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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复工项目在复工督查中,被发现生活区有12名湖南邵阳籍人员,但未申报,未隔离,现疫情防控工作严重不到位。
住建局对项目处罚:
停止施工、断电,对工地进行封闭;
施工单位,将暂停该企业在启东市范围内一年招投标资格,对其所有在建项目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对该项目经理未到岗履职予以立案调查;
监理单位,暂停该企业在启东市范围内一年招投标资格,对其所有监理项目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并立即更换启东文澜府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责令建设单位立即开展责任追究,将处理结果报启东市住建局,并给予上调预售形象进度的处理。
2月26日,启东市住建局在对中*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启东文澜府项目节后复工督查中,发现该项目生活区内有12名湖南邵阳籍人员,在调取考勤记录后发现,其中3人已在项目上作业数日,但来启后未申报,未隔离。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事项的通知》(启防指办〔〕4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程防疫情促复工保障工作的通知》(启防指办〔〕44号)等文件规定,湖南邵阳地区来启人员必须集中医学观察14天或集中医学观察7天后经核酸检测呈阴性方可复工作业。
但该项目的总承包单位对来启人员未履行申报手续,也未对来启人员按照精准管理的原则进行处置。检查还发现,该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未到岗履职,项目部也未认真落实人员口罩佩戴、体温检测、物品和场所消毒等制度,疫情防控工作严重不到位。
据此,启东市住建局立即对该项目开具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项目停止施工,会同属地汇龙镇镇政府对该项目进行断电,对相关来启人员采取隔离等分类处置措施,对工地进行封闭。
断电
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疫情防控,两手都要抓。启东市积极帮助指导工业企业和建筑工地复工复产,目前已有个建筑工地复工,复工率达74%。但极少数项目如启东文澜府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思想不重视情况不熟悉,对外省来启施工人员不详细申报,复工后疫情管控工作失控。
对此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施工现场管理的通知》(启住建〔〕27号)规定。
施工单位中*建设有限公司作为疫情管控的直接责任主体,将暂停该企业在启东市范围内一年招投标资格,对其所有在建项目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对该项目经理未到岗履职予以立案调查;
监理单位南*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主体,暂停该企业在启东市范围内一年招投标资格,对其所有监理项目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并立即更换启东文澜府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责令建设单位启东*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立即开展责任追究,将处理结果报启东市住建局,并给予上调预售形象进度的处理。
各参建单位应严格落实市防疫指挥部的工作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在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推动安全有序复工。各单位应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针对本次通报的情况,各单位应举一反三,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不留死角,杜绝盲区。
复工后已有多个项目被处罚!
一、山东省住建厅:工地有疑似或确诊病例,要立即停工并封锁现场配合防疫
2月29日,山东省住建厅发布了《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十六条管理规定》,按照要求,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易耗品储备不少于一周用量,工地现场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经确认为疑似或确诊病例的,立即停工并封锁施工场地,配合属地有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治。
二、广东一项目部10名重点疫区人员复工,该项目部仅上报4人,被查实后多达54人被隔离!被迫停工
近日,广东一工程项目部因瞒报复工人数,被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并停工整改。警方提醒,在工厂企业陆续复工的时候,务必要按规定上报复工人员情况。
2月2日,广东增城警方接到报警,某工程项目部相关负责人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如实上报从重点疫区返回增城的人数,存在瞒报情况。接到报案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
调查发现该项目部生活区内共住了54人,其中重点疫区人员21人,当中1月10日后复工的重点疫区人员共10人。按规定,这10人都在规定上报的范围内。由于该项目部的瞒报行为,导致该生活区54人全员隔离14日,目前,隔离已结束,所幸未发生新冠病毒感染的情况。
近日,增城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该项目部相关责任人付某、周某处以罚款行政处罚,对相关责任人尹某处以警告处罚。并暂停复工,进行整改。
三、复工后疫情防控不到位,9个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被北京市住建委通报批评!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广渠路东延(怡乐西路-东六环路)道路工程4#标项目等6项工程违规情况的通报
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北京华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通州区广渠路东延(怡乐西路-东六环路)道路工程4#标项目
疫情防控方面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防疫方案均未盖单位公章,且监理、施工单位应急预案中部分内容与19号文中防疫要求不一致;二是该工程为线性工程,各施工区域之间劳务人员存在通过场外道路流动情况;工人生活区在封闭的施工现场外,工人进入施工现场时亦需通过场外道路进入;且出入登记管理存在不足,对外来人员身份的确定缺少具体信息;三是施工单位未能提供通风记录,且个别宿舍存在使用塑料薄膜覆盖窗户无法开窗通风的情况;四是施工单位未对劳务分包队伍用餐情况进行管理,不能提供食品购买票据,无法确定施工人员是否存在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工地周边流动商贩处订餐的情况;五是宿舍内床铺间距小于0.3米。
施工安全方面存在如下问题:一是一工区钢筋加工区现场存在手持电动工具直接用电线插入插座取电情况;二是一工区生活区宿舍内存在使用电水壶及充电器等用电设备情况。
(二)港湾(北京)路桥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北京亦庄盛元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北京华达建业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汽新能源高端智能生态工厂定制厂房工程
疫情防控方面存在如下问题:一是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对返京人员信息掌握不清;二是防控方案编制不完善,未明确街道对接人员及与社区联络人员;三是劳务人员返京观察区没有出入登记;四是返京人员花名册登记数量不准确,返京观察人员管理制度不完善、措施不详细;五是项目人员未进行实名制录入。
