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编制河北最新教师招聘上千人,岗位表

招聘速览

峰峰矿区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大城县年聘用合同制教师招聘公告

饶阳县年劳务派遣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唐山市开平区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的公告

青县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年涉县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教师公告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河北工程大学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峰峰矿区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其中,教育类岗位人,卫生类岗位61人,综合类岗位38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民主、竞争、择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

教育类岗位(人):

高中教师23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7人。

职教教师3人,限高校毕业生报考。

初中教师43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30人。

小学教师79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55人。

幼儿园教师1人。

定向招聘小学教师1人。

卫生类岗位(61人):

医院20人,疾控中心3人,临水镇卫生院3人,

彭城镇卫生院3人,峰峰中心卫生院3人,和村中心卫生院3人,

义井镇卫生院3人,界城镇卫生院3人,大社镇卫生院3人,

大峪镇卫生院3人,新坡镇卫生院3人,教体局校医11人。其中,护理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2人。

综合类岗位(38人):

发展和改革局2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人。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人。

水利局1人。

林业办2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人。

应急管理局1人。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人。

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人。

农业农村局2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人。

行政审批局4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3人。

审计局1人,限高校毕业生报考。

教育体育局1人,限高校毕业生报考。

区委组织部1人。

区委党校6人。

峰峰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5人。

区委编委办2人。

档案馆3人。

信访局1人。

“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即年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年8月24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年8月24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8、所有岗位不限户籍。

(二)学历及资格要求:

教育类岗位:

(1)高中教师及职业教育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应取得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初中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应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3)小学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4)幼儿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应取得学前教育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5)定向招聘岗位(峰峰矿区峪南小学语文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该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以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卫生类岗位:

(1)医院: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含规培期内)。

(2)疾控中心: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3)乡镇卫生院: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证;其中,护理岗位要求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4)校医: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证;

以上岗位中,报考防疫人员、医学影像技术人员、公共卫生管理人员岗位的不要求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证;各岗位毕业证书专业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2)。

综合类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各岗位毕业证书专业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3)。

“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年度当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年及以前选聘的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名单以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北省应征入伍、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研究生学历(或本科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学历(或年应届毕业的本科学历)的退役士兵。

以上各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初中教育的,可报考初中和小学所有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小学教育的,可报考小学所有岗位。教师资格证上未明确任教学科的,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

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人社部发〔〕24号),年招聘教师岗位和护理岗位(含定向招聘岗位)对教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要求如下:考生报考时如已取得教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的,则按照教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进行报考。对于高校毕业生,如报考时尚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和凡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行报考,聘用后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的,应当解除聘用合同。

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报名,最晚于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回避规定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1号)规定实行回避。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纳报考费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   

(四)普通高中教师54名,其中县一中13名,县二中高中部35名,职教中心6名;   

(五)特教学校教师1名;   

(六)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4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户籍和年龄条件:具有廊坊市以及大城县周边青县、静海、河间、任丘户籍或高考生源地(同等条件下本县户籍者优先),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备研究生学历人员可延长至40周岁(以发布公告之日为年龄截点);、年参加大城县人社局组织的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后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到乡村学校任教且合同期限未满的,可不受年龄限制(需提供劳动合同)。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大城县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   

(三)学历、专业及资格要求:   

(1)幼儿园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 

(2)小学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教师的,所学专业须对口,其他学科所学专业对口或教师资格证与所报岗位一致。   

(3)初中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微机教师的,所学专业须对口,其他学科所学专业对口或教师资格证与所报岗位一致。 

(4)普通高中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音乐、体育、微机、心理教师的所学专业须对口,报考大城县第二中学高中部音乐教师的应为舞蹈类专业,其他学科所学专业对口或教师资格证与所报岗位一致。   

(5)特殊教育教师:特殊教育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或其他院校特殊教育、康复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   

(6)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并自聘用之日起两年内取得专业教师资格证,届时未取得的取消聘用。   

