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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钱晓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靳学军、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褚红军、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何鑑伟出席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发布会。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新闻发布稿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钱晓晨
(年8月1日)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为民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院在认真研究、深入调研、广征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今天发布实施。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有关情况。
一、出台《意见》的背景和意义
《意见》是最高人民法院立足新时代,把握新形势,围绕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目标,聚焦“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制定的系统性、综合性、协同性的司法改革文件。
出台《意见》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定落实中央改革部署要求的具体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司法为民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特别是今年年初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关于“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完善政法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等重要论述,为人民法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指明了方向,是做好新时代司法为民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出台《意见》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诉讼制度、诉讼服务体系、跨域立案服务等司法改革要求提出的具体落实举措。
出台《意见》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司法为民是最高宗旨,维护权益是最大正义。《意见》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将“便民利民”作为总体建设要求,将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作为推进方向,将“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诉讼服务”作为工作目标,全面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出台《意见》是总结基层实践经验,为世界司法文明贡献中国智慧的具体体现。诉讼服务是司法文明的窗口。年以来,各级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部署要求,将“最好的场所、最便捷的服务”提供给人民群众,推动诉讼服务从最初服务窗口到“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中心,再到当前集立案、服务、裁判于一体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实现了革命性、跨越式、深层次发展。95%的法院建成诉讼服务大厅,83%的法院开通诉讼服务网,78%的法院开通诉讼服务热线,75%的法院建立诉调对接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精准的诉讼服务,形成了独树一帜的司法为民中国经验。《意见》在总结地方实践经验,把握时代脉搏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两个“一站式”建设目标,旨在打造中国特色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新模式,为世界提供多元解纷的中国方案,为人类司法文明贡献中国智慧。
二、《意见》总体框架及亮点举措
《意见》围绕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以两个“一站式”建设为主线,分三个部分规定了推进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措施和组织实施。其中,第二部分为《意见》核心内容,提出16条工作措施。
第7条至第12条重点围绕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从两个维度四个层次提出工作要求。两个维度分别是“走出去”和“引进来”。“走出去”强调主动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向前延伸触角,为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提供司法保障。“引进来”是为了满足当前群众更愿意在法院解决纠纷的实际需求,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类型多样的调解平台,引入各类调解人员,配备速裁法官或团队,按照自愿、合法原则,为当事人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解纷方案和方便、快捷、低成本的解纷服务。四个层次是从源头到诉前再到诉讼前后端的分层递进、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多元解纷体系。具体为:一是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党委政府领导下的诉源治理,从源头上预防纠纷;二是健全诉非程序衔接机制,畅通联络对接渠道,为诉前多元解纷提供司法保障;三是完善诉调一体对接机制,实行法官、法官助理和调解员一个团队一体办理,强化诉调统筹衔接,促进诉调对接实质化,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四是完善“分调裁审”机制,加强繁简分流,推进诉讼程序简捷化,从简从快审理简单案件,精细化审理疑难复杂案件,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此外,《意见》还强调推动建设应用在线调解平台,为当事人提供线上一站式解纷服务。
第13条至第22条对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作了规定,具体可以概括为“三化”“四立”“一平台”。“三化”是诉讼服务立体化集约化信息化。健全立体化诉讼服务渠道,通过大厅、网络、电话、巡回“厅网线巡”为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完善集约化诉讼服务机制,将全部对外服务工作、影响诉讼进程和审判效率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以及多元解纷工作集约在诉讼服务中心,方便当事人“一次办好”各类诉讼事务。发挥信息化效能,将现代科技与司法为民相结合,打造“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推动导诉、立案、交退费、保全、庭审等全部诉讼事务网上办、掌上办,努力实现当事人诉讼“零跑腿”。“四立”是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相结合的便民立案模式。《意见》除了要求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原则上当场立案外,还对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服务两项重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对当事人选择网上立案的,除确有必要现场提交材料外,一律网上立案;普遍推行跨域立案服务,实现就近能立、多点可立、少跑快立。“一平台”是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这是推动两个“一站式”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今年最高人民法院的一项重点亮点工作,通过建立质效评估体系,实现对全国法院诉讼服务工作的大数据管理。上级法院可以自动监测、全程监管和评估分析下级法院诉讼服务工作,一旦发现推进不力、工作不规范的情形,即时督促整改。
