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份额代持协议模板

合伙份额代持协议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与于年月日签署《合伙份额转让协议》,以人民币万元受让持有的(以下简称:“合伙企业”)的人民币万元的有限合伙份额(已实缴人民币万元,以下简称:“代持合伙份额”)。甲乙双方确认上述万元合伙份额转让价款由甲方实际出资,权利与义务归属甲方所有。

现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合伙份额的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持合伙份额的情况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甲方在中人民币万元的认缴出资份额。

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合伙份额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甲方为代持合伙份额的实际出资人和权利人,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合伙份额。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合伙份额产生的或与代持合伙份额有关之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4、甲方已按照《合伙份额转让协议》的约定,通过其指定账户按期足额将合伙份额转让价款万元支付给乙方,由乙方支付给谢卫,因甲方延迟支付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甲方承担按照合伙协议后续的出资义务。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合伙份额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代持合伙份额占合伙企业总出资额的比例享有。

2、甲方作为代持合伙份额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

3、甲方为下列合伙企业权利的实际拥有者,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行使下列权利:

(1)合伙人大会召集、表决权;

(2)合伙企业日常经营管理

(3)合伙企业对外投资

(4)合伙企业增加出资

(5)退伙以及新合伙人的入伙

(6)转让合伙份额

(7)以及其他合伙企业的所有权利

4、甲方有权随时决定终止代持,甲方决定终止代持的,应当按照本协议载明的乙方送达地址向乙方发送书面的终止通知,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当在三日内配合甲方办理代持合伙份额的过户手续。

5、甲方应按时支付合伙份额转让价款万元以及合伙企业的后续实缴出资,并承担应自身延迟出资造成的损失。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代持期限内,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代持合伙份额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履行代持义务,按照甲方的要求行使合伙人权利,履行合伙人义务。

3、在代持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4、在代持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合伙份额所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如逾期未转交,则乙方需按逾期未转交金额的每日千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合伙份额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合伙份额,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合伙份额上设定质押等。

6、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合伙份额被查封的,则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7、除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外,合伙企业的亏损与债务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因代持合伙份额或者因履行代持义务,造成乙方承担责任或遭到第三方追索赔偿的,则该等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向乙方进行赔偿。

四、代持合伙份额的费用

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持合伙份额的代理费用。

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合伙份额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

五、代持合伙份额的转让

1、在代持期间,甲方转让合伙份额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数量。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2、若乙方为甲方代收合伙份额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合伙份额转让款后个工作日内将合伙份额转让款转交给甲方。如逾期未转交,则乙方需按逾期未转交金额的每日千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保密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

3、如乙方不适当履行受托行为,甲方有权利随时终止本协议,解除乙方代持合伙份额。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各方应按协议书约定的内容履行相应义务;除本协议书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约定全面履行其义务的,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九、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所生之争议,概应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依该会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仲裁;该会裁决一裁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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