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司组建方案
1.1项目全生命周期总体概述
根据《XXX项目招标文件》,中标方需对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建设准备期、建设期、运营期和移交期进行管理,构建一个结构多元、环节紧密的链状管理模式,对全生命周期活动进行监测、评估、预控和管理。
我方作为国资委直属大型央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自进入市政领域以来,积极推进市政项目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集约化的管理,已建立了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确保项目的高效、稳定运营。同时,我方拥有专业化的人才队伍,成立了各类专业机构,致力于市政项目管理的创新、行业技术的研发。市政业务涉足城镇道路、桥梁、公园、管网等多个领域。
1.1.1项目建设准备期的工作思路
根据招标文件对项目公司组建的要求,我公司根据多个PPP项目公司组建的经验,详细制定了项目公司组建的时间计划,设置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副总监高层管理和九个职能管理部门。针对这些部门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部门之间的沟通方式。保证部门之间、高层之间、部门与高层之间以及将来与施工单位沟通做到畅通无阻。
(1)提前成立“XXX项目筹备组”,委派专班及综合能力素质较强的团队,全面对接政府方及相关方,尽快开展项目公司注册和各项协议签署工作。
(2)针对项目投融资,一方面积极协调资本金尽早到位,另一方面与已达成融资意向的金融机构深入对接,落实融资所需要的“四证一书”等各项资料,争取优惠贷款条件。
(3)针对项目勘察设计工作,我方综合考量整个项目全生命周期技术经济指标,对方案进行充分优化。
(4)针对项目建设,梳理XX当地基本建设程序,编制项目报批报建文件,主动对接各级主管部门,加快推进各项前期手续办理;协调工程建设所涉及的征地、居民、水电气产权单位等相关各方关系,确保项目早日开工。
1.1.2项目建设期的工作思路
(1)工程质量控制,通过强化过程控制,克服地下结构物渗水、设备安装故障等质量通病,做到开工必优、一次成优,争创海河杯。
(2)工程进度控制,施工前透彻理解设计图纸,领会设计意图,结合工程现状,科学组织,紧抓关键工序和关键工期,充分安排各专业平行作业,合理编排工程进度计划。
(3)工程投资控制,通过制度优化、合同管理、预算管理、法务保障、加强变更管理等手段控制项目直接成本,确保项目执行落地过程中不超概。
(4)运营前期介入,一是充分考虑后期运营需求并在建设实施过程中落实到位,在建设期参与设计施工图的成果审定,对工艺或设施提出合理化优化建议,节省建造成本和运管成本;二是组建运管团队参与到工程验收与试运行阶段,提前快速掌握工况特点,平顺进入运维阶段。
1.1.3项目运营期的工作思路
(1)稳定达标
分析研究、细化优化运营期各项绩效考核目标,落实绩效目标考核到人,建立并有效运行QHSE的管理体系,确保公园人流量指标、利润指标等运营期各项目标实现。
(2)降本增效
通过优化运营管理制度,采用PDCA的管理方法,并选用有经验、有能力、有担当的人员负责本项目在合同运营期的运行与维护,达到降低电耗、维修成本、人力成本、管理成本的目的。
1.1.4项目移交期的工作思路
(1)通过恢复性大修保障设备设施完好。
(2)通过人员培训和过渡期生产安排保障移交过程中正常生产运行。
(3)通过清理债权债务、质押抵押纠纷保障接受单位权益。
(4)通过项目各类档案、资料收集和完善保障接受单位资料完整。
我方保证在移交日后12个月届满日期间,承担由原材料、工艺、施工、运营或管理缺陷或合作期内乙方的任何违约行为造成的项目设施任何部分出现的任何缺陷或损坏(正常磨损除外)及/或环境污染的修复责任,并提供满足正常运营维护需要的技术咨询服务。
1.2社会资本职责分工
XXX、XXX、XXX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XXX项目投标活动。(1)XXX为联合体牵头方。(2)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编制和合体谈判工作,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在联合体出现资本金出资不足或融资不足的情况时,联合体牵头方需为联合体提供增信支持或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承担补足资本金出资和融资资金筹集的责任。(3)联合体各方在联合体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联合体牵头方总体负责本项目的融资、工程建设及维护/运营责任,并按照规定任命合格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联合体牵头方承担本项目的投资、牵头融资职责;
①XXX承担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和市政工程施工建设职责;②XXX承担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和建筑工程施工建设职责:③XXX承担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和维护/运营职责;1.3人员配置
1.3.1配置原则
我方根据项目建设特点,秉持“提升管理水平、优化人员结构”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合理配置项目各部门及班组岗位所需人员,在项目全寿命周期中,动态调整人员,保证各阶段人员安排精简高效。
1.3.2人员配备及岗位编制
表1.3.2-1人员配备及岗位编制表
1.4项目公司的组建方案
(1)股东方:政府方出资代表XX、XXX,XXX,XXX,XXX。
(2)注册资金:XXX万元。
(3)出资比例:政府指定出资人出资占注册资本金的XX,社会资本方出资占注册资本金的XX。
(4)出资方式:货币资金。
(5)退出机制:项目合作期结束,政府按约定付清所有可行性缺口补助费用,在解除和清偿完毕所有债务、抵押、质押、留置、担保物权,以及源自本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引起的环境污染及其他性质的请求权后,社会资本方将项目公司所占股权转让给接收人。
1.4.2组织框架机构
项目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机构(风险与合规管理部、综合办公室、前期工作部、工程技术部、机械物资部、计划合同部、质量环保部、安全管理部、运营管理部、财务管理部)。
1.4.3项目公司组建概述
(1)组建原则
全面性:项目公司的组建和治理涵盖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重点包括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
科学性:项目公司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中国适用法律和招标文件规定以及《XXX项目合同》的要求进行注册及管理,同时,股东各方按照标准化的流程组建项目公司,做好顶层设计,指导项目公司科学运转。
合理性:项目公司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动态调整设置建设期、运营期不同阶段的机构和人员,合理控制机构数量和人员编制,确保职能清晰,精简高效,并不断优化职能和人员结构,提高效率效能。
可行性:我方拥有丰富的项目公司组建、治理经验,并制定了PPP项目公司标准化工作通用手册,出台了一系列成熟的PPP项目公司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并结合已在XX市实施的项目,充分考虑政府方审批、监管流程,因地制宜、动态调整,出台高质量、操作性强的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项目公司高效运转、各项计划如期完成,本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2)股东情况
本项目采用“PPP”的运作方式来实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与政府指定出资机构XX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融资、建设、项目资产的运营维护和移交。
本项目具体股东情况如下:项目公司由政府方出资代表XX、XXX,XXX,XXX,XXX。
(3)投资情况
本项目按照可研估算的动态总投资预计为XX.XX万元人民币,最终的总投资审计为准,并根据《XXX项目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规则调整。XX工程资本金比例为XX,资本金总额为XX.XX万元。政府出资XX.XX万元,占总资本金比例为XX。
(4)经营范围
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在经营期内,PPP项目协议项下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项目移交工作(以XX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5)经营期限
除PPP合同、股东合资协议及本章程约定的提前终止或延期外,公司的经营期限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到PPP合同约定的经营权期满结束。
(6)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为XX年,建设期X年,运营期XX年。
1.5组织架构设置及人员配置、职责划分
1.5.1建设管理组织架构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正常开展,项目公司计划采用现代法人治理结构,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负责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策划和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等工作。
项目公司经营管理机构职能部门设10个部门,分别为:风险与合规管理部、综合办公室、前期工作部、工程技术部、机械物资部、计划合同部、质量环保部、安全管理部、运营管理部、财务管理部。
项目公司建设管理组织结构见图1.5.1-1。
1.5.2股东会及其主要职权
项目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项目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按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
1.5.2.1股东会的职权
(1)决定项目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和经济性裁员;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项目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项目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项目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及项目公司股权的转让作出决议;
(8)对项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9)修改项目公司章程;
(10)项目公司外部审计师的聘用、更换;
(11)股东会认为应由其决定的其他事项。
(12)上述股东会职权中,第(1)、(7)、(8)、(9)项事项应由全体股东一致表决通过。其他事宜,应由代表二分之一(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1.5.2.2股东会会议
(1)股东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1)次,除首次股东会会议外,股东会会议应由董事会召集并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股东会会议。股东会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召开股东会会议(包括股东会临时会议)的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前十五(15)日以书面形式发给全体股东。
(2)双方均有义务委派代表出席股东会会议。
(3)如股东会会议对相关事项不能作出有效决议,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代表应在该等股东会会议结束后十(10)日内进行磋商,以促使股东会作出有效决议。如双方代表不能在前述期限内进行磋商,或磋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在双方代表磋商结束后七(7)日内股东会仍不能作出有效决议,则适用本协议第19条的规定。
(4)甲方委派的股东对影响公共利益或公共安全的事项享有一票否决权。不受(12)条例的限制。
①对第2.5.2条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②召开项目公司股东会会议有关的全部合理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
1.5.3董事会的设立
项目公司设立董事会。
1.5.3.1董事会的组成和任命
(1)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乙方委派4人,甲方委派1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乙方负责委派项目公司董事长,并经甲方书面同意。
(2)董事的任期为三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选连任。如董事会席位因董事退休、辞职等原因或因原委派方撤销该名董事的职务而出现空缺,则原委派方应委派一名继任者,在该名董事剩余的任期内继任董事。
(3)任何一方均可提前十(10)日书面通知对方和董事会撤换由其委派的任何董事会成员。不论委派还是撤换董事,该方均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向登记管理机构备案。
1.5.3.2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行使下列: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项目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项目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项目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项目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项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项目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项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项目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项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项目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12)2.5.3.2第(3)、(6)、(7)项事项只有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四(4)名及以上董事表决通过,方可做出董事会决议;其他需要决议的事项只有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名及以上董事表决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3)甲方委派的董事对其认定为影响公共利益或公共安全的事项享有一票否决权。不受2.5.3.2第(12)条例的限制。
(14)总经理、财务总监列席董事会会议。在董事会会议过程中,经任何一(1)名董事提出要求,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应当对其所作出的任何决定或行为向董事会作出解释并解答任何董事就此提出的问题。
1.5.3.3董事长是项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职权如下:
(1)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检查董事会决议实施情况;
(3)定期或不定期地听取项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报告,对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及建议,对项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董事会决议的做法,有权下令制止;
(4)签署项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文件;
(5)经董事会授权,对外代表项目公司处理有关问题,对内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文件;
(6)经董事会授权,项目公司发生不可抗力或突发事件时,对项目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和处置权。
(7)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应由其他董事代为履行职责,但中国法律规定必须由董事长行使的职权除外。
(8)董事长应在董事会规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其权力。未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不得代表项目公司采取其它行动。
1.5.3.4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1)董事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1)次会议,在项目公司住所或董事会指定的其他地点举行。经三(3)名(含本数)以上的董事或监事会提议,或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董事长应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和地点、议事日程,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15)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有关列席人员。董事有权在不迟于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十(10)日向董事长建议其认为应由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题,由董事长决定是否采纳。董事长应在不迟于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五(5)日确定会议议题和议事日程并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3)双方有义务确保其委派的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因故不能参加董事会会议,应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载明委托权限。
(4)如果一方所委派的董事不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董事代表其出席会议,致使董事会五(5)日内不能作出有效决议,则另一方(通知人)可以向不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及委派他们的一方(被通知人),按照该方法定地址(住所)两次发出书面通知,敦促其在规定日期内出席董事会会议。该敦促通知应至少在确定召开会议日期的十五(15)日前,以带回执的挂号函形式发出,并应当注明在本通知发出的至少十(10)日内被通知人应书面答复是否出席董事会会议。
(5)如果被通知人在通知规定的期限内仍未答复是否出席董事会会议,则应视为被通知人弃权,在通知人收到挂号函回执后,通知人所委派的董事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即使出席该董事会特别会议的董事达不到举行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经出席董事会特别会议的全体董事的一致通过,仍可作出有效决议。
(6)一方所委派的某位董事在一年内两(2)次不参加董事会会议(包括董事会临时会议),也不委托授权代表出席会议的,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更换该董事,委派方应在合理期限内予以更换,并委派新任董事。
(7)委托董事辞去或丧失董事资格时,其所委托的授权代表亦同时终止和解除作为授权代表的身份和职责。
