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偃师区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面试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按照《年洛阳市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实施方案》“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之规定,根据招聘岗位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共计25人(名单见附件)。现将面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年6月25日(星期六)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偃师区人力资源市场(偃师区华夏路35号,偃师区档案局一楼)。
三、有关要求
1、面试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资格确认单,于6月25日上午8:00-8:30进入面试考点,在规定时间内未进入面试考点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人员要求健康绿码、行程码无异常、能查验到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二码一证”不符合要求取消面试资格。进入考点时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所有人员须佩戴口罩,接受现场核酸检测、体温测量并出示健康码,保持人际距离。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面试人员在进入候考室和面试室前要佩戴口罩,入室就座后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面试当天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按要求在备用候考室等候,最后参加面试。
3、通讯工具和与面试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携带者应在进入候考室前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4、在进入面试点集中封闭后,面试人员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面试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
5、面试前,面试者按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面试开始后,由工作人员按顺序逐一引入面试室。参加面试者听题(看题)、思考、答题的时间为10分钟。
6、考生不得穿着单位统一工作服或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不得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等。面试过程中,不得透漏自己的真实姓名及个人相关信息,否则按违纪论处。面试者开始答题时需向考官报告“开始答题”,答题结束时报告“回答完毕”。到达答题规定时限,考生须停止答题。
7、面试结束后,在得到准许离场的指令后应立即离开面试室。离开时不得带走草稿纸等任何面试资料,并不得返回候考室。
8、面试人员违纪或严重扰乱面试秩序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面试资格或宣布面试成绩无效。
附件:偃师区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面试人员名单
偃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偃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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