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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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此次给予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酒店”)统一授信额度人民币2.1亿元,授信产品为流动资金贷款,期限2年,用于日常经营周转。自华天酒店成为本行关联方以来,本行给予华天酒店及其同一关联人的关联交易总额为4亿元(含本次授信金额),高于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1%,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要求,该关联交易须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授信业务,对本行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行于年12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以非关联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关联董事冯建军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给予华天酒店统一授信额度人民币2.1亿元(含存量),授信产品为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日常经营周转,授信期限2年,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担保方式为抵押。

自华天酒店成为本行关联方以来,本行给予华天酒店及其同一关联人的授信总额为4亿元(含本次授信金额),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绝对值1%以上,但未达5%。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华天酒店成立于年8月,法定代表人杨国平,注册地址为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东路号,注册资本人民币.60万元,主要从事住宿、餐饮、洗衣、物业清洗服务及卷烟、雪茄烟零售;投资汽车出租、文化娱乐产业;酒店资产的运营与管理等。华天酒店控股股东为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占比为32.48%,实际控制人为湖南省国资委。截至年9月30日,华天酒店总资产62.02亿元,总负债46.50亿元,所有者权益15.52亿元,年1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4.66亿元,净利润-2.78亿元(未经审计)。

本行董事冯建军担任华天酒店独立董事,根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华天酒店属于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行与华天酒店的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根据客户资质、交易期限等情况参照同业市场同类业务价格进行确定,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授信业务,对本行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行给予华天酒店及其同一关联人的授信总额4亿元(含本次授信金额),高于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1%,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经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提交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审批后,已由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本行给予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1亿元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方的实际业务需求相匹配,属于本行正常授信业务,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对本行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损害本行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本行的独立性。

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已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六、公告附件

1、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2、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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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年12月24日上午10:30在长沙银行总行33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吴四龙监事长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提名兰萍女士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关于提名龚艳萍女士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关于提名张学礼先生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关于修订《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互联网贷款管理办法(2.0版,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上述议案中,第一、二、三、四项议案尚须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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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年12月24日上午在长沙银行总行33楼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会议由赵小中董事主持。监事会监事长吴四龙,监事晏艳阳、尹恒、兰萍、贺春艳,董事会秘书杨敏佳、总审计师向虹、首席风险官黄建良列席本次会议。本行股东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比例超过50%,根据监管规定对其派出董事冯建军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权进行了限制。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结合本行实际,本行董事会同意第七届董事会设置11个董事席位,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执行董事2名,股东董事5名,独立董事4名。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赵小中先生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赵小中先生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赵小中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名李孟女士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孟女士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李孟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提名黄璋先生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黄璋先生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黄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提名李晞女士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晞女士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李晞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提名贺毅先生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贺毅先生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贺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提名冯建军先生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冯建军先生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冯建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提名郑超愚先生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郑超愚先生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郑超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提名张颖先生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张颖先生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张颖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提名易骆之先生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易骆之先生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易骆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提名王丽君女士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王丽君女士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王丽君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召开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议案一至十二发表了独立意见。

附件: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12月25日

附件: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小中先生,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计划处、调统处,任副科长、科长,曾任长沙市华夏城市信用社总经理、法定代表人,长沙银行华夏支行行长、党支部书记,长沙银行华龙支行行长、党支部书记,长沙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现任长沙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行长,其中董事长任职资格尚待监管部门核准。

李孟女士,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财务管理师。曾任长沙县福临镇政府干部,长沙市水利建设投资管理中心财务部部长,长沙市水利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会计师,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管委会总会计师,湘江新区管委会总会计师,长沙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中国共产党长沙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委员会党委书记。现任长沙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黄璋先生,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邵阳市邮电局计划员,湖南省邮电管理局经营处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株洲市电信局副局长、局长、党委书记,株洲市电信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实业公司董事长,湖南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党委成员,本行董事。

李晞女士,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财务管理师。曾任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主管、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现任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长沙通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沙通程温泉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沙通程国际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湖南通程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沙通程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沙通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通程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湖南通程奢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沙通程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湖南通程定制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行董事。

贺毅先生,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金融经济师。曾就职于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业务三部、投资管理部,曾任张家界武陵国际大酒店、兰苑山庄副总经理,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研究发展部副总经理,湖南财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研发部副总经理、投资管理部总经理,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南银河金谷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健康养老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湖南高新创投健康养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点项目督办专员,长沙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任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投资总监,湖南友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长沙市芙蓉区友阿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长沙友阿五一广场商业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欧派亿奢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佛山隆深机器人有限公司董事,本行董事。

冯建军先生,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行政处副科长、科长、副处长,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湖南分公司综合部高级副经理。现任新华联集团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湖南省政协委员,湖南省工商联常委,北京湖南商会执行会长,湖南省书法家协会会员,长沙市书法家协会副主席,本行董事。

郑超愚先生,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教授。年4月至年4月,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后;年5月至今,先后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和应用经济学院副教授、教授,本行独立董事。

张颖先生,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先后任中南工业大学助教、讲师,中南大学副教授,教授和副院长,现任中南大学教授、商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和教授委员会委员,本行独立董事。

易骆之先生,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副教授。曾任湖南大学校长办公室副主任、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现任湖南大学法学院法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党委书记,湖南君见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王丽君女士,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曾任先正达种业中国CFO、蔬菜业务总监,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咨询顾问。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咨询顾问。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长沙银行公告编号:-

优先股代码:优先股简称:长银优1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年1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年1月1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商务中心B座长沙银行总行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年1月10日

至年1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已分别于年10月26日、年12月17日、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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