(8)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通讯方式召开。所有董事可以书面签署由董事长发出的董事会决议的方式进行表决。这类董事会决议应在董事会纪要中备案,书面通讯方式通过的董事会决议与董事亲自出席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9)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经全体董事会成员(不包括其授权代表)事先一致书面同意,董事会可以不召开会议而采取董事会书面决议方式决定事项。
(10)董事会书面决议应由全体董事(不包括其授权代表)各自在就该项决议事项的书面决议案(包括在该书面决议案的多个副本或影印本)上签署并写明对每一项决议案是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及写明其签署日期,并且第一个签署的董事及最后一个签署的董事的签署日期相隔不超过三十(30)日方为有效。
(11)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董事会会议各项文件,并对董事会会议做出完整和准确的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草稿应在会议结束次日由董事会秘书发至所有董事。
(12)召开项目公司董事会会议有关的全部合理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
1.5.3.5董事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应以中文写就,并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若为董事会书面决议案,则只需提交经全体董事签署后的书面决议案)。董事会决议(包括董事会书面决议案)一式八(8)份,其中四(4)份交由项目公司归档保存,其余各两(2)份分发给本协议的双方。
1.5.4监事会
(1)项目公司设监事会。设监事三名,由甲方委派一名,乙方委派一名,员工代表一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
(2)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其余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3)监事会职权
①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检查项目公司财务;
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项目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③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项目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④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⑤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⑥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等明确规定的其他职
1.5.5经营管理层及其主要职权
(1)经营管理机构由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包括总经理一(1)人以及董事会确定的其他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其中总经理由乙方提名、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3)年。财务总监由乙方担任,财务副总监由甲方担任,并提名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3)年。除董秘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董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每届任期三(3)年,可以连选连任。
1.5.5.1总经理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提名,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组织领导项目公司全面管理运营;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各部门的具体业务,对总经理负责。公司总经理的主要职权为:
(1)主持项目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项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项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项目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等;
(5)制定项目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项目公司除财务总监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执行董事会决议签署项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文件;
(9)履行本协议、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相关职权;
(10)拟订项目公司的薪酬方案并报董事会批准;
(11)总经理有权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十(10)日前向董事长建议并提交其认为应由董事会讨论决定的会议议题,由董事长决定是否采纳。
(12)项目公司与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合同,由董事长代表项目公司签订。
(13)董事会或董事长授予的其他职权(包括但不限于对外关系、签署经济合同和其他项目公司文件等。)
(14)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实体的职务,不得参与其他公司对项目公司的商业竞争。对高级管理人员未经批准的兼职行为,董事会将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辞去兼职,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辞去兼职的,董事会将解聘其公司职务。如确有事实证明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决定,可随时解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1.5.5.2副总经理项目公司设副总经理3名,由总经理提请聘任,报经董事会通过后聘请。副总经理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分工协作,对总经理负责,但总经理处理重要问题时,应当同分管副总经理协商。总经理因故不能行使其职权时,可临时授权分管副总经理代为行使总经理的职权。总经理未明确授权且不能行使其职权时,由分管副总经理代为行使相应职权。
当社会资本方或其控股的单位具有相应资质时,项目公司通过直接发包方式与其签署相关合同的,应获得XX市和平区人民政府提名的副总经理确认是否符合直接发包条件,否则应获得XX市和平区人民政府提名的董事确认。
1.5.5.3财务总监项目公司设财务总监1名,由社会资本方推荐,财务副总监1名,由政府方方推荐,总经理提请聘任,报经董事会通过后聘请。财务总监参与对项目公司的预算及财务管理等基本管理制度的拟定,并表达意见,享有对项目公司财务支出及会计账簿、运营相关财务数据的知情权与查阅权。该名财务总监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发现的问题提请由XX市和平区人民政府提名的董事上报董事会审议。
项目公司中需设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政府方和非政府出资方双方共同决定。
1.5.6部门设置和职责划分
1.5.6.1风险与合规管理部(1)负责公司日常法律事务,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法律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协助其它职能部门办理相关法律事务并审查相关法律文;
(2)负责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检查;对公司内各部门、工程建设、运营项目进行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结合干部的任免情况,及时做好管理者的离任审计及评价;
(3)对公司员工日常行为规范、工作职能、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监督,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企业及各下属企业中容易出现漏洞和滋生腐败现象的部门加强管理,逐步建立完善的监督约束机制;
1.5.6.2综合办公室
(1)负责公司行政事务、公文处理、印鉴管理,组织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的起草和修订;
(2)负责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宣传报道、对外报送和内部信息的收集处理工作;
(3)负责公司人力资源、薪酬管理、绩效考评以及职称评审、员工招聘和解聘、培训工作;
(4)负责公司党建、精神文明、工团、计生工作和廉政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公司公文档管理、人事档案收集、做好文件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工作;
(6)负责公司接待工作,组织筹备各种会议及活动;
(7)负责传达落实公司各种会议决议和意见;
(8)负责公司办公设备、车辆等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
(9)负责公司营业执照的年审工作;
(10)负责公司信访、安全保卫工作;
(11)负责做好公司信息化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5.6.3前期工作部
(1)负责项目建设前期土地征用拆迁、各种手续证件办理、施工许可办理等工作内容。
(2)负责协调工程建设所涉及的征地、居民、水电气产权单位等相关各方关系。
(3)负责梳理XX当地基本建设程序,编制项目报批报建文件,主动对接各级主管部门,加快推进各项前期手续办理。
1.5.6.4工程技术部
(1)贯彻执行国家现行道路建设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建立健全公司技术制度;
(2)负责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贯彻落实项目技术管理目标,组织设计交底工作;
(3)督促设计单位按合同要求提供设计文件;
(4)负责组织设计方案调整;
(5)负责设计变更的方案审查工作;
(6)负责公司科技创新、科研项目立项、管理及鉴定的组织工作;
(7)组织收集并编写工程技术总结资料;
(8)负责组织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实践;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5.6.6机械物资部
(1)负责项目建设期间机电工程(监控、通信及钟表、供配电、照明系统)的建设管理工作;
(2)按照“永临结合”的指导原则,负责建设期间的施工临时用电建设和管理,并在投入运营后进一步完善改造为永久性用电设施;
(3)负责编制运营期机电系统建设和维护年度资金计划并负责实施;负责编制机电系统的运营维护管理办法并负责实施;
(4)负责建立健全相关的设备档案、机电系统技术管理工作;
(5)负责公司机电系统技术交流与人员培训工作;
(6)负责设备物资采购、保管、发放、记录等管理工作,配合工程部对物资使用损耗等指标进行考核。
1.5.6.7计划合同部
(1)负责项目的采购招标及合同拟定工作,制定项目投资计划及年度投资计划;
(2)负责工程计量支付报表的审定并对计量依据进行审核,参与关键的现场计量工作;
(3)负责对工程支付(中期支付、交工支付和竣工结算等)、借款、延期、费用索赔的审核和记录,按时收集、汇总工程造价情况,配合相关部门申报下月资金用款计划;
(4)负责工程变更、签证、零星工程、线外工程、监理索赔意见、材料及其他招标项目的造价审核;
(5)协助相关单位和部门对征地拆迁、保险索赔等有关费用和具体合约问题进行处理;
(6)负责组织合同工程结算,配合财务部门编制项目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参与工程建设部组织的竣工验收;
(7)负责及时汇总并上报资金情况及其它月、年度报表;
(8)组织对施工、监理、设计、运管维护等单位履约后评价工作,并对结果分析运用;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5.6.8质量环保部
(1)贯彻执行质量、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2)负责建立健全本公司质量、环境保护体系;
(3)负责制订项目质量目标,制定质量监督手册和考核体系,抽检、监督工程质量;
(4)参加工程涉及质量、安全、环保相关项目验收;
1.5.6.9安全管理部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并按照公司要求履行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或检查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包括安全机构、安全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投入及应急预案等),保持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并积极参与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2)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确保公司完成年度下达的安全控制指标,完成对各参建单位年度安全目标考核,正确行使安全生产否决权;
(3)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深入重点施工现场,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及时整改,对有利于安全工作的人和事或者安全隐患事故等行使奖罚权;
(4)做好公司内外安全统计报表工作,及时上传下达政府有关安全工作文件及要求;
(5)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6)制定工程项目建设中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7)组织召开项目安委会和有关专题会;
(8)督促专项施工安全方案编制、审核工作,参与专家论证工作,并督促、检查安全专项方案的现场落实执行情况;
(9)组织安全生产巡查、安全隐患督查活动,负责或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0)监督和指导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安全标准化的建设和实施,参与标准化建设的验收和考核;
(11)审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监督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
(12)负责建立项目应急管理体系,组织编制项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参建单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并督导、检查应急演练;
(13)负责组织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培训教育及宣贯工作;检查参建单位的培训教育及宣贯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5.6.10运营管理部
(1)建立运营分析模型,优化运营状况,保障盈利水平、管理水平。
(2)收集客户数据,建立分析模型,形成报告,反馈给决策层与各部门。
(3)建立业务数据分析体系,帮助各个业务部门确定各项业务数据指标。
(4)管理项目公司的日常业务,及时反馈有效数据,配合有关制度和管理章程的执行。
(5)根据各部门反馈的数据分析项目公司整体运营健康状况,并反馈结果。
(6)监管和分析经营管理异常状况,及时制定有效措施,并反馈结果。
(7)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8)制定员工工作标准,合理配置工作岗位。
(9)建立和健全人事、劳资统计核算标准。
(10)组织培训管理工作。
(11)为项目公司的正常运营提供完备的后勤保障及服务。
(12)负责项目公司办公物品、设施、设备的采购、维护和管理。
1.5.6.11财务管理部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2)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筹集和资金管理;
(3)负责国家有关政策支持资金的申报与管理;
(4)负责公司财务成本管理;
(5)负责建设项目的工程财务工作;
(6)负责公司税务登记及纳税的计算、申报、解交工作;
(7)按会计制度的要求和公司建设管理的需要,编制对外的财务报表和对内的管理报表;
(8)负责公司财务审计、稽查管理;
(9)配合国家审计部门的审计;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5.6.12党组织和工会组织
项目公司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设立党委,党委委员人数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设党委书记1名,由董事长兼任,负责党委全面工作。
项目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设立工会。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项目公司应支持工会的工作。项目公司劳动用工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行。
1.6人事考核管理
(1)目的①鼓励员工的工作热情,有效改进员工工作绩效。
②发掘员工潜能,帮助员工成长与发展。
③促进完善项目公司人事管理工作的公正、民主、奖惩公平合理,提高员工工作热情,并为晋升、提薪、奖励、教育培训和自我开发等提供依据。
④增进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相互了解。
(2)考核对象
适用于项目公司所有员工。
(3)考核依据以员工在考核期内工作成果与工作表现为依据,各级管理人员对直接下属员工平时成绩随时记录,严密考核。
(4)考核原则
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各级管理人员对所管辖员工的工作评价,应尽可能用数字化指标或典型事例来衡量工作成果及进步成长状况,不可只凭主观感觉或印象等方式来考核,以免造成不公平现象。
(5)考核形式分月度(日常)绩效考核、季度绩效考核、年度绩效考核、特殊情况考核四种。
①月度(日常)绩效考核及运用
主要针对主管级(含主管)以下岗位员工的日常考核。
a基层管理员工的考核内容
完成任务、工作质量、服从执行、工作纪律、团结协作、班组活动、安全节能。
b基层管理员工(中层管理)的考核内容
完成任务、工作质量、现场督导、服从执行、协调沟通、安全节能、考评培训。
②季度绩效考核
主要针对承担部门、项目项目公司管理责任的中层以上管理岗位人员的考核。
考核内容
计划执行、成本控制、协调沟通、责任心、品德言行、安全管理、绩效考核管理。
③年度绩效考核及运用
可分为上年度和下年度考核,对象为全体员工。
a主管(含主管)以下员工的年度考核结果主要运用:薪资调整,人事调整、年终效益奖励(服务奖励)、评比优秀员工及奖励、外出培训或参观考察学习。
b主管以上员工的年度考核结果运用:薪资调整、人事调整、年终效益奖励(服务奖励)、年薪发放、外出培训或参观考察学习等。
c考核权限设定
考核分初核、复核、核定三步
初核:必须是熟悉员工岗位工作情况的直属管理人员,或其直接下属,与其岗位有直接工作联系的其它部门的代表共同参与考核。
复核:由上级管理人员负责。
核定:由项目公司人事考评委员会或特设的考绩委员会,以会议讨论的方式决定,委员会委员由项目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6)考核时间①月度考核时间要求(主管级及以下岗位员工考核)
a基层管理员工,实行每日考核及结合关键事件法记录考核。
b中层管理员工,实行每周考核及关键事件法考核。
c实行直接上级对下级的逐级考核。
d上月考核结果于下月8日前上报行政人事部。
②季度考核时间要求(中层管理岗位员工考核)
a行为绩效指标由所分管的项目公司领导考评。
b经济指标由财务部门考核(主要有营收、成本包括财务费用、经营利润指标等)。
c管理综合指标(如安全、客户投诉、质量事故、法律风险等)由行政人事、营销企划等职能部门考核。
d月度考核、季度汇总,考核结果于第二季度第二个月10日前上报行政人事部。
③年度考核时间安排(全体员工考核)
a考核每年定期分(7月)及次年(1月初)实施两次,遇有员工有特殊表现或因晋级、提升而权责加重时,可实施特殊考核。
b项目公司设定的年度考核时间不与部门日常开展的员工绩效考核相抵触,各部门各级考核人员应做好对下属员工的日常考核记录,建立考核台账。
