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院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享有

电科院()07月14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了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请问,截止年7月10日,公司的股东数是多少?谢谢您

电科院董秘:您好,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享有查阅公司股东名册的权利。股东要求查阅前述有关信息,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投资者:董秘,你好,请问院里有没有储能、光伏、绿色电力等方面相关技术储备和业务,电器下乡和新能源推广对公司业务有否正面积极影响?

电科院董秘:您好,公司可从事发电设备、输变电设备、机电设备、电器元件、成套配电装置、日用电器、机床电器、船用电器等众多领域的认证、检测和校准服务;可为国家特高压配套工程建设与改造、特高压工程建设、配电网建设改造中的检测需求服务;亦可为风电、光伏、核电等发电设备的检测服务和储能设备的检测服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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