各位记者朋友,司法为民永无止境。我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推动诉讼服务工作实现新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创造出更高水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文明。谢谢大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
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
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进一步增强人民法院解决纠纷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现就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推动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理念更新、机制变革、科技创新,实现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诉讼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大司法便民利民惠民工作力度,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快捷的纠纷解决渠道和一站式高品质的诉讼服务,全方位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坚持法治保障。在法治轨道上统筹各方面资源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活动,化解矛盾纠纷,强化司法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保障作用,促进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四)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聚焦突出矛盾问题,满足多元司法需求,推动形成分层递进、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加快建设立体化集约化信息化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增强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的精准性、协同性、实效性。
(五)坚持改革创新。落实党中央关于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强联动融合,重塑诉讼格局,提升程序效能,形成符合中国国情、体现司法规律、引领时代潮流的中国特色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新模式。
(六)到年底,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基本健全,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全面建成。普遍开通网上立案功能,全面推行跨域立案服务。中基层法院建立由多数法官办理少数疑难复杂案件,少数法官解决多数简单案件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措施
(七)主动融入党委和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推动工作向纠纷源头防控延伸。主动做好与党委政府创建“无讼”乡村社区、一体化矛盾纠纷解决中心、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工作对接,支持将诉源治理纳入地方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加强对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支持、指导和规范。强化人民法庭就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功能,主动融入基层解纷网络建设,做好与基层党组织、政法单位、自治组织的对接。普遍建立诉讼服务站、法官联络点,加强巡回服务、上门服务,为辖区内基层自治组织解决纠纷提供培训指导,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强化司法大数据对矛盾风险态势发展的评估和预测预警作用,提前防控化解重大矛盾风险。
(八)完善诉前多元解纷联动衔接机制。联合有关部门出台推进多元解纷文件,加强与调解、仲裁、公证、行政复议的程序衔接,健全完善行政裁决救济程序衔接机制。畅通与工会、共青团、妇联、法学会、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公证机构、行业协会、行业组织、商会等对接渠道,加强数据协同共享,指派专人开展联络工作。促进建立调解前置机制,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商会调解等诉前解纷作用。加强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进一步完善司法确认程序,探索建立司法确认联络员机制,推动司法确认全面对接人民调解等线上平台,实现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快立快办。
(九)建设类型化专业化调解平台。根据地区纠纷类型和特点,在诉讼服务中心按需建立婚姻家庭、道路交通、物业纠纷、劳动争议、医疗纠纷、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知识产权、涉侨涉外等专业化调解工作室。支持工商联和商会组织调解涉企纠纷。鼓励建立以调解员、法官个人命名的调解工作室。推广建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健全特邀调解员和特邀调解组织名册,加强对调解人员培训、指导和管理。
(十)完善诉调一体对接机制。促进诉调对接实质化。建立由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及调解员组成的调解速裁团队,及时做好调解指导,强化诉调统筹衔接,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对起诉到法院的纠纷,释明各类解纷方式优势特点,提供智能化风险评估服务,宣传诉讼费减免政策,按照自愿、合法原则,引导鼓励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对能够通过行政裁决解决的,引导当事人依法通过行政裁决解决;对适宜调解且当事人同意的,开展立案前先行调解。调解成功、需要出具法律文书的,由调解速裁团队法官依法办理;调解不成的,调解员应当固定无争议事实,协助做好送达地址确认等工作。明确诉前调解时限,规范调解不成后的立案和繁简分流程序。建立诉前调解案件管理系统,做到逐案登记、全程留痕、动态管理,并将诉前调解工作量纳入考核统计范围。
(十一)完善“分调裁审”机制。普遍开展一审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探索二审案件的繁简分流。设立程序分流员负责调裁分流和繁简分流。完善民商事、行政案件繁简分流标准,根据案由、诉讼主体、诉讼请求、法律关系、诉讼程序等要素,确定简案范围。普遍应用系统算法加人工识别,实现精准分流。在诉讼服务中心配备速裁法官或团队,综合运用督促程序、司法确认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等,从简从快审理简单案件。建立简案速裁快审配套机制。推进诉讼程序简捷化,实行类案集中办理,建立示范诉讼模式,制作类案文书模板,全面运用智能语音、网上审理等方式,提升审理效率。建立健全程序转换机制,指定专门团队承接简转繁案件办理工作,畅通案件流转渠道。
(十二)推动建设应用在线调解平台。全面开展在线调解工作,加快各地法院审判流程管理系统或者自建调解平台与最高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对接,实现本地区解纷资源全部汇聚在网上,做到调解数据网上流转,为当事人提供在线咨询评估、调解、确认、分流、速裁快审等一站式解纷服务。
(十三)健全立体化诉讼服务渠道。打造“厅网线巡”为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通过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移动终端、诉讼服务热线、巡回办理等多种渠道,为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
(十四)加强诉讼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以“一次办好”为目标,全面梳理服务项目清单,逐项制定标准化工作规程和一次性办理服务指南,并向社会公开,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明确权责关系,以标准化促进诉讼服务普惠化、便捷化,推动实现同一诉讼服务事项的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十五)拓展全方位诉讼服务功能。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引类、便民服务类、诉讼辅助类、纠纷解决类、提高效率类、审判事务类等诉讼服务。设立诉讼引导和辅导区,配备引导员,张贴诉讼事项办理流程图或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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