(7)考核标准制定由被考核员工的直属上级根据该员工岗位职责(对其工作内容,工作要求,权责范围等)制定各项工作具体考核标准。
(8)考核方法①月度考核、季度考核方法(具体见第5条规定)。
②年度考核
实行围度考核方法,即被考核者的上司、直接下属、同级、与工作相关的协作部门共同参与考核。
a操作层员工的年度考核
1)个人提交考核期内的自我鉴定(字数不少于字,可口述由其它同事代为撰写),客观地评价自己的工作绩效,提出改进工作绩效的打算,并提出自己的期望值,或希望直属上司给予的帮助指导。
2)由直属上司组织有关人员,依据考核标准对被考核人员实施考核测评。考核项目分数组成:“测评”占40%,“日常考核”占60%。
3)考核结果经复核后,由直属上司向被考核人宣布考核结果,并进行反馈面谈。
b中层管理员工的年度考核
1)个人提交考核期内的工作述职报告(字数不少于字),实事求是客观地评价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绩效的措施与打算,并提出自己的期望值,及要求直属上司必要的帮助指导。
2)由直属上司依据考核标准,组织相关人员(被考核人的直属下属、岗位工作有密切关联的其他部门代表、财务、行政人事部等工作人员)对被考核者实施考核测评。
3)初核结果经复核后,由直属上司向被考核人宣布,并进行反馈面谈。
c中层管理干部的年度考核
1)个人提交考核期内的述职报告(字数不少于字),客观地评价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找出成绩与不足,提出改进工作绩效的措施与打算,及要求直属上司给予必要的指导帮助。
2)由项目公司分管领导召集领导班子成员、被考核者的直属下属(主管或领班以上员工)、及相关部门的中层管理干部,依据考核标准进行考核测评。
3)考核的结果即为核定的成绩,由项目公司班子成员或项目公司分管领导代表项目公司领导班子宣布考核结果,并进行反馈面谈。
④项目公司班子成员的年度考核
由项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项目公司组成考查组实施考核。
1.7财务管理方案
为规范项目公司财务管理,有效控制费用支出,保证投资人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使投资人及时掌握项目公司的经营状况,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1.7.1项目公司财务管理职责
(1)项目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分别按《项目公司财务审批流程及权限》规定对项目公司所有经营管理活动中的费用支出拥有相应审批权,董事长拥有最终审批权;
(2)项目公司总经理为项目公司财务工作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公司所有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各项费用支出的必要性和真实性负责,并按公司权限规定对各项费用开支拥有相应的审批权;
(3)项目公司各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对所辖部门的各项费用开支拥有审核权并对其负责;
(4)项目公司主办会计协助财务负责人负责依据本制度和财务管理规范要求审核、监督、检查和受理项目公司所有人员的经营管理费用开支报销行为;并对项目公司各项费用报销票据的有效性、合法性负全责;
(5)项目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各项福利、补贴费用的合理性负全责;
(6)项目公司出纳对各项付款、收款单据的审批有效性负责;
(7)项目公司全体职员必须执行项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管理流程和审批程序,要求自己在项目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严格各项费用的开支,不利用其他手段、措施或提供虚假报销凭证借故报销;
(8)项目公司财务管理人员接受项目公司总经理的行政领导,负责项目公司与总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的对接;同时接受总公司财务管理部的业务指导和领导,对项目公司领导和总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
(9)项目公司一切财务活动都必须遵照本制度执行,如确实根据项目公司的实际情况需要修改的也必须先按照本制度执行后根据制度的修改程序来重新修订。
1.7.2财务管理办法
1.7.2.1印章(鉴)管理
(1)项目公司刻制的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私章需要有专人保管。
(2)项目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由项目公司行政负责人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私章由项目公司主办会计和出纳分别进行保管。
(3)项目公司主办会计负责对发票、支票和财务票据的整理、保管以及缴销。
1.7.2.2资金的管理
(1)项目公司的资金管理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有收取的款项应全部于当天存入项目公司收入账户,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的,应报经总公司财务管理部批准;支出款项由总公司财务管理部根据项目公司申报审批情况拨付使用。
(2)银行账户的管理
项目公司须开立两个账户:一个为收入账户、一个为支出账户,收入账户由总公司财务管理部统一管理,项目公司支出账户由项目公司负责管理,但需接受总公司财务管理部核查。所有开立的账户必须报项目公司财务管理部审批后开设,开立后报项目公司财务管理部备案。
(3)现金的管理
①项目公司可以存放一定数目的现金以备日常零用,金额控制在元以下;超过备用现金额度的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相关账户,不得留存超限额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的安全。
②项目公司可以在以下范围内使用现金:
a单笔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b职工工资、奖金
c个人借支
d项目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其他支出
③项目公司采购物料、广告宣传、工程维修等以及其他的的对外付款,均须采用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④员工因工作需要需持有备用金或者临时借款的,按公司权限规定报经相关领导审批后,可办理个人借款手续借用;待与持有备用金或临时借款的相关工作结束时,应及时归还借款,否则财务有权扣发工资及报销款。
⑤项目公司财务部是货币资金收支信息集中、反馈的职能部门,其它部门凡涉及货币资金的收支信息,应及时反馈到财务部;对外签署的涉及款项收付的合同或协议,应向财务部提交一份原件,以便根据有关合同、协议及时办理结算审核手续。财务部的所有款项支出必须依据真实、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支付,否则财务部有权拒付。
⑥项目公司司对货币资金支出的审批建立以“谁批准、谁负责”为原则的责任追究制度,审核人、批准人要对由本人审核、批准支付的货币资金负责任,以防范资金风险;对于违规批准支付的单据,各相应审核人、审批人以失职论处,并对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承担连带责任;审核人在原始凭证不充分、项目不真实的情况下签名准予报销的,对审核人予以违规报销金额不低于5%的罚款。出纳收到费用报销单后应检查审核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对于手续不齐全的报销单据,必须拒付并退回当事人,否则出现的损失由经办出纳承担责任;对于报销人有欠款借支的,必须先抵消借支,方可支付余额;否则由于出纳把关不严造成的借款流失,由经办出纳承担责任。
⑦项目公司出纳应当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逐笔记载现金、银行款项收付,做到日清月结;同时每日编制《资金收支汇总表》,并于次日9:00前发送电子档给财务部负责人及总公司财务管理部。
⑧项目公司库存现金进行定期的盘查清点,每月至少一次,并填写《项目公司现金盘点表》,每月2日前以月报的形式向公司财务管理部报送;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3)收入的管理
①收入按照日常经营活动在单位的重要性以及经营管理的需要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项目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售铺款、钟楼、博物馆门票。项目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资产出租、无形资产转让等取得的收入项目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处置资产净收益(包括折损资产变卖、纸壳售卖等)、罚款净收益等。
②各部门应及时将分管的各项收入等款项交付财务部,以便于财务及时处理账务。
③项目公司营销部应严格执行《公司应收帐款管理办法》,定期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售铺相关的各项应收款项进行清收,及时回笼资金。
(4)费用开支的管理
项目公司费用开支管理主要通过预算管理、行政管理两种办法共同进行控制管理。除项目公司特别规定的项目外,所有费用项目必须先报批后列支,先斩后奏造成的损失,由经办人承担。
①预算管理:
a定义:预算管理是指项目公司各部门每月先向财务部提出下月本部门费用使用计划,项目公司财务负责人依据各部门工作计划及项目公司相关制度审核并汇总后统一编制下月费用使用计划和资金支出预算,经各级领导审核批准后,确定各部门下月费用使用计划。实际费用报销时,财务部依据资金预算及相关规定,准予报销或另行处理。
b具体实施:
1)每月25日前的周例会时合并召开预算会议,由各部门负责人提报下月《部门工作计划》及相应的《费用使用计划》,同时在会议中形成决议;
2)项目公司财务负责人依据决议统一编制下月的《月度费用使用计划》和《月度资金支出预算》,报项目公司总经理审核后,按周编制用款计划(附《月度费用使用计划》和《月度资金支出预算》)于每月28日前报送至总部相关领导审批;
3)总公司将于每月28日前下达审批结果通知给项目公司,并于每周一按审批结果拨款。
4)预算坚持专项专用,未经项目公司财务管理部批准,不得互相挤占和挪用;
②行政管理
a定义:费用行政管理是指费用报销人在费用产生前,采用书面的形式(填写相关申请单)向部门领导提出本次费用计划,经各级领导同意后,产生的费用方能按费用报销流程到财务部报销费用。
b具体实施:
1)项目公司行政管理费用项目主要包括:预算内所有单项费用金额≥元的经营性费用(如: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维修改造类支出等)以及月度预算外的所有费用;
2)项目公司费用报销须严格执行《项目公司费用报销管理规定》,各级领导按照公司规定的《项目公司财务审批流程及权限》行使职权。
3)项目公司财务负责人每月5日前将上月实际发生的费用开支列具明细,并填制《预算执行差异分析表》,报项目公司总经理审核及公司财务管理部进行检核后,报董事长审阅。
(5)资产的管理
①项目公司资产按照购买价值及使用年限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元及以上,或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有形资产。
低值易耗品:单位价值在元以下的各种用具物品和办公用品等,并且使用期限1年以下。
②项目公司行政部负责对项目公司资产的实物管理,项目公司财务部负责对项目公司资产的价值管理,使用部门负责对项目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
③行政部应设资产管理员岗位,负责对项目公司资产的全面统一管理,按部门建立资产管理台账,依据资产出入库单据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分设台帐进行登记;
④财务部要同步建立价值管理台帐,行政资产管理员要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公司资产进行盘点。
(6)税务处理
①纳税申报:项目公司财务负责人及主管会计需熟悉当地的财税法规,包括纳税申报程序、税目、税率,并按照当地的财税法规要求定期进行纳税申报工作;每月8号以前需将上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科目余额表)报公司财务管理部。
②发票
a项目公司需要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购发票的,在领取发票之后,必须按起止号码进行登记,定额发票需登记金额,手工发票需要登记张数以及开出后每一张的金额。
b项目公司财务人员必须对所购发票进行缴销,无论是否有作废的对每一张发票的号码都进行流水登记《项目公司发票使用明细表》。
(7)会计处理
①项目公司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财务制度处理日常涉及财务的事项,不得违背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如果是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没有涉及的部分,必须及时向总公司财务管理部汇报,在得到明确的指示后再进行处理。
②项目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关财务方面的完善意见。
1.8建设管理制度
1.8.1质量管理制度
(1)为确保本工程达到所要求的质量目标,根据以往的施工管理经验以及本工程的特点,采用项目法人管理机制,委托管理经验丰富的工程师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各相关职能部门全力配合,工程质量管理安全按照ISO质量体系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在本工程的建设中,要求全体施工人员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贯彻“质量第一求效益,用户至上为信誉”的企业宗旨,以“精心施工、严格要求、事前控制、杜绝返工”的指导思想,认真对待每个施工环节。
为保证所承建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制订本质量管理制度。运行本质量管理规划的同时,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2)项目公司组织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建各方主要成员组成的针对本项目“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该工程全面的质量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协调、指导、评价各参建方的质量管理工作和结果。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都要建立以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报项目公司批准,施工单位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经监理单位批准后报项目公司核备,组织结构成员必须保持相对稳定,未经批准不得更换。
(3)工程质量目标
竣工验收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4)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为了实现工程总体质量目标,制定统一的质量标准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要求所有参建单位严格执行。
(5)项目公司质量管理职责
①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制定质量管理岗位职责、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控制措施。
②落实质量岗位责任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建设合同、设计文件及本办法,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公司总经理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工程质量的直接责任人,质量安全部具体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③监督检查其他参建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管理机构是否健全;检查其他参建单位质量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各项保证措施等是否全面、合理;检查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转是否顺畅、高效等。
④监督检查监理单位派驻现场人员,进场的各种设备、工具、现场办公条件等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是否能满足其对施工单位的监理工作需要;检查监理人员的日常工作是否规范、有效。纠正监理人员的不当决定,对玩忽职守、违反职业道德或不称职的监理人员,作出限期更换的决定,对监理单位的严重工作失误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⑤监督检查设计单位勘察设计工作是否符合合同要求,进场人员、设备是否能满足现场设计勘察工作需要。
⑥项目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质量大检查,全面总结质量工作,同时项目公司领导,各有关部门要不定期深入工地进行随机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高改进质量管理工作。
⑦办理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工程施工完工后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做好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⑧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⑨及时发布工程质量和进度信息,协调工程进度与质量的关系。
⑩制定严格的奖惩制度,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质量评分,奖优罚劣。对在工程建设中管理混乱、履约较差、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将按合同和有关规定考虑撤换或终止合同,同时报主管部门处理。
(6)监理单位质量管理职责
①建立健全工程监理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岗位职责、管理办法和制度、控制措施等。
②全面落实监理质量岗位责任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建设合同、设计文件及本办法,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质量监理的第一责任人,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工程质量监理的直接责任人,监理单位对每项工程监理工作都要职责清晰,并责任到人。
③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监理人员数量和资格,配备的各种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及交通工具等要符合合同要求,并能对工程进行有效监控,要给现场派驻机构提供良好办公和生活条件。
④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管理机构是否健全;检查其质量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各项保证措施等是否全面、合理,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转是否顺畅、高效等。
⑤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人员、物资进场及机械设备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及能否满足工程需要;监督检查有无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根据合同约定,有权下令清除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施工队伍,当施工单位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时,向项目公司提出更换施工队伍建议,对严重违约的施工单位按合同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⑥通过审查、批准、抽检、平行试验、巡视、旁站、验收等监理手段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及其对技术交底工作的落实情况,检查施工人员施工行为是否符合既定要求,工程实体质量是否合格,施工单位自检体系是否科学、公正,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和事故隐患进行处理是否到位等,从而确保对所有施工环节进行有效控制。