由于我县招聘岗位均为一线教学岗位,除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岗位以外,报名后需进行教师资格证书验证,符合年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和条件,但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单位出具的合格证明及普通话等级证明,并于12月31日前完成验证,否则取消录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现役军人、已入职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   

4、报考及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大城县所属学校在职教师及聘用合同制教师;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入口: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为年8月21日9:00至25日17:30。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年8月27日至28日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入口:   

2、报名时须上传的证件和材料:   

(1)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证;   

(2)学信网无法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报名时需提供国家规定的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如期不能取得毕业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4)劳务派遣教师需提供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5)配偶为大城县常住户籍的报考者还需提供配偶户口本、结婚证,父母为大城县常住户籍的报考者还需提供父母户口本、出生证明,岳父母、公婆为大城县常住户籍的报考者还需提供岳父母、公婆户口本和配偶的出生证明。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笔试   

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考前7日内,年8月23日以后),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时间:年8月30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岗位要求学历层次专业知识(占70%)和教材教法(15%)以及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占15%),考试时限为分钟,满分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确定试讲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试讲人员1∶2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试讲环节。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2的全部参加试讲。笔试有作弊的考生,不得参加试讲。   

5、对试讲考生年龄、学历、教师资格证信息进行联网核验。联网核验合格的确定参加试讲;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试讲,并按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6、笔试成绩、进入试讲人员名单将于年9月7日在大城县教体局公示栏及大城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7、进入试讲的考生于9月10日至11日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试讲通知单》,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试讲。   

(三)试讲 

1、试讲时间:年9月13日。   

进入试讲的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考前7日内,年9月6日以后)和《试讲通知单》参加试讲,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试讲。   

2、试讲地点:见《试讲通知单》。   

3、试讲内容及方法:   

试讲主要考察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考生提前10分钟备考,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   

试讲按报考岗位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顺序进行“蛇型”分组,并将招聘名额合理均分到各组。试讲成绩按分组分别排序、分别使用分配的招聘名额。   

试讲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当场公布,试讲成绩采用“体操计分法”,即:将各考官评出的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保留分的平均分为试讲成绩。试讲合格成绩设定为60分,试讲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   

(四)计算总成绩及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以招聘岗位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试讲成绩不合格人员除外)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分组、分场考生如遇招聘计划为奇数的,总成绩高者进入考察环节。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者,试讲成绩高者优先进入考察环节。笔试、试讲成绩均相同者,再进行一次试讲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   

考试总成绩、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及考察通知于年9月15日在大城县教体局公示栏、大城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考察   

考察时间为年9月16日至18日。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入考察环节人员按规定将考察表交大城县教体局人事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公示和聘用   

经上述环节后,招聘未满的学科,其剩余计划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整至进入试讲人数较多的学科,并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次进入考察、体检等环节。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在大城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   

由于各种原因,在联网核验、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可以在联网核验后、考察后、体检后、公示后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试讲的不能递补。 

五、人员待遇   

1、经公开招聘各项程序决定录用的人员,由受委托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人事档案由教育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   

2、被录用人员工资发放标准和支付渠道等,由受委托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参照事业单位在编教师执行。县教体局会同第三方服务机构参照同岗同类人员核算每个人的工资额度,列入县财政预算。 

3、被录用人员一经录用,实行试用期(6个月),一并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4、被录用人员实行3年最低服务期制度,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最低服务期内,原则上不能违约,如被录用人员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把违约记录如实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如果被录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方可办理相关手续。最低服务期满,经县教体局考试或考核合格,用人单位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5、被录用人员实行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由受委托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按照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生育保险)、失业、工伤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医疗补贴、物业补贴以及其他改革性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计提(存缴)基数和比例,按我县在编教师标准执行。   

6、被录用到乡村学校任教的人员享受相应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和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补贴。

7、聘用合同制教师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进行年度考核和管理,与在编教师执行统一的考核程序、标准和要求,考核结果提交第三方服务机构,作为解聘续聘劳动合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称评审、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大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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