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云南法院破产案件审判质效、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近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启动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修订工作。
此次修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旨在解决我省管理人数量与审理工作需要不匹配、管理人入册及退出途径不畅、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形成激励和淘汰机制,促进破产管理人更好履职。
新申报进入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公司),需于年9月18日前按照《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修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公告》(已发布在全国企业破产案件信息网、云南法院网)相关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本次名册修订不接受个人管理人报名。
云南高院评审委员会将对新申请入册机构,按照评分标准分别审查、打分,择优选入初审名册。对原已入选年第二批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机构,无需再次报名提交资料,将根据其年以来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定,择优选入初审名册。
评审委员会确定初审名册后,将在全国企业破产案件信息网(pccz.court.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10日。公示期满后,云南高院最终审定名册并外统一公布,同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来源:中国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