⑦全面落实项目公司的各项质量管理办法和制度,工程创优规划,实现项目的整体质量目标和创优目标。
⑧加强材料准入制工作,严格控制建筑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及设备质量,杜绝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等进入施工现场。
⑨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⑩配合有关部门及项目公司做好质量事故处理工作。
(7)施工单位质量管理职责
①建立健全工程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岗位职责、管理办法和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等。
②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管理、技术人员,机械XX设备进场,组建强有力的施工队伍,并做好各项物资和后勤保障工作。
③落实质量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及市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项目公司的“质量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严格按照施工合同、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和规范、监理批准的施工方法和工艺组织施工;承包人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终身负责;项目经理对施工工程质量总负责、总工程师对施工工程质量直接负责;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控制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各项工程技术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树立质量高于一切的意识;加强技术交底制度在每道工序施工前进行书面交底,使质量责任落到实处、落到每个施工人员身上;严格执行施工员登记制度,做到每个正在进行施工的工点的施工均有持证的施工员进行现场施工管理。
④成立独立的质量检测部门,质检人员要做到岗位分工明确,质量责任落实;建立和完善试验室设施,配齐各种试验仪器(设备)及合格的试验人员,建立健全试验室各项规章制度,按技术规范要求完成各项标准试验和现场质量检测试验,确保各种试验数据真实可靠。
⑤做好导线控制桩、结构物定位桩、水准基点等复测工作,确保施工放线的准确性,同时应加强测量仪器的维修养护及标定工作。
⑥施工单位必须重视质量通病的研究和治理,必须对工程施工中常见的质量通病制定预控措施;努力推广使用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的先进技术和施工手段,对工程的重要结构部位和隐蔽工程要有质量控制和复检制度。
⑦实行“三个服从、五不施工”制度,即:进度服从计划,计量支付服从工程质量,质量否决服从监理;施工图没有会审不施工;现场没有技术交底、重难点项目没有《作业指导书》不施工;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未完善不施工;施工准备不充分不施工;监理工程师未下达指令不施工。
⑧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工作。工程质检体系应对施工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的全面跟踪控制。各分项工程开工前须提交的开工报告,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准实施,完工后,自检人员应按规范、标准进行全面自检评定,并做出自检报告,报监理认可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隐蔽工程,质检人员必须现场全过程控制,做好签认原始记录。
⑨加强材料准入制工作,对拟进场建筑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及设备的质量要有专人进行检验并负责,杜绝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等进入施工现场。
⑩工程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向监理单位报告;发生质量事故,承包人要立即向监理单位、项目公司及有关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接受调查处理;质量事故上报程序及调查处理要求应按照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调查程序及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对关键工程、关键部位的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必须经过严格论证,确保万无一失。
加强内业资料管理工作,做好日常统计和资料归档工作;内业资料必须符合有关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及省有关部门的要求,保证资料及时和完整。
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承包人对施工中及缺陷责任期内、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工程及交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负责返修合格。
(8)工程质量管理控制措施
①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质量终身负责制。为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项目公司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质量目标责任书。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内部要逐级签订质量目标责任书。
②强化人员设备履约管理。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承诺的人员和设备进场组织工程施工。特别是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保证工程质量最根本、最关键的因素,施工设备是保证工程质量最直接,最基础的要求。项目公司、监理单位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单位项目部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履约检查,对不能按合同人员、设备履约且不能保证工程施工质量、进度的,将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③严格执行质量责任备查制度。通过质量责任登记备查制度的实行,将各参建单位的主要质量责任人和各专业工程师、各分项工程负责人和各类工种人员登记造册,以便质量责任追溯。一旦发生质量问题,立即成立由项目公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部共同组成的质量责任调查组,进行质量责任调查,彻底查明真正的质量问题责任人,对其进行警告或清除出场的处理,并对所在单位进行通报及相应的经济处罚。
④严格推行全面技术交底制度。
项目开工前,项目公司组织设计单位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说明设计意图、主要技术标准、重难点工程施工方案及质量要求。
a监理单位在重要及关键的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监理实施细则,说明关键工序施工工艺、控制要点及保证质量的主要技术措施,并发给施工单位项目部。
b施工单位项目部要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制度,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每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都要有明确的书面技术交底。各级每项交底都要互相签字确认,并做好记录存入档案。通过全面技术交底真正使施工人员都明确设计和技术质量标准,明确操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⑤严格执行材料检测制度。建筑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和设备是工程实体的主要组成部分,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部要严格加强对其的质量控制,采购时一定要选资质高、信誉好的生产厂家,每批次进场的原材料都要有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证书等,并要按规定频率进行抽检试验,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原材料一律不得用于本项目永久性工程。
⑥推广执行“首件工程认可制”。每一类工程的第一个分项工程,施工单位项目部必须按照项目公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部三方共同认可的施工工艺、最佳人员设备组合、检查验收标准进行施工,并在施工结束后,由监理单位组织总结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形成书面指导文件下发给施工单位项目部,使全县各项工程施工规范一致。
⑦加强及其检测工作。试验检测工作是检验工程质量最重要、最有效的手段,由于市政工程的特殊性,工地试验室并不能完成市政试验检测的所有检测工作,开工前应在工地附近找有相应资质的外委单位,项目部应加强对试验检测工作统一规划和管理,加大试验检测抽检频率,提供准确详实的试验数据。
⑧做好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工作。隐蔽工程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安全性、舒适性和耐久性,项目公司工程部要在工程开工前组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部编写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办法和隐蔽工程清单,并做好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
⑨加强对劳务队伍的管理。加强对劳务队伍的管理,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施工单位项目部必须挑选经验丰富、有技术实力的劳务队伍,每个劳务队伍都要派驻专职质检技术人员,不得以包代管,严禁工程转包和违规分包,一经发现将把施工队伍清除出场。
⑩实行定期质量考核奖罚制度。项目公司将制定“质量检查评分标准”和“质量奖惩办法”,在每季度质量大检查后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部质量管理进行量化评分。对评分不合格的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将给予黄牌警告和经济处罚,并通知其负责人进行整顿,情节严重的要清除出场。对质量管理落实良好的单位,将予以奖励。
加强施工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按本项目《标准化施工实施细则》,从驻地建设、施工现场布置、场地硬化、材料存放、标志标牌设立,施工工艺控制、施工质量检验、内业资料等影响工程质量及工程建设外部形象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入手,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本项目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9)工程质量事故的认定与处理
①项目公司为确保本项目工程质量,根据国家其他现行规定,制定出本项目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将事故分为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及特别重大事故三类。
第一类:质量问题:直接经济损失在元以下的列为质量问题。
第二类: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元(含元)以上,不满0元的;
b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第三类:严重质量事故: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0元(含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b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施工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c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第四类: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a工程倒塌或报废;
b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
c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按国家规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工程建设过程中或由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或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要加固、返工或报废,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重大质量事故。此外,由于施工安全问题,如施工脚手、平台倒塌,机械倾覆,触电、火灾等造成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以下四级:
a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以上为一级;
b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以上,不满万元为二级;
c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万元为三级;
d凡造成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四级。
第五类:特别重大事故:凡具备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万元及其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上述影响三个之一均属特别重大事故。
②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检察、劳动(如有人身伤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单位属于国务院部委的,应同时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人民政府和建设部报告。凡发生重伤以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建设部。重大事故的调查由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组织成立调查组负责进行。调查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劳动等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并应邀请人民检察机关和工会派员参加。必要时,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协助进行技术鉴定事故分析和财产损失的评估工作。一、二级重大事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组成意见,报请人民政府批准;三、四级重大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组成意见,报请人民政府批准;事故发生单位属于国务院部委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会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组成意见。质量事故发生后,质监站应配合有关部门对事及其查处理并对处理过程进行监督。
③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现场保护措施: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该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④质量事故处理实行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职工和事故责任人受不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
⑤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隐瞒不报、谎报的,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故意破坏现场、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拒绝提供有关情况、资料的,提供伪证的单位或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其他规定
①本办法如与行业规范标准及现行法律、法规有异议时,以后者规定为准。
②本办法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将以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形式不断完善。
1.8.2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管理制度
①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相关部委及XX市颁发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本项目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力争实现无伤亡事故的目标。
②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一把手)和直接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名单,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生产机构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职责。
③必须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检查、评比、奖罚制度,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安全生产技术考核制度和各项专业工程作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④要重视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墙报专栏和各种会议等手段,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工作,对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及安全技术标准的教育和培训,尤其是要加强外来民工的上岗前和轮岗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⑤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器具、供配电设施、消防器材必须经过安全监督部门的验收,机械设备完整无故障,用电和消防符合行业安全标准,所有施工及其配套设施必须经常检查,测试,保证完好、确保安全。
⑥注意掌握气象信息,做好完善的天气信息应对措施,预防灾害性天气对施工带来的各种安全隐患。
⑦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如在施工中采用,必须先做试验能够满足安全性能要求,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⑧严格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禁违章忽视安全行为,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占道施工的人员必须穿戴明显的施工安全服,占道施工的设施和设备必须具有明显的安全标志,严格按相关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做好预防措施。
