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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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证券日报」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良信股份公告编码:-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于年9月10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于任期届满前进行换届选举。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提名任思龙、陈平先生、樊剑军先生、丁发晖先生、乔嗣健先生、何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黄艳女士、沈育祥先生、万如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黄艳女士、沈育祥先生、万如平先生均已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万如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至公司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向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声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特此公告!附件一: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件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年8月26日附件一: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任思龙先生:男,年4月出生,中国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年在天水机床电器厂工作,先后担任技术员、研究所所长、副厂长,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曾担任监事、现担任公司董事长。年荣获机电部“部级优秀科技青年”称号;年担任中国电器工业协会通用低压电器分会常务理事,年被评为“浦东新区外高桥功能区优秀企业家”,年担任上海电器行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副会长,年起担任康桥工业区企业商会会长。任思龙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股,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任思荣女士为姐弟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樊剑军、陈平、丁发晖为一致行动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任思龙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樊剑军先生:男,年6月出生,中国籍,复旦大学工商管理学院EMBA,-年在天水机床电器厂工作,先后担任设计员、天水西安公司生产技术主管,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先后担任技术部经理、制造部经理、事业部总监,现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樊剑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57,,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任思龙、陈平、丁发晖为一致行动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樊剑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陈平先生:男,年12月出生,中国籍,复旦大学工商管理学院EMBA,-年在天水机床电器厂工作,先后担任设计员、产品研发主任,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先后担任技术部经理、营销部经理、工控事业部总监,现担任公司董事、总裁。年6月至今任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副会长,年4月至今任全国低压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委员。陈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57,,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任思龙、樊剑军、丁发晖为一致行动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丁发晖先生:男,年10月出生,中国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年3月在天水机床电器厂工作,先后担任设计员、深圳天庆电器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年4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先后担任营销经理、品质经理、营销总监,现担任公司副董事长。丁发晖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57,,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任思龙、樊剑军、陈平为一致行动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丁发晖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乔嗣健先生:男,年6月出生,中国籍,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先后担任华东工控大区经理,大客户部总监,物控中心总监,行业开发部总监,战略市场部总监,人力资源总监,总裁助理,产品线总经理,现担任公司副总裁。乔嗣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乔嗣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何斌先生:男,年9月出生,中国籍,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注册会计师,年9月—年9月在上海投资咨询公司从事项目评估工作,年3月—年4月在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任经理,年5月—年11月在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企业管理处任副处长,年12月至年5月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公司工作,历任收购兼并一部副总经理、资本运作总部副总经理、证券上市及合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及常务副主任、人力资源总部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公司总裁助理、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年5月至今任君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何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何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附件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黄艳女士:女,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曾任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市恒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证监会第四届及第五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现任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黄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沈育祥先生:男,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电气工程师,年7月进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从事建筑电气设计和技术管理工作至今,现任公司电气总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上海市建筑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电气分会理事长。沈育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沈育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万如平先生:男,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专业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电子物资苏浙公司会计及子公司财务主管、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办江苏金陵审计事务所审计师、江苏环球杰必克信息处理公司高级会计师主管、江苏兴亚会计师事务所综合业务部主任、江苏正则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大亚科技集团董事局主席助理、惠生集团及子公司财务负责人、上海闻政管理咨询公司副总裁兼首席运营官,现任苏州光华集团董事、常务副总裁;现兼任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万如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万如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良信股份公告编码:-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于年9月10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应于任期届满前进行换届选举。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提名吴煜先生、金建芳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至公司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上述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向第五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声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特此公告!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年8月26日附件: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吴煜先生:男,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年在乐金电子(惠州)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设计工程师、设计室主管等。―年在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品质稽查室主任、采购工程部副经理、物料质量部总经理、外协管理部总经理等。年至今在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采购中心总监、管理优化部总监、品质部总监,专家委员会总监,现任质量及运营部总监。吴煜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吴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金建芳女士:女,年6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公司综合管理部数据管理主任,现任公司配电产品线质量运营部质量经理。金建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金建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良信股份公告编号:-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结果的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年8月23日在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召开了公司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过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选举韩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韩明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股东代表监事的任期一致。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特此公告。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年8月26日附件: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韩明先生:男,年1月出生,中国籍,管理学硕士。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公司人力资源专家,现担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韩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韩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良信股份公告编号:-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召开公司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1、股东大会届次: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4、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年9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00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年9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年9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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