种用稿证明、电子刊物及复印件。论文及著作发表出版时间、成果及受奖公布时间等截止到网络提交申报材料的时间。申报材料时,请一次性上报所有材料,不受理补报的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等各种材料。
四、报送材料时间、地点及费用
报送时间:材料报送时间为年11月16日-22日,逾期不再接收材料。请各呈报部门(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间报送。
报送材料地点: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号阳光大厦21楼东区,市水利局人事科。
联系
电子邮箱:wfslzgk
. 附件:1、花名册2、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3、“六公开”监督卡
4、专家评议表
5、公示情况表
潍坊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