⑨必须经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⑩项目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法人担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质量安全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班组设立安全员。
(2)安全生产的措施
①安全教育
a安全生产是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开展生产经营的头等大事,是关系到每个职工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关系到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大事,是企业现代化管理和主要内容之一。
b全面、广泛地开展安全生产人员宣传教育,使全体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指导思想,从而使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制度。
c把《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考核评定工人技术水平的重要依据,考出的成绩要记录在案,并作为职工晋级的参考依据。
d新工人参加施工,必须严格三级教育(即公司、项目部、班组),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及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e变换工种的工人。应进行安全知识、岗位安全操作得再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f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技术教育外,应参加上级有关劳动部门举办的培训学习,取得特殊工种安全操作证后,方准独立上岗作业。
g安全管理干部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管理干部培训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以便更好地教育、培训职工的安全知识。
②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a单位工程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b施工现场必须在进出口、深坑、预留洞口,吊装区域;高低压带电电器等危险作业区,除防护措施外,均必须有明显的标志牌示警,夜间施工应设立明灯示警。
c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场容整洁,砂石、构件等堆放井然有序,各堆场应设标牌指示名称。
d严格做好钢筋短头、铁钉、铁丝的回收管理工作,严禁随意乱扔、乱丢,以防扎脚伤人。
e施工现场搭设脚手架等,必须符合国家及XX市的有关规定,临街或人口密集处设立安全防护棚。
f全体施工人员要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设备,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自觉遵章守纪,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严禁酒后操作和违章进入施工现场。
g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任何人有权拒绝执行,并有权力和责任制止说服他人违章作业。
h要切实保证职工在特殊气候条件下作业,夏天、冬天施工中,尤其要加强对降温、防寒、防冻和台风等的防范措施。
i加强对工地用电,机械使用的管理。
③安全生产检查
a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项目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对于季度检查情况给予奖罚;监理单位每个月组织一次,并将检查情况专题报告项目公司;施工单位每半月自检一次,将检查情况专题报告监理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b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平时项目公司、监理单位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于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出现的情况,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对于上级单位或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要高度重视,做到安全生产常抓不懈,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c专项安全生产检查。项目公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必要时请地方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专业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如易燃易爆物品、大型设备安装试产、重点工程施工、新产品使用等;季节性安全检查,如防火(旱季)、防洪(雨季)、防强风、防暑降温(夏季)等;重大节日的安全检查,如春节、元旦、国庆、“五一”等节日。
d日常安全生产检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要设立专职安全员,安全员要经常深入工地巡查、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隐患做好记录,通知有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专职安全员是安全生产最直接、最能及时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隐患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加强培训与学习,提高安全职业素养。
e生产岗位安全检查。职工每天作业前,对自己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安全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作业。在作业过程中出现隐患要及时上报处理。事故抢救完毕后,要组织调查事故发生原因,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处罚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④安全生产的要点
特殊季节与夜间施工安全措施
a雨季施工应及时排除积水,人行道上下坡应挖梯台或铺砂,脚手板、斜道板、跳板上均应采取防滑措施。
b高温季节施工,可调整作息时间,应尽量减避开高温时间,采取预防中暑的措施和防暑药品的供应。
c夜间施工场地应有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临边的围栏均应设红灯示警标志。
d临时通车路段,在施工作业区的两端应设置明显的路栏指示标志,晚间应在路栏上加设施工标志灯。
⑤防洪、防风、防火安全措施
a汛期派专人每天向当地有关气象部门联系,及时预报,通知作业现场。
b修渠筑堤,畅通排水渠道,应将抽水机放在较高的位置上。驻地房屋建筑选在较高位置上。
c健全通信系统,保证联络指挥与畅通。在事故易发汛期,组织专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
d雨季来临之前,对水泥、钢材仓库要进行加固和防水、防潮处理。
e做好防风措施,在强风到来前要对工棚及其他设施进行加固;在大于7级(含7级)强风到来前要将人员、重要物资、仪器、文件资料转移到坚固的房屋内避风,免遭损失。
f棚架、工棚等搭建都要考虑到防风措施,增设斜拉抗风索及支撑。
g建筑工棚动火区要做到:动火区周围的易燃物未清除不动火,未配有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动火后未熄灭火种的,有关人员不离开现场。
h禁止在工棚内使用液化石油气、点蜡烛、煤油灯。
i不准在禁止吸烟区内吸烟,不准在床上吸烟,不准将烟头、火种丢在地上。
j不准私存汽油、酒精、香蕉水、鞭炮、炸药、雷管等易燃易爆物品及焚烧香烛、燃放烟花鞭炮。
k要定期打扫卫生,特别要清扫集体宿舍床底的垃圾杂物,严防宿舍垃圾杂物碰上火种产生火灾。
l木材加工厂的刨花、木糠要当天清扫干净,成品半成品堆放要齐整、并留有消防通道。
m在仓库、宿舍、办公室附近设置固定灭火器,在重点防区还应设置流动灭火设备;火灾高发季节或消防自然条件较差的工棚应设消防水池。
n经批准设置的油库应按公安消防部门要求,严格建立健全储存、运输、领用、保管、使用的管理制度,并设有专人值班防护。
⑥安全用电、消防卫生安全措施
a电气设备要有防护绝缘处理,电器、电源的安装、维修由持证上岗的电工完成。
b工场、工棚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不准在宿舍工棚内使用电炉、电热棒、电熨斗、电水煲、电饭煲、电炒锅。
c工地、工棚用电要按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执行。
d消防工作要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消防法律、法规,传达落实上级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决定和部署,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e开展消防安全法制宣传和教育,增强员工消防意识,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消防知识学学习和培训。
f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行严格管理。
g建立消防责任制度,对违反本规定要责成有关单位立即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h加强施工场所卫生检查,清除卫生死角,确保职工和所有施工队伍拥有卫生的环境和健康的身心。
i职工宿舍要定期清扫,集体卫生高度预防,防止传染性疾病的流行。
j职工饭堂要制定制度,防止不干净事物流入饭堂,饭堂工作人员要具备健康证明,工作时要按照卫生标准佩戴口罩等防护设施。
⑦奖罚
a施工单位在布置计划、检查生产、总结工作时,要同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各级领导要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头等大事来抓。项目公司在项目开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和合同要求实行奖优罚劣。
b安全生产工作应常抓不懈、警钟长鸣,项目公司、监理单位不定期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安全生产检查评分表》的内容逐项检查。施工单位对不定期检查所提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对于限期内整改完成、达到项目公司要求的可免于处罚;对于限期内整改未达到项目公司要求的,则由监理单位代为整改,所需费用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支付并且给予施工单位相应处罚。
c项目公司每季度组织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作为生产大检查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通过季度检查,对于安全生产检查不达标(安全生产评分小于75分)或在本季度内发生重伤事故或机具、设备事故重大损失者,除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单位和安全责任人责任,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d为鼓励安全生产,项目公司对季度安全检查优良且在本季度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情况的,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及相应负责人给予适当奖励。
1.8.3投资管理制度
(1)编制科学合理的投资控制计划。
①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减少资金沉淀,科学制定施工计划和施工管理,避免工程延期造成损失。
②设置投资控制点。如主体工程等主要项目,分别制定阶段性投资控制目标,将各阶段有机地联系起来,共同组成项目投资的目标系统。也可将各分项的投资占总投资的百分比作为投资的控制点,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投资分析和投资节超分析。
③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与控制。工程进度款根据“分段控制,多次结算”的原则,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用以补偿工程施工中的资金耗费。工程进度款根据施工单位报来的“已完工程价款结算单”和“已完成工程结算表”及有关凭证,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按月结算。
④合同变更及补偿控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工程建设特殊需要(包括政治)、地质、水文、不可抗拒的灾害以及其他无法预料因素的存在,合同条件会发生变化,甚至非常大的变化,变更就会时有发生。合同变更处理应以合同文件为依据,实事求是地及时解决。对于施工单位方法不当或组织管理不善造成的费用增加,证据不足或者不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变更补偿要求要及时驳回、否定。
⑤投资控制的组织措施。建立健全各种责任制度,包括有关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各项责任制度、成本计划、成本预测、成本核算分析制度及完善的投资目标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对涉及投资管理方面的原始记录都要求有关专业人员认真准确地做好原始记录,做到凡是有经济活动的地方,都应建立原始记录,各种原始记录都要及时经监理单位和项目公司签认。
(2)投资控制保证措施
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控制是在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发包阶段和项目施工阶段,把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的发生控制在批准的投资限额以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保证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目标的实现。
①发包阶段的投资控制措施:
a建安工程控制在概算投资的允许范围以内;
b加强施工图预算的审查,促使施工单位加强经济核算,采取增收节支措施,降低工程成本,重点放在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预算单位套用是否正确、定额套用是否齐备、各项取费是否符合现行规定等方面;
②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措施:
a在工程施工期间,加强管理需支付的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竣工清理费、研究试验费、工程监理费等,严格控制在预算的投资限额以内。
b严格控制工程变更程序,合理确定变更价款。制定一套完善的计量、支付、变更管理办法,突出事前控制,强化事中控制,完善事后控制。另外变更报告必须同时说明相应的合理确定的变更价款,从而使项目公司做到对造价心中有数,避免造价失控。
c深入现场及时了解、收集相关信息资料。收集可能会引起造价调整的各类资料,核对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完成的时点。
d加强工程造价的动态跟踪控制。为保证整个工程造价控制在合同范围内,造价工程师应及时根据市场和现场的情况,综合已发生和将要发生的费用现状,对工程造价进行跟踪,及时调整合同价款,这样是决策者在工程管理中存在造价方面始终能处于主动地位。
e及时进行工程结算。在工程结算前,应及时收集和整理各种计量、支付资料,做到完整无遗漏。在工程结算中,要注意工程预付款、保修金、甲供材等价款的扣除,以及由项目公司替施工单位代缴的一些费用。
③工程投资控制财务管理措施:
a加强对银行信贷的利用,工程款的支付和结算、材料与设备的购置、招投标、征地拆迁款项等费用的拨付,保证既定工程质量前提下地把建设成本降到最低。
b尽量利用低利率贷款,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是贷款到位额度和时间与工程建设资金需要额度和时间尽可能同步。
④工程投资控制监理管理措施:工程费用监理包括工程数量监理和工程费用监理,监理单位必须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每一工程数量进行严肃认真地现场复核检验。
a施工单位必须以监理工程师签认的《中间交工证书》及其附件资料为依据如实填报《中间计量表》,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核,对有疑义的部位必须进行现场复测,核对确认无误后方能签字认可。
b严格遵守“不合格工程不计量,未完成工程不计量”的原则,严禁施工单位弄虚作假,一经发现,项目公司将对有关单位及个人给予严厉处罚。
c监理工程师必须熟悉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说明的内容,掌握工程具体项目的工作范围和内容、计量方式和方法。每个工程量清单应以认可的实际完成数量进行计量,单价按合同单价执行。未经项目公司批准,工程量清单和单价一律不准变动。
d工程计量范围、依据、原则、方式、程序,支付程序,计量支付所需的各项资料按规定执行。
1.8.4进度管理制度
(1)项目开工前根据合同工期要求通过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均衡生产、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灵活机动的原则编制科学合理的详细施工总体计划。根据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分别编制各年、季进度计划;对于起控制作用的重点工程项目,单独编制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进度计划。各参建单位应该严格按照制定的进度计划制定具体施工组织计划和施工方案。
(2)制定针对本项目《工程进度管理办法》,并要求所有参建单位严格执行。
(3)基本要求
①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方法促进施工进度,确保全线能按时完成全部施工建设任务。
②施工单位在保证质量、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大干快上,采取先进的施工经验和管理手段,采取先进的高效的机械设备,发扬敢打敢拼的施工风貌,认真细致做好施工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大力加强施工领导,抓好进度情况的跟踪,确保按照合同工期完成施工任务。
③施工单位按照进度计划的安排,充分利用各施工季节,组织阶段性施工大会战,重点突出每个阶段性控制工期的关键部分工程,在各个阶段掀起施工的高潮,以阶段性会战成果确保工期总目标的实现。
④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进度管理,每半个月组织一次内部进度检查,根据关键工程和非关键工程的进度情况合理分配和调整月度计划,通过各种有效的手段加快施工建设进度。对于非关键线路的进度情况,承包人可以根据施工情况给予调整,不必向监理工程师汇报,如果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差距对关键线路上的实际进度产生影响时,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书面提出调整进度计划安排,采取措施加快进度迎头赶上。
⑤施工单位应每月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工程进度报告,每月进度报告的内容包含本月完成的工程量和工作量,完成进度计划指标的情况,以及下一个月计划完成的工程量,与进度计划比较安排下月任务的饱满情况,是否满足进度计划的要求。
⑥监理工程师要详细审定施工单位的进度计划安排,看是否满足总工期目标要求,计划编制的合理性,各阶段性进度计划是否详细。进度计划的审查要重点对承包人的施工工期安排的合理性、施工准备的可靠性、计划目标与施工能力的适应性。
⑦进度计划考核作为工程建设考核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⑧鼓励施工单位在满足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在合同总工期时间内提出加快施工进度的措施。
⑨监理工程师要深入跟进施工单位进度建设,仔细检查进度目标是否实现,各关键性工程的施工活动和进展情况,督促承包人加快进度建设。对于检查存在的进度不符问题,要及时调整进度计划目标,确保总工期目标能够顺利实现。