施工安全方面存在如下问题:一是观察区南侧二级配电箱未设置灭火器;二是施工现场西侧有电缆沿地面明敷设,未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三)江苏中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基建办公室建设、北京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战勤保障消防站(综合楼等3项)工程
疫情防控方面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实名制平台人员录入分类有误;二是返京人员宿舍内无住宿人员信息(姓名/返京时间/交通方式等);三是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未开展防疫应急演练;四是门卫出入登记记录信息不全,对返京人员教育缺少针对性(没有针对返京人员的特殊要求);五是部分返京人员居住、就餐、施工作业等未按照分批次、分区域、分时段的原则进行管理;六是食堂一名厨师返京隔离未满14天已开始作业。
施工安全方面存在如下问题:一是综合楼施工现场的干粉式灭火器均无检查记录、综合楼北侧二级配电箱旁有2具灭火器已失效(压力不足);二是综合楼施工现场正在进行模板拆除,干粉式灭火器布局不合理。
(四)中北华宇建筑工程公司施工、北京国联万众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建设、京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顺义区1#生产实验车间等4项(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及应用联合创新基地一期项目二期工程)工程
疫情防控方面存在如下问题:一是未见建设单位编制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防控应急预案》;二是河北返京人员19人和江苏返京人员10人的居住、就餐、施工作业等,未按照分批次、分区域、分时段的原则管理;三是项目大门位置未对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体温检测,项目部门口体温监测位置设置不合理(现场设置在民工宿舍门口,项目部门口无监测);四是施工单位未对劳务人员进行远端筛查,返岗进场第一次体温测量数据不齐全;五是施工单位未进行实名制平台人员录入。
施工安全方面存在如下问题:一是1号楼北侧有5个采光井(洞口尺寸:2米×3米,深约3米),临边无防护栏杆;二是民工宿舍区有1具干粉式灭火器失效,无定期检查记录。
(五)中铁十八局集团北京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中合联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门头沟区龙泉镇大峪化工厂及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
疫情防控方面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编制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均未加盖公司公章,且建设、监理单位未单独编制传染病应急预案;二是专职卫生员仅设置1名,数量不足,且施工现场入口处测温人员不是专职卫生员;三是办公区的集中观察区与正常生活区无硬性隔离分隔;四是工人生活区厕所和浴室无消毒纪录;五是未见新入场工人的第一次防疫排查记录。
施工安全方面存在如下问题:一是该项目-地块、-地块基坑支护工程最大开挖深度分别为13.9米和16.34米,现开挖最大深度分别约12米和14米,现场检查时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单位北京中联勘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实力通达工贸有限公司均不能提供对该基坑实施基坑工程监测的相关资料,基坑支护单位执行经理及安全员承认未对该基坑实施基坑工程监测;二是南地块施工现场两侧临时用电电缆线路沿地面明敷设未采取绝缘隔离措施;三是南地块施工现场基坑坡道两侧未做临边防护。
(六)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北京隆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建研凯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房山区阎村镇LX14-等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S4社会停车场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1#住宅楼等20项)工程
疫情防控方面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建设、监理单位编制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未加盖公司公章,且监理单位未编制传染病应急预案;二是工人宿舍窗户由塑料布封闭,不能保证有效通风;三是集中观察区与正常生活区无硬性隔离,且集中观察区未设置专用厕所;四是一名食堂炊事员培训证书未见;五是未见防疫知识宣传和培训记录。
施工安全方面存在如下问题:一是施工现场码放砌块高度为2米,超过不高于1.5米的规范要求;二是施工现场停车楼北侧基坑临边未做防护;三是施工现场消防泵电源未通电。
此前被通报的3个项目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北京城建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东土城路5号科研楼项目(C座科研楼)施工现场存在如下问题:
1.疫情防控方面:一是劳务人员宿舍管理不到位,多间宿舍门口张贴的住宿人员表中显示安排住宿人员超过6人,宿舍通风措施不到位,宿舍楼内日常消毒记录未细化到每个房间。二是该项目目前在场劳务人员人,落实《北京市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严格,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实名制登记后未及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本市施工现场人员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市实名制管理系统),且有2名施工人员家属入住职工宿舍但未纳入实名制管理。三是有77名14日内外地进京务工人员已进场施工,施工单位未督促其向项目所在地社区报告健康状况。四是2月11日新进场4名外地来京务工人员,未见来京前个人健康信息记录。五是施工电梯和移动卫生间均未见消毒记录。
2.施工安全方面:一是个别设备未配备专用开关箱,存在一个开关箱控制两个插座的问题。二是施工电梯未设置专人操作。三是基坑未分层开挖。四是高处作业未配备安全防护用具。
(二)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北京轨道交通11号线02标施工现场存在返京工人未向项目所在地社区报告健康状况问题。
(三)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北京轨道交通16号线22标施工现场存在项目部消毒记录填写内容不完整问题。
鉴于上述3项工程在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方面存在诸多问题,现对北京城建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家责任单位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对东土城路5号科研楼项目(C座科研楼)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同时要求朝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督促北京城建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落实限期整改工作。
防疫不是走过程,认真落实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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