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看看,这份协议是去年5月签的,怎么照片上的人还穿着棉衣,会不会是伪造的?”马干虎的目光落在一份记账凭证上。
前段时间,江苏省仪征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在对一家水库管理所进行例行监督检查时,根据该单位特点,把检查重心放在小微工程、费用收取等方面。引起纪检监察组组长马干虎注意的,是一张短期工程协议。协议附带的记账凭证上,有一笔元的水库管护费支出,粗略一看,发票、协议、照片等报销材料齐全。
“在咱们这,初夏季节穿棉衣的确有些不合情理。但天气无常,人各有别啊。”检查人员小钱觉得以穿棉衣推测协议有问题有些“吹毛求疵”。
“你再仔细看看协议落款处的签名,歪歪扭扭极不自然,像是故意在掩饰什么。”协议上一连串的反常现象,让马干虎坚持自己的观点,“我们回头开展谈话时,这个协议要重点了解一下。”
检查组从该单位花名册中得知,这个水库管理所除所长葛某和会计王某外,还有两名水库管理员在职。于是检查组先找这两名水库管理员谈话核实。
谈话了解到,库区维护清理一般是由管理员负责,即使工程外包给外面做,管理员也要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但谈话时,两名水库管理员均表示对这份协议涉及的工程不知情。
检查组认为有必要找协议中的乙方吴某谈一谈。
吴某曾是这家水库管理所外包劳务人员。据他回忆,去年葛某和王某请他“帮忙”代开过一张元的税务发票,并要求从自己的银行账户走一下账。碍于人情,吴某就答应下来,并在发票报销后将这笔钱取出后交给了所长葛某。虽然吴某承认有代开发票的行为,但他一口咬定自己没有和该单位在去年五月份签过协议。
眼前的吴某和报销材料所附照片上的人物分明是同一人,矢口否认签订过协议的他,为何会穿着棉衣出现在照片上呢?
“请你仔细回忆下,去年5月有没有在水库集水沟做过工程、拍过照片?”
“去年5月没有拍过,倒是去年入冬后,王某喊我配合下拍个照片,至于干什么用我也没问。”
经过多方核实,事实逐渐清晰。在证据面前,葛某、王某将问题和盘托出,承认了共同虚列工程事项套取资金用于支付加班、餐费等费用的事实。
“照片是去年11月拍的,是为了补充完善财务报批手续让吴某摆拍的。”王某在谈话时,证实了马干虎对签名笔迹最初的推测,“是我为了掩饰笔迹,为了看起来更像文化程度不高的吴某写的,用左手模仿签下了吴某的名字。”
年4月,葛某、王某两人均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