⑩监理工程师要严格审查施工单位每月进度报表,必要时监理单位组织现场检查,查看施工单位申报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对下月进度安排的合理性检查。在检查施工单位进度报告后监理单位签署审查意见报工程部。对于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进度计划的延误,监理单位要发出书面警告,或者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并将有关存在问题书面报告项目公司有关部门,项目公司有关部门对于存在进度问题要求施工单位作出加快进度的具体措施,并作为进度检查评比的考评指标,按照项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项目公司有关部门结合监理单位上报的施工单位进度完成情况报告,每月不定期抽查施工单位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每月不定期抽查由工程部组织,抽查情况作为进度评比的考察指标。
项目公司有关部门组织监理办、施工单位参加的进度检查评比,主要检查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对比原进度计划的完成比率,完成本季度各分项工程的工程数量和投资额。对于完成进度计划之后的,将要求施工单位调整原工程进度计划和现金流动计划,调整后工期应满足总工期目标要求,并符合工程现场实际。
对于非关键性线路和非控制性工程的进度滞后采取工地会议形式,督促施工单位严格履行进度条款,视情况给予适当进度处罚,对于关键性线路和控制性工程明显落后进度计划,已经影响到总工期目标的实现,要求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解决进度滞后问题,给予进度处罚,情况严重的要求更换负责人,并将有关问题上报有关部门建议通报处理。
进度计划完成不理想,如果是由于施工单位没有按照合同投入足够的设备、人员等自身原因造成,项目公司有关部门、监理单位责成施工单位及时调整,将进度迎头赶上。如果由于暴雨、不明地质等外部因素造成,要及时调整施工计划,加大投入提高施工进度,确保在总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
对于上级单位和监督部门提出的进度问题,施工单位要对上级单位和监督部门提出的进度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改进。
(4)进度检查考核
①施工单位要制定每日进度检查制度,对实际施工情况和进度情况作出详细记录,包含:实际完成工程数量情况、机械设备运转情况、现场投入人力情况和影响工程进度的特殊情况等。施工单位要每星期对进度检查情况做一次总结,总结施工中存在的进度问题和采取的解决措施。
②施工单位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施工进度自检,自检要邀请监理工程师参加,主要检查关键线路和控制性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非关键线路和非控制性工程与计划进度的对比情况,结合每日进度检查制度进行总结,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改正。
③施工单位每月向监理单位申报进度月报,主要就当月完成进度情况和下月进度计划进行申报,进度月报要真实反映施工实际进度情况。进度月报与工程计量同时上报,申报程序按照中间计量的程序办理,作为中间计量的附件和凭证。
④监理工程师要严格审查施工单位进度月报,监理单位根据施工单位每月进度报告组织每月进度检查(特殊情况下采取抽查办法),对施工单位申报工程进度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进行检查,监理单位认为进度不理想或明显滞后的应书面要求施工单位作出加快进度的措施,并对检查情况上报项目公司有关部门。
⑤项目公司采取不定期抽查和季度检查的形式,不定期抽查由工程部负责,主要检查承包人完成月度工程的情况,对于没有达到进度指标的施工单位将视情况给予一定处罚。季度检查由计划合同部和工程部联合组织,联合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进度情况组织一次大检查,进度检查要求在符合总体进度计划的基础上,各分项和分部工程的进度情况理想,完成项目公司下达的投资目标。
⑥进度计划考核采取形象进度和投资进度双重控制的方法,两项指标均达到要求才能考核合格。形象进度考核要求关键线路工程形象进度完成计划目标的XX以上、投资进度考核要求完成计划投资额度的XX以上为合格。
⑦形象进度考核对应项目公司批复的施工单位进度计划,分别对排水工程、路面工程和附属工程进行考核。施工单位可根据本施工段施工技术特点进行进一步分解和细化。
⑧投资进度考核以施工单位承建合同为基准,对施工单位投资按照月度分解,细化出每月应该完成的工程投资金额,项目公司可以依据施工单位上报进度计划情况,下达施工单位月度完成的投资金额。
(5)奖罚办法
①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根据合同工期要求编制详细的施工总体计划,具体按照进度管理程序的要求编制,其格式要符合项目公司的设定要求,施工单位的总体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经过监理工程师审核和项目公司的批准后,作为指导施工单位进度管理的基本文件。
②项目公司在进度检查工作中,对施工单位的进度报表、进度计划表示所采用的横道图、斜道图、网络图以及关键性工程和控制性工程的进度计划图表作为进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对于没有按照项目公司要求实施进度图表上墙和组织工作的给予处罚,并责成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图表工作。
③施工单位进度考核按照项目公司确定的月度计划任务进行,施工单位完成月度计划任务的90~%、在关键线路和控制性工程进度方面无严重的滞后情况视为考核基本合格。月度计划任务完成不理想、在关键线路和控制性工程进度方面存在滞后情况的,要责成施工单位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快进度。
④对于完成月度计划任务的,由施工单位申报、监理单位检查、项目公司抽查的形式给予确认,对于完成或超额完成计划任务的施工单位按照工期合同的条款给予奖励,未达到项目公司制定的进度目标,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快进度,同时扣发施工单位当月工期奖励。
⑤施工单位要按照指定的格式和内容申报月度完成计划情况,禁止任何形式的虚报、谎报,各单项工程的完成进度情况要逐项检查,监理工程师要逐项复核,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工期等各种不当行为,取消施工单位奖励并对经办人给予处罚。
⑥项目公司在认为适当的时候组织施工会战,鼓励施工单位在保障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大干快上,所有施工会战的工期目标以项目公司批准的工期计划为基础,通过另行发布施工计划的形式掀起施工高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执行项目公司的指令。
⑦项目公司通过组织季度生产大检查来促使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所有进度检查和考核指标累积到季度大检查,对于每月完成计划理想、关键线路和控制性工程进度合理地给予施工单位一定奖励,同时给予监理工程师一定奖励。季度考核不理想、在关键线路和控制性工程进度方面存在严重滞后的,责成施工单位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快进度,同时视施工单位生产能力考虑撤换等其他措施。
1.8.5风险管理制度
(1)风险管理要点
项目风险管理是指通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去认识项目的风险,并以此为基础合理地使用各种风险应对措施:管理方法技术和手段对项目的风险实行有效地控制,妥善处理风险事件造成的不利后果,以最少的成本保证项目总体目标实现的管理工作。风险管理是整个项目管理的一个部分,其目的是保证项目总目标的实现。
(2)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基础,其主要内容是:识别引起风险的主要因素,识别风险的性质,识别风险可能引起的后果,风险流程见图1.8.5-1。
图1.8.5-1项目风险因素
(3)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项目风险管理的第二步。主要任务是确定风险发生概率的估计和评价,风险后果严重程度的估计内评价,风险影响范围大小的估计和评价,以及对风险发生时间的估计和评价。
(4)风险应对计划
我公司将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订风险应对计划,具体的应对措施包括:
①回避风险
放弃或终止某项活动;改变某项活动的性质。如根据不同的地质情况选定质量控制容易保证的材料和工艺;放弃某项不成熟工艺,初冬时期,为避免混凝土受冻,不用矿渣水泥而改用硅酸盐水泥。
②转移风险
为避免项目公司承担风险损失,而有意识地将损失或与损失有关的财务后果转嫁给另外的单位或个人去承担。转移风险有控制型非保险转移、财务型非保险转移和保险三种形式:
a控制型非保险转移:转移的是损失的法律责任,它通过合同或协议,消除或减少转让人对受让人的损失责任和对第三者的损失责任。有三种形式:
1)出售。通过买卖合同将风险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这种方式的特点是:在出售项目所有权的同时也就把与之有关的风险转移给了受让人。
2)劳务分包。转让人通过劳务分包合同,将他认为项目风险较大的部分转移给非保险业的其他人。
3)开脱责任合同。通过开脱责任合同,风险承受者免除转移者对承受者承受损失的责任。
b财务型非保险转移:财务型非保险转移是转让人通过合同或协议寻求外来资金补偿其损失。有两种形式:
1)免责约定。免责约定是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时,如果不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引起,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违约者可以向对方请求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例如,《经济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建筑工程项目末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发现质量问题,承包方享有免除责任的权利;再如,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发包方无故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项目而造成损失的,承包方可免除责任,并有权要求发包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2)保证合同。保证合同是由保证人提供保证,使债权人获得保障。通常保证人以被保证人的财产抵押来补偿可能遭受的损失。
c保险:通过专门的机构,根据有关法律,运用大数法则,签订保险合同,当风险事故发生时,就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补偿,从而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例如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
③损失控制
a损失预防。
损失预防是就是设法消除或减少各种风险因素,以降低损失发生的频率。
1)工程法。
以工程技术为手段,通过对物质因素的处理,来达到损失控制的目的。
具体的措施包括:预防风险因素的产生、减少己存在的风险因素、改变风险因素的基本性质、改善风险因素的空间分布、加强风险单位的防护能力等;如要求承包方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项目风险、应急预案,落实风险应对措施。
2)教育法。
通过安全教育培训,来消除人为的风险因素,防止不安全行为的出现,来达到损失控制的目的。例如,进行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技能教育和风险知识教育等。
3)程序法。
以制度化的程序作业方式进行损失控制,其实质是通过加强管理,对风险因素进行处理。例如,制订安全管理制度、制订设备定期维修制度和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等。
b损失抑制。
损失抑制是指损失发生时或损失发生后,为了缩小损失幅度所采取的各项措施。
1)分割。
将某一风险单位分割成许多独立的、较小的单位,以达到减小损失幅度的目的。
2)储备。
增加风险单位。例如,储存某项备用财产或人员,以及复制另一套资料或拟定另一套备用计划。当原有财产、人员、资料及计划失效时,这些备用的人、财、物、资料可立即使用。
3)拟订减小损失幅度的规章制度。例如,在施工现场建立巡逻制度。
④自留风险
又称承担风险,它是一种由项目组织自己承担风险事故所致损失的措施。
自留风险的类型:
a主动自留风险与被动自留风险
主动自留风险又称计划性承担,是指经合理判断、慎重研究后,将风险承担下来,或由于疏忽末探究风险的存在而承担下来。
b全部自留风险和部分自留风险
全部自留风险是对那些损失频率高、损失幅度小,且当最大损失额发生时,项目组织有足够的财力来承担时采取的方法。部分自留风险是依靠自己的财力,处理一定数量的风险。
(5)风险管理措施
风险管理与目标管理是项目管理的两大基础,只有把这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较好地实现本工程项目目标,通过建立有效风险管理机制,可以主动控制本项目的目标,对工程实现过程中遭遇的风险或干扰因素做到防患于未然,避免或减少损失。
我公司将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订风险应对计划,建立具体的应对措施、项目风险监控体系、措施等规避风险。
根据项目的特点,结合建设过程可能发生的风险事件分析,我公司将采取应急措施如下表1.8.5-1:
表1.8.5-1可能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应急措施表
(6)风险监控
项目风险监控就是跟踪己识别的风险,监视剩余风险和识别新的风险,保证风险计划的执行,并评估消减风险的有效性。风险监控是建立在项目风险的阶段性、渐进性和可控性基础上的一种管理工作。通过对项目风险地识别和分析,以及对风险信息的收集,就可以采取正确的风险应对措施,从而实现对项目风险的有效控制。
①建立项目风险监控体系
项目风险监控体系的建立,包括制订项目风险监控的方针、项目风险控制的程序、项目风险责任制度、项目风险信息报告制度、项目风险预警制度和项目风险监控的沟通程序等。
②项目风险审核
项目风险审核是确定项目风险监控活动和有关结果是否符合项目风险管理计划和项目风险应对计划的安排,以及这些安排是否有效地实施并适合于达到预定目标的、有系统地检查。项目风险审核是开展项目风险监控的有效手段,也是作为改进项目风险监控活动的一种有效机制。
③附加风险应对计划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出现了事前未预料到的风险,或者该风险对项目目标的影响较大,而且原有的风险应对措施又不足以应付时,为了控制风险,有必要编制附加风险应对计划。
1.8.6技术协调管理制度
(1)“技术协调”的含义
建设项目管理,是为满足建设项目对于特定目标要求而进行的系统的、有效的计划、组织、控制与协调活动。“协调”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其含义是:“主动调和相互作用的子系统之间的能量、物质、信息交换,以确保管理的效率”。协调的内容包括人际关系、组织关系、资源供求、信息交换等方面,资源供求与信息交换协调可以统称为技术协调。
(2)“技术协调”的意义
①技术协调是目前建设项目管理的薄弱环节:对于项目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而言,规划、设计、施工阶段自身有较完善的质保体系,有各自较为严密的标准、规范,但各阶段之间需要衔接,必然存在技术信息的相互流动。例如,施工单位对于设计使用功能的理解,以及对变更的掌握,设计单位对于现场和施工动态情况的了解等,都依赖技术信息交流;项目管理的对象,即工程实体本身,是一个由众多的环节构成的系统,例如工序衔接和专业配合等,都存在技术协调的要求;项目的参与者,仅就施工阶段而言,各设计单位、技术服务单位、各分包商及材料、设备供应商,以及单位内部的各部门,少则十几家,多则上百家,存在复杂的相互交叉的技术协调问题。项目管理实践证明,技术协调失败引发的问题在项目缺陷中占了相当大的比例。
②技术协调引发的问题往往是严重的:技术协调是在各阶段间、工程各部位间,以及各单位间(简称各子系统间)传递技术信息,对于其中的部分子系统,这些信息有时作为工作的标准或依据,最常见的是轴线与标高的传递,以及图纸的提供等,一旦出错其损失可想而知;技术信息有时作为工作的保障,例如施工现场各单位对于道路、水电、材料、机械设备、临时设施的占用及其变化情况。错误的技术信息一经传递,往往会在相对封闭的子系统中持续作用,或者对其他子系统引发连锁反应,直至出现现实的矛盾后才被发觉,具有隐蔽的特征。
③技术协调是管理责任的重点:正是由于技术协调提供工作的依据、标准和保障,其责任重大,因而成为项目参与者索赔与反索赔的重要内容。在项目管理实践中,由于不重视技术协调而招致损失的教训是惨痛的。
④技术协调是建设项目管理的经常性工作:技术协调的重要性,不仅体现在其必要性上,也体现在其经常性上,这是建设项目的特殊性使然。建设项目不仅具有一般项目的“一次性”的特点,还有实施周期长、目标系统化和行为主体多样化等特点,因而技术协调对于建设项目管理而言,其意义超出一般的控制方法。
(3)技术协调管理制度
①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
要建立科学的项目管理内、外部结构。项目管理组织是项目所有参与方的组成形式,其结构决定了技术协调工作的性质和工作量。项目管理组织结构的设置应考虑公司实力以及施工环境影响,减少分包层次,合理设置施工工区和工序安排。
为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出现各环节沟通不及时或不顺畅导致的工作脱节,成立以项目公司为核心的协调组织体系。
项目公司负责与实施机构、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当地各政府部门进行沟通,获得关键决策信息、获得工程重难点等信息;负责协调施工手续等。
项目经理部协助项目公司负责协调与政府及监管部门的关系,负责与城管、路政、交通、环保、环卫等部门及当地派出所、居委会进行沟通,创造良好的外部施工环境;负责与分包进行沟通,做好分包的后勤保卫工作,确保现场的顺利地完成各项目标。
项目经理部项目负责人负责与项目公司、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沟通,解决施工生产问题满足现场需求,并办理现场签证相关手续等问题,与分包进行沟通,解决现场的进度及劳动力等相关问题。
项目总工程师负责与建设单位、设计院、监理单位进行沟通,解决现场施工图纸、技术等问题;负责与建设单位沟通,做好工程款的上报及跟踪审核工作,解决现场变更及工程洽商等问题;协助项目负责人参与工程款的回收工作。
项目施工负责人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安监站及分包方进行沟通,做好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质量的管理。
②协调形式
协调形式根据协调对象不同可分为:
a政府各部门
采用函件、会议、拜访、现场检查(现场协调会)等形式。
b设计、监理单位
采用会议、函件、约谈、设计变更会(现场协调会)等形式。
c项目经理部、分包商
采用会议、函件、约谈等形式
③记录的形成及存放
a以会议或函件进行的,必须形成相应的会议纪要或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由相应部门保存,工作联系单由资料档案室进行保存。
b与设计院的沟通,要形成技术变更、工程洽商等记录,由工程技术部保存。
c以约谈形式进行沟通的,形成约谈记录,并由相应部门进行保存。
(4)技术协调程序
①沟通协调的要点
a目标是方向:保持个体目标和项目总目标的一致。
b沟通是杠杆:通过沟通使信息及时地传递,增进了解。
c协商是的重要手段:协商不是强迫命令,而是感情和信息的交流,项目组织之间的协调,必须建立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d明确责任是得力措施。
e利益是协调的基础:实现项目组织的共赢,是做好协调工作的基础。
②技术协调的主要程序
a职责连锁式技术协调:组织之间、组织内部各部门之间、上下级各层次之间分工协调。
b制度式技术协调:按规章制度、组织程序进行协调解决。
c例会式技术协调:由一个组织的主要领导者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以定期召开例会的方法,来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d联合办公式技术协调:对于新出现的较为复杂的或重大的问题,由有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联合办公加以解决。
e精简合作技术协调:将工作性质相近、管理业务相连的职能科室进行调整、合并。
(5)技术协调管理要点
①技术协调的原则与方法
a项目技术协调的原则
项目管理小组的技术协调管理是对项目中存在的所有活动及力量进行联结、联合、调和的工作。技术协调是管理机构管理工作的重要方面,做好技术协调管理工作应有系统观念和风险意识,加强信息管理,不断总结技术协调技巧。项目管理小组做好技术协调工作首先应科学设置好技术协调控制点,以预先设定的方法对有关问题进行沟通和协调,要点如下:
1)完善工程项目的计划系统
2)掌握项目运行的节奏
3)重复或多次保险的方法
