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发布
-10-:04中共准格尔旗委员会宣传部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1.鄂尔多斯市级(含市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2.国家、自治区直属机关设在鄂尔多斯市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以及所在党组织确定的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文稿写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调查研究能力; 3.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至公告发布当日;4.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取得教育部认证的海外高校硕士学位(本科阶段须为全日制学习形式); 5.取得国(境)外高校硕士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结果; 6.截至选调公告发布之日,年龄不超过31周岁(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服务期,未满岗位最低服务年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一)报名 1.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并经组织同意推荐方式。报名时间:自年10月12日9:00开始报名,报名时间截至10月18日17:3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与本人报名时填写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2)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文件、事业单位聘用审批表、事业单位聘用登记表,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证明材料,本人所在单位编制本相关内容(包括机构规格页、核定编制页、在职人员花名册)等有关材料。具有市委重大专项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抽调文件。 (3)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旗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盖章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报名表》(见附件1)。 以上报名材料的扫描件须在报名结束前上传报名系统。 3.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4.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反复核对所填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将无法修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5.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调公告,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和网上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时间截至10月21日17:30。用人单位按照选调资格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未按要求报送审核材料者,不予资格初审,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开考比例 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鄂尔多斯市委政研室、鄂尔多斯市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人数。(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陆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通过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均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面试分别为分,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写作,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稿写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等方面综合素质。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计划选调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和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和旗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盖章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报名表》(一式两份)原件,具有市委重大专项工作经历人员的抽调文件、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文件、事业单位聘用审批表、事业单位聘用登记表、本人所在单位编制本(包括机构规格页、核定编制页、在职人员花名册)复印件,复印件须有组织人事部门签字盖章证明。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者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后续环节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由市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三)面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考生需要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计划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成绩不计入考查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考察
选调单位组建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审批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等)、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工作表现、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依据之一。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中途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需在规定时间按照要求进行体检和接受考察。体检和考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综合考试成绩、体检情况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直接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暂缓办理选调手续,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二)办理相关手续
市委政研室报请市委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他事宜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报考人员在选调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
(二)报名时,请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保持通讯通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请勿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按照鄂尔多斯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主动配合测量体温,凭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参加资格审查和考试,随时
(五)咨询电话
职位资格条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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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技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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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9:00—12::30—17:30 附件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报名表(30天有效)
附件2:诚信承诺书
(30天有效)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年9月30日来源:鄂尔多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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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柴旭
校对:赵倩楠魏湲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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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审:梁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