4)避免管理中的“责任环”
5)把握沟通协调文件中的“责任尺度”
6)避免“跨合同”管理
7)对合同风险的全面控制
8)发挥“信息中心”的职能
b技术协调的方法
1)项目技术协调的主要方法:召开会议
项目负责人和工程项目干系部门之间除了正式和非正式会谈外,为保证沟通的连续性并为以后做好记录,应在合同的执行全过程中举行经常性的正式会议。可计划在任何时间召开会议,以解决问题。重要会议应定期举行,并在合同开始后确定。主要会议如下:
Ⅰ项目启动会
主持:项目负责人。
与会: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部门、设计单位、外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
内容:项目情况介绍;项目编号确认;澄清项目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协调各方。
Ⅱ周例会时间:(每周一晚上7点)。
主持:项目负责人。
与会单位:施工单位各部门。
内容:上周工作总结与本周工作计划,需各方协调解决的问题等。
Ⅲ质量控制和审查会议(不定期)
主要议题是针对工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讨论,根据规范,提出解决的方案;对业务部门/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批准。
Ⅳ定期进度审查(每周)
该会议将着重讨论并解决总承包单位施工过程面临的问题,审查承包单位的工作,评估工作进度和计划,协调相关各方的活动。通常这些会议要求用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
Ⅴ安全会议
主要议题是针对施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提出警示,要求相关部门及时做出改进。
Ⅵ特殊会议(不定期)
特殊会议将按要求安排,以讨论非正常问题等。视问题的性质确定参加人员,会议形成纪要或报告归档。
Ⅶ合同收尾会议(不确定时间)
当合同工作完成或其后不久,项目负责人及其他项目干系部门负责人和承包单位应举行合同收尾会议。此会议的目的是对所有遗留问题,如合同变更、回款开票最终支付数额等达成协议。
Ⅷ其他会议
可能需要召开的与工程相关的会议(如与当地政府职能机关举行的协调会议、设计交底会等)(不确定时间)。
Ⅸ会议纪要
项目负责人将为上述所有会议准备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将记录会中所有重要议题并尽快送工程施工单位确认。工程施工单位确认后将被正式散发。
2)文档控制的方法
项目负责人和各部门之间除了会谈、会议外,为保证沟通的连续性和易评估性,应在合同的执行全过程中用文档作为输出作为控制项目的一种方法。主要以项目推进计划、周报、总结、问题清单等信息资料为媒介,以合理规范推进项目进程。主要文档输出如下:
Ⅰ项目推进计划:(项目启动阶段输出)。
作者:总工程师。
内容:项目开始及结束时间确定;项目各阶段任务确定;项目合作方式确定;项目可能存在的问题澄清;解决问题的方式确定;项目各阶段各部门输出文件确定。
Ⅱ项目周报:(每周五下午3点输出)。
作者:总工程师。
内容:对上周财务方面(开票回款)、上周物流方面(采购进度)、上周工程方面(工程项目类执行进度/贸易产品项目类进展情况)、上周业务方面(项目承担情况;对上周投标项目、项目承担情况-含本周投标情况、中标情况及未经投标确认由我公司承担的项目汇报)、风险管理情况、包括且不限于质量控制和审查议题、安全议题等按照标准规格进行输出。(模板见附录)
Ⅲ项目总结(项目结束阶段输出)
作者:项目负责人。
内容:项目信息说明(项目目标、商业环境信息、历史数据);项目实现情况与目标对比(质量、时间控制、成本支出、客户反馈);工程项目评审情况;项目经验总结;项目建议。
Ⅳ文档审批
上述所有文档需由项目负责人审评批准通过。
Ⅴ技术会签的方法
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的技术参数或设计文件,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会签的方法,此方法是避免部门间扯皮和单位间很实用的协调方法。
(c)项目沟通协调的主要控制点
1)项目预审:工程项目各个环节的审批,根据历史数据及实际情况评估等的沟通协调。
2)开票回款:对工程项目开票回款情况方面与各单位之间协调和沟通。
3)材料、设备采购:其规格、型号、数量、技术要求、到场时间等参数由物资、工程技术、项目管理及监理等综合、协调确定。
4)质量事故处理:其性质的判定、处理方案、审批以及处理结果的认定,以设计意见为依据,改变项目使用功能的,应以使用人意见为导向。
5)联合验收:对于技术复杂专业程度较高的分部分项工程,如设备基础、单体调试、单系统联合调试,应组织所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以减少多次重复验收或坐失整改时机。
6)对于变更、变动的管理:项目系统中任何元素的变化,例如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组织、项目目标及行为的变化,必然导致相应的一系列变化。项目管理小组在变更的确立、变更中的一系列调整过程中,要采取系统的方法。
②技术项目组织协调、沟通的范围
a与工程管理部协调
项目负责人首先要理解工程总目标、理解工程部门运行项目流程机制。对于未能参加项目决策过程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了解项目构思的基础、起因、出发点,否则可能对项目管理目标及完成任务有不完整的理解,会给他的工作造成很大的困难。
b与技术质量部的协调
要求技术质量部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问题,每月月初报送相关的文书报告。
项目管理人员在管理工作中应强调各方面利益的一致性和建设工程总目标:项目管理人员应鼓励承包商将建设工程实施状况、实施结果和遇到的困难和意见向他汇报,以寻求对目标控制可能的干扰。双方了解得越多越深刻,管理工作中的对抗和争执就越少。
协调不仅是方法、技术问题,更多的是语言艺术、感情交流和用权适度问题。有时尽管协调意见是正确的,但由于方式或表达不妥,反而会激化矛盾。而高超协调能力则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令各方面都满意。
c施工阶段协调工作的主要内容
1)与工程项目经理关系协调。从工程部门及其工程师的角度来说,他们最希望从项目负责人员处得到明确而不是含糊的指示,并且能够对他们所询问的问题给予及时的答复;希望项目负责人员的指示能够在他们工作之前发出。一个既懂得坚持原则,又善于理解工程部门项目经理的意见,工作方法灵活,随时可能提出或愿意接受变通办法的项目管理人员肯定是受欢迎的。
2)进度问题的协调。由于影响进度的因素错综复杂,因而进度问题的协调工作也十分复杂。实践证明,有两项协调工作很有效:一是和业务部门双方共同商定计划,并由双方主要负责人签字,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二是设立提前竣工奖,由监理工程师按一级网络计划节点考核,分期支付阶段工期奖,如果整个工程不能保证工期,由项目管理人从工程款中将已付的阶段工期奖扣回并按合同规定予以罚款。
3)质量问题的协调。在质量控制方面应实行质量部门工程师质量签字认可制度。对没有出厂证明、不符合使用要求的原材料、设备和构件,不准使用;对工序交接实行报验签证:对不合格的工程部位不予验收签字,也不予计算工程量,不予支付工程款。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设计变更或工程内容的增减是经常出现的,有些是合同签订时无法预料和明确规定的。对于这种变更,质量工程师要认真研究,合理计算价格,与有关方面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项目负责人员履行复查、监督职责。
4)合同争议的协调。对于工程中的合同争议,项目管理小组应先通过相关部门采用协商解决的方式,协商不成时才由当事人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只有当对方严重违约而使自己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不能得到补偿时才采用仲裁或诉讼手段。如果遇到非常棘手的合同争议问题,不妨暂时搁置等待时机,另谋良策。
5)对外包单位的管理。主要是对劳务分包单位明确合同管理范围,分层次管理。将合同作为一个独立的合同单元进行投资、进度、质量控制和合同管理,不直接和劳务分包合同发生关系。对劳务分包合同中的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直接跟踪监控,通过商进行调控、纠偏。劳务分包商进行中发生的问题,由商负责协调处理。当劳务分包合同条款与合同条款发生抵触,以合同条款为准。此外,劳务分包合同不能解除合同所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d与政府部门及其他单位的协调
重大质量事故,在工程部及相关部门采取急救、补救措施的同时,应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情况,接受检查和处理。
1.8.7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1)验收对象
XXX项目所有约定内容,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符合验收标准、经验收合格后进入运营期的项目。
(2)验收依据
竣工验收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七点:
①主管部门对《XXPPP》批准的各种文件;
②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批复文件;
③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④国家颁布的各种标准和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⑤XXPPP合同文件;
⑥技术设备说明书、竣工验收各项资料;
⑦关于工程竣工验收的其他规定。
(3)验收条件
项目公司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并具备以下条件后,方可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
①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②施工单位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③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⑤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⑥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各自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⑦有规划、市政、环保等部门出具的验收认可文件。
⑧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4)验收内容
①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配套、辅助工程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②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XX市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③检查工程设备配套及设备安装、调试情况。
④检查概算执行情况及财务竣工决算编制情况。
⑤检查联调联试、动态检测、运行试验情况。
⑥检查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完成情况,竣工文件是否齐全、准确。
⑦检查其他合同约定范围的项目是否完成。
(5)验收分类
①单位工程(或专业工程)竣工验收
以单位工程或某专业工程内容为对象,独立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达到竣工条件后,承包人可单独进行竣工,发包人根据竣工验收的依据和标准,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组织竣工验收,比较灵活地适应了工程承包的普遍性。按照现行建设工程项目划分标准,单位工程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有独立的施工图纸,承包人施工完毕,征得发包人同意,或原施工合同已有约定的,可进行分阶段验收。
②折叠单项工程
指在一个总体建设项目中,一个单项工程,已按设计图纸规定的工程内容完成,能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和“工程竣工报验单”经签认后,应向发包人发出“交付竣工验收通知书”,说明工程完工情况,竣工验收准备情况,具体约定交付竣工验收的有关事宜。
③折叠全部工程
指整个建设项目已按设计要求全部建设完成,并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应由发包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档案部门进行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一般是在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的基础上进行。对已经交付竣工验收的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并已办理了移交手续的,原则上不再重复办理验收手续,但应将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作为全部工程竣工验收的附件加以说明。
全部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审查建设工程的各个环节验收情况;听取各有关单位(设计、施工、监理等)的工作报告;审阅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情况;实地察验工程并对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工作和工程质量等做综合全面评价。承包人作为建设工程的承包(施工)主体,应全过程参加有关的工程竣工验收。
(6)验收人员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验收组长由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负责人担任。验收组副组长应至少有一名工程技术人员担任。验收组成员由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与项目无直接关系的总工程师或质量负责人组成,建设单位也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小组。
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负责审查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听取各有关单位的工作报告,审阅工程档案资料并实地查验工程和设备安装情况,并对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质量等方面作出全面的评价,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对遗留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意见,限期落实完成。
(7)竣工决算的编制
所有竣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在办理验收手续之前,必须对所有财产和物资进行清理,编好竣工决算,分析预(概)算执行情况,考核投资效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公司)审查。竣工项目(工程)经验收交接后,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
整理各种技术文件材料,绘制竣工图纸。建设项目(包括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前,各有关单位应将所有技术文件材料进行系统整理,由建设单位分类立卷,在竣工验收时,交生产单位统一保管,同时将与所在地区有关的文件材料交当地档案管理部门,以适应生产、维修的需要。
(8)验收程序
①申请报告
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②验收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按要求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审查申请报告的各项内容,并按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③单位工程验收
发包人根据合同进度计划安排,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需要使用已经竣工的单位工程时,或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同意时,可进行单位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单位工程验收证书。
④施工期运行
是指合同工程尚未全部竣工,其中某项或几项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安装已竣工,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需要投入施工期运行的,经发包人约定验收合格,证明能确保安全后,才能在施工期投入运行。
⑤试运行
⑥竣工清场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按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整理。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竣工清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8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通过环保监理达到消除环保隐患的目的。
政府环保部门对项目建设进行环保检查和监督,项目公司负责环保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按有关环保法规施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工程建设进行全过程控制,在项目建设中要求全体建设者按照环保的各项规定爱护环境、保护环境。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环保部门对环保的有关规定,切实遵守招标文件对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做好作业施工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及文明施工。
(1)环境保护目标
提高环保意识,控制污水、噪声、粉尘排放,使之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要求;节能降耗,原料消耗不超过设计标准。
认真落实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要求,树立全员环保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对大气、对水污染及噪声、废弃物污染、扬尘,合理使用自然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影响,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环保的施工环境。
(2)环境保护体系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任组长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项目负责人为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配置一定数量的环保设施和技术人员,认真学习环保知识,搞好环保工作。要以项目负责人为中心,辐射全合同段的环境保护管理网络,有效监控施工行为,确保环境保护方针的贯彻。现场技术员为兼职环保员,施工工区(班组)负责人为环保负责人,项目部与之签订环保工作责任书。项目部把环境保护工作层层分解并落实到施工工区、班组和个人,建立起懂行善管的环境保护保证体系,进行自我监控和管理,以确保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
①组织机构:项目部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本工程环保工作。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
成员:各部室成员及各工区(班组)负责人
②工作职责: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以下各项工作:
负责排查污染源,了解污染成因,制定解决措施;
负责处理现场污染,组织人员、机械进行清理和恢复;
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包括人员、资金、通信以及交通、处置工具的配备和准备。
(3)环境保护技术措施
①水土及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
a保护植被,对施工界限内、外的植被、树木等尽量维持原状。如因施工需要砍除树木和其他经济作物时,事先征得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部门、所有者和建设单位的批示同意,严禁乱砍乱伐。
b临时用地范围内的裸露地表进行苫盖。
c营造良好环境。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经常进行卫生清理,同时在生活区周围种植花草、树木,美化生活环境。
d工程完工后,及时彻底进行现场清理,并按设计要求采用植被覆盖或其他处理措施。
e对有害物质(如燃料、废料、垃圾等),按规定处理后,运至监理工程指定地点进行掩埋,防止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f运输车辆必须做好防止漏失措施,以防物料污染道路。
②水环境保护措施
a靠近生活水源的施工,用沟壕或堤坝同生活水源隔开,避免污染生活源。
b清洗机械、施工设备的废水及生活污水,采用必要的净化措施达到一定卫生标准才能排放。施工机械应防止严重漏油,禁止机械在运转中产生油污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或维修机械时油水直接排放。
c施工产生的废浆要用专用汽车拉运至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地点倾倒,并设渗坑进行处理,不得排放到河流、水沟、灌溉系统里,以免造成河流和水源污染。
③大气环境保护及粉尘的防治
a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污染设备,安装空气污染控制系统。
b在运输水泥砂、石、土等易飞扬物料时用蓬布覆盖严密,并装量适中。对洒在道路上的砂、石、土等及时清扫干净,保持道路整洁。
c配备专用洒水车,对施工现场和运输道路经常进行洒水湿润,减少扬尘。
d汽油等易挥发品的存放要密闭,并尽量缩短开启时间。
e水泥混凝土应有防尘措施。操作人员要配备必要的劳保防护用品。
④生产、生活垃圾的管理
a施工营地和施工现场的生活垃圾,集中堆放。
b施工和生活中的废弃物经当地环保部门同意后,运至指定地点。工地设置厕所,派专人清理打扫,并定期对周围喷药消毒,以防蚊蝇滋生,病毒增生。
c报废材料立即运出现场,并进行掩埋等处理。对于施工中废弃的零碎配件、边角料、水泥袋、包装箱等,及时清理并搞好现场卫生,以保护自然环境景观不受破坏。
d弃土不得随意堆放,须运至指定弃土场。
⑤噪音控制
施工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和拌和设备。为了保护施工人员和沿线居民身体健康及工厂、学校等正常生活、学习,采取以下措施:
a对使用的工程机械和运输车辆安装消声器并加强维修保养,降低噪音。机械、车辆途经居住场所时减速慢行,不鸣喇叭。
b在比较固定的机械设备附近,修建临时隔间屏障,控制噪音传播。
c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降低夜间车辆出入频率,减少夜间施工对附近居民区的噪音干扰。除中途不能停止的工序(如梁体预制,挖孔桩灌注水下混凝土)外,其他工序尽量安排白天施工,避免夜间施工,以防影响附近居民的休息。夏季施工时,根据当地午休的习惯,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尽量与他们保持一致。
⑥完工后场地清理及恢复平整的环保措施
a工程完工后对临时用地内所有建筑、生活垃圾应进行清理,垃圾运至指定位置处理,场地清理平整合格后,将其恢复原状。
b施工完工后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环保验收,取得地方政府的认可,并从当地政府取得环保措施得到实施的证明材料,确保不留环保后患。
⑦弃土场环境保护措施
a弃土堆应本着少占耕地的原则,按设计位置进行弃土;
b在设计指定的弃土位置弃土前,必须先行按设计做防护和防排水设施;
c合当沿河弃土时,不得阻塞和污染河道、挤压桥孔或造成河岸冲刷;
d弃土堆放时应整齐、美观、稳定,并有较规则的形状且不得对周围的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产生干扰和损坏,同时不得干扰正常社会车辆的行驶。
⑧坚持环保“六必须、六不准”
六个必须:
必须打围作业;
必须硬化道路;
必须设置冲洗设施;
必须湿法作业;
必须配齐保洁人员;
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
六个不准:
不准车辆带泥出门;
不准高空抛撒建渣;
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
不准场地积水;
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
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
(4)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进行施工管理。
①设置施工铭牌
在施工现场设置正规标牌,尺寸按照相关规定定制,书写工程名称、合同段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信息。与工程相关的各主要交叉口,设置警示牌,做好隔离措施。
②挂牌标志
所有办公室、仓库等均作出明显标识。
③环境美化
办公和生活区环境要适当进行美化,面积m2以上绿化,设专人对污染物进行处理。生活区内设有足够使用的卫生设施。污水排放要符合环保要求。
④场地硬化
材料堆放场地四周必须设围,地面硬化。材料应按类型、规格划出不同的材料堆放区域,并按规格设立标牌,做好材料保管。
施工机械要分类划区停止,挖好排水设施,随时清除油污、垃圾和其他废物,保持场地整洁。
⑤保持现场整洁
施工期间,应随时保持现场有序、整洁。施工装备和材料应妥善存放和贮存,废料、垃圾和不再需要的临时设施应从现场清除并运走。竣工交验后,及时清理装备、剩余材料等,做到工完场清。
1.9项目公司组建时间计划
按照XX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设立公司要求,联合体已提前做好筹划、熟悉项目公司注册流程,在项目中标后,联合体成立项目筹备组,委派专班及综合能力素质较强的团队尽快完成项目公司注册所需申请资料(主要为: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公司章程、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董事长、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住所使用证明、其他有效文件等),待我方与XX在《XXX项目合作协议》签署后30日内完成项目公司的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向项目公司签发营业执照的日期即为项目公司成立之日。
(1)项目公司注册时间及节点
预估年8月该项目签署采购结果并确认谈判备忘录,项目公司注册成立时间暂定为年9月。
项目公司暂定名称:XXX项目有限责任公司,最终以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为准。
项目公司注册在XX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中国适用法律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项目公司在XX市境内注册登记。
(2)注册资本及出资到位时间安排
根据XXX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合同要求,本项目注册资本金金额与项目资本金金额一致,按照项目总投资调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万元,联合体持股XX,出资.01万元,政府方出资代表XX持股XX,出资XX.XX万元。
各股东均以货币方式出资,资金到位计划与项目工期相匹配,与总投资年度安排计划相一致。按照工期要求,首期注册资本为各股东方在项目公司成立后30个工作日内,按照出资比例合计实缴.万元,各方股东按认缴比例一次性出资到位;其余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根据建设进度和融资放贷需要在建设期内,由各股东方按照出资比例全部实缴到位。注册资本金到位时间预计情况见下表。
在营业期内,项目公司不得随意减少其注册资本,因投资总额和生产需要发生变化确需的,可报请项目实施机构XX市市政局批准后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表1.9-1注册资本金到位情况单位:万元
注:本表预计注册资本金到位时间为初步估计情况,注册资本金到位时间在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合同要求的前提下,以实际情况为准。联合体资本金来源、具体支付计划、保证措施等详见融资方案。
本PPP项目发布中标通知书之后,我方及时成立“XXX项目筹备组”,开展本项目前期工作,具体工作安排详见下表:
表1.9-2项目公司前期工作安排
备注:本表为初步估计数据,在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合同要求的前提下,后期项目推进中将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1.10协调建设过程中有关各方的计划及措施
1.10.1与有关各方的协调内容
(1)与政府方协调
积极配合建设单位搞好各项工作,具备条件立即组织施工。
积极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协调会,圆满完成分配的各项工作。
(2)与设计单位协调
严格按图施工,未经设计同意,不随便变更设计。
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建设单位、监理汇报,并向设计提出咨询意见。
与同建设单位、设计、监理等部门,按照进度与整体效果要求进行验收检查评定,进行竣工验收,满足设计要求。
由项目经理部与设计协调,协助设计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3)与监理工程师的协调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建设单位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质量管理。在三级“自检、互检、交接检”得质量技术部门专检的基础上,接受监理的验收和检查,并按照监理要求予以整改。
(4)与周边居民单位的协调
与周边居民或单位取得联系,介绍各施工段的情况与进度,施工期中采取有效措施,少施工扰民,确保施工正常进行。
(5)与公安交通部门的协调
本项目大部分材料须通过市内道路运输,为不影响行车安全,保证道路通畅,施工期间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道路交通运行的影响。
(6)施工配合措施
施工期间,积极与地方政府及有关安全交通、质量监督、环保等部门联系,主动争取地方政府和沿线人民群众的支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施工区域的治安、环保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积极与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设计代表联系,主要接受监理工程师和质量监督站的监督和检查,配合监理工程师做好施工质量监察工作,确保施工优质高效地进行,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施工期间的科研和试验工作。
1.10.2建设过程协调分工
(1)项目经理部领导职责
①项目负责人:负责与项目公司、监理单位及当地建委等政府部门进行沟通,获得关键决策信息、获得工程重难点等信息;负责与分包进行沟通,确保现场顺利地完成各项目标。
②项目施工负责人:协调与政府及监管部门的关系。负责与城管、市政、环保、环卫等政府部门及当地派出所、居委会进行沟通,创造良好的外部施工环境;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沟通,解决施工生产问题满足现场需求,并办理现场签证相关手续等问题,与分包进行沟通,解决现场的进度及劳动力等相关问题,做好分包的后勤保卫工作。
③项目总工程师:负责与项目公司、设计院、监理单位进行沟通,解决现场施工图纸、技术等问题;负责与项目公司沟通,做好工程款的上报及跟踪审核工作,解决现场变更及工程洽商等问题;协助项目负责人参与工程款的回收工作。
④安全负责人:负责与项目公司、监理单位、安监站及分包方进行沟通,做好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⑤质量负责人:负责与项目公司、监理单位、质监站及分包方进行沟通,做好现场施工质量的管理。
(2)部门职责
①综合部职责:负责与城管、市政、路政、环保、环卫等部门进行沟通,解决材料、渣土运输,与城管办理报建手续;负责与当地派出所、居委会对接沟通,解决扰民、治安问题;负责与分包方进行沟通,做好分包管理的后勤服务及维稳工作。
②工程技术部职责:负责与项目公司及监理单位进行沟通,完成现场签证的办理工作;对现场问题(技术、材料、安全、质量)事宜及时与项目各部门协调解决;协调各专业分包施工顺序及计划实施,协调好各分包的交接、交叉作业施工;负责与设计院进行沟通,完成图纸会审工作,解决现场的技术问题,保证现场顺利施工;负责与分包方沟通,编制施工进度计划,解决现场技术问题;负责与分包方进行沟通解决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减少质量通病的发生,拒绝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进行沟通,解决和处理好解决监理例会提出的质量问题,满足建设单位及监理的需求。
③计划合同部职责:负责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做好项目工程款的上报及跟踪审核工作和现场的洽商及变更的报送工作;负责与分包方进行沟通,处理分包的工程款问题;协调配合工程部做好现场材料使用的情况,控制材料的损耗。
④安全环保部职责:负责与消防队进行沟通,确保消防材质检测与消防验收的顺利完成;负责与分包方进行沟通,解决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等问题。
⑤物资设备部职责:负责与设备供应商进行沟通,解决现场的设备使用问题,确保现场设备的正常运行;负责与分包方进行沟通,做好临水临电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负责与材料供应商进行沟通,解决现场材料的进场问题,确保材料进场的及时性,保证现场材料的质量;负责与分包方进行沟通,做好材料损耗地交底及现场文明施工。
(3)对接沟通分工
①对外沟通分工明细见表1.10.2-1
表1.10.2-1对外沟通分工明细表
②对内沟通分工明细见表1.10.2-2
表1.10.2-2对内沟通分工明细表
(4)记录的形成及存放
①以会议或函件进行的,必须形成相应的会议纪要或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由相应部门保存,工作联系单由资料档案室进行保存。
②与设计院的沟通,要形成技术变更、工程洽商等记录,由工程技术部保存。
③以约谈形式进行沟通的,形成约谈记录,并由相应部门进行保存。
1.11项目各阶段的建设管理方案及保障措施
1.11.1项目前期建设管理及保障措施
(1)项目部组织技术人员对工地现场进行认真勘察,确定项目部驻地设置、施工便道设置、弃土场等前期调查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单位,做好红线内建筑物的拆迁工作,包括原有电线杆、树木及建筑等,对已了解的地下管线挖设探坑以便最终确定管径、深度等具体情况,组织力量进行现况管线调查,绘制现况管线分布图,与各管线所属单位共同制定管线的保护、改移方案,实施管线改移,保证管线运行安全,为全面开工创造条件,由于管线、杆线拆迁进度不能满足工程的工期要求时,施工中须与有关管理单位联系,对地下管线设施采取悬吊或加固保护措施。
(2)与建设单位、监理、规划设计院等单位人员对现场导线点进行交接工作,并提交书面交接测量资料,迅速组织技术人员对导线点进行全面复核,在复核无误后展开控制网复测工作。
(3)组织人力协助建设单位展开施工作业面协调工作。
(4)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建设
(5)水电供应
施工和生活用水主要取用城市自来水。满足施工和生活用水标准方能使用。
工程施工用电引接当地电力线,配发电机备用,生活用电由工地主配电房牵出。
(6)施工通信
为确保项目经理部与施工现场的指挥员、施工人员之间的通讯顺畅,将采用多方案并行的形式建立起通讯网络。初步拟定为项目经理部和有条件的施工队均安设有线电话,采用有线通讯。配备充足数量的移动通讯手机,便于与各方面的随时联络和紧急情况下信息的及时反馈。同时项目部内部配置无线对讲设备,以保持施工中的通讯联络。还可以采用传真机或通过电子邮件等手段进行实时联络。
(7)污水和垃圾处理
在合同履行期间,将对所有驻地以及场区内的粪便、污水、垃圾随时运走或收集处理,并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并承担一切费用。
(8)防火与消防
与当地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必要时请求协助,在现场采取有效的防火及消防措施,并在相应的料库、房间等处配置适当数量的灭火器材。
(9)急救和医疗服务
与当地医疗单位联系,同时备有必需的医疗器械和适当数量的药品。
与当地派出所、防疫部门联系,同时按要求配备足量的防疫物资。
(10)与当地的关系
充分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搞好团结,处理好与当地政府及群众的关系。
(11)施工手续办理
协助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临时建筑物的临时规划许可证,并根据施工需要,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特殊交通运输的许可证等。
1.11.2建设阶段建设管理及保障措施
在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中,施工阶段的项目管理是最复杂也是最重要的。主要是对工程施工的进度、质量、安全上的管理。
(1)进度计划管理
工程项目施工期的进度计划管理可以划分为地基与基础、主体建设阶段、装修阶段、在进行各项工作时,应注意好各阶段之间的相应衔接关系,不能把各阶段的工程项目独立地去看,要用系统工程的方法去处理整个工程的进度。现场施工由项目经理统一协调、把握,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负责人要及时沟通、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与各负责人相互协调解决,保证工程能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对日程进度管理是根据工程总进度计划编制月度、旬或周工作计划,必要时可以以天为单位编制工作计划。将总进度计划进行细化,便以总进度计划的实施和把握,对月度、旬或周工作计划比总进度计划有拖延的,要找出原因并及时解决,确保总进度计划的实现。
(2)工程质量管理
工程质量的管理主要是对人员、材料及施工技术、成品保护的管理,对人员的管理即对承包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协调管理,在工程施工前应先对管理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及技术交底工作,树立人员的质量意识。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实行激励机制和奖惩机制,这样才能提高工作质量。对材料的管理主要是对原材料的质量控制,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使用前,必须按材料审批制度办理材料审批手续。应该检测的材料必须检测,工程材料在施工前必须得到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认为后方可施工安装。每道工序都必须拍照留底。
在施工技术上必须与监理单位相互协作,对施工的每道工序要严格把关,上道工序达不到质量验收标准的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施工过程中出现了质量问题要第一时间与监理统一协调,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解决。保证工程的质量。
对已施工完成的成品或半成品,施工单位必须进行成品保护,对在成品或半成品的工作区域内有多工种交叉作业的存在,应由其他工种对成品完成单位交付合理的配合使用费,由成品完成单位对现场成品进行管理。该点应在合同内体现。
(3)工程安全管理
在组织工程项目施工的同时,必须同时做好项目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对有安全隐患的工序要有施工技术安全方案,并严格按照技术方案执行。对施工现场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定期召开安全动员大会,施工现场应有专职安全保卫人员巡检。对施工过程中安全设施、安全部位应加强检查及时维护。对临时用电设备、临时消防设施应及时检查维护。施工现场使用施工用料堆放应符合材料管理要求,废弃物分类堆放在指定位置,符合环境管理要求,施工现场清洁工作做到随时完成随时清理。当天的垃圾当天清,临时电无私拉乱拉现象。施工用临时通道要保持畅通、进出口应设置洗车台,进出车辆必须清洗干净。
以上施工阶段管理必须在合同的补充条款上清楚明确的体现,以便施工现场能够更好地管理。
1.11.3竣工验收建设管理及保障措施
在工程竣工移交前,由建设单位、监理、施工单位进行初步验收,对施工的质量、外观进行验收、提出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成。对竣工图纸必须由施工单位针对现场施工变更进行更改后绘制。竣工资料必须齐全满足工程备案要求。工程竣工后必须由质检、环保规划等相关部门验收后方可正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