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大案周洪元票据诈骗案下

宣判当日,《贵阳都市报》的新闻标题为:「巨额票据诈骗案一审宣判主犯周洪元被判无期」,相比较开审时的报道,语气和用词均发生了细微的变化:开审时的报道用的是「特大票据诈骗案」,判决则用的是「巨额票据诈骗案」。熟知内情的人已经可以判断出案件审理的结果与之前媒体的报道出入较大。之前媒体报道的用词除了「特大」「惊天」之外,再就是「总理批示」「6.7亿元」这些撼天动地的字眼。而宣告判决后这些都不见了,只是用了「巨额」,而实际上此时的「巨额」已经从「6.7亿元」变成了万元。

当天的媒体报道中,有一行文字让我陷入了深思:「经查,上述2笔共1.28亿元票据贴现资金被红大公司周洪元及其妻用于收购企业和大肆挥霍外,还分别向李晓燕、陆世勤、石世芳等人行贿万元、万元和50万元。」

法院最后认定周洪元等人利用票据套取银行资金共计万余元,造成银行贴现款万余元无法追回。这个看起来在用词上带有一定情感色彩的判决书最后实际上还是提到了周洪元「收购企业」的描述。其实,这才是周洪元试图利用票据贴现换取资金以完成其宏伟的百亿国企收购计划的初衷,只不过他超前的融资方式,没有被当局接受。

被判决无期徒刑之后,我的工作变得异常艰难,我所希望的通过人大、政协、省委、省政府、农业银行等所有的环节沟通此案的渠道都不畅通,所有的机关接待人员一听是「周洪元」的案子都赶紧像躲瘟神一样避开了。

其实也不难理解,省委书记亲任专案组长,两位总理批示这样的大案在贵州的历史上未曾发生过。毕竟一审判决的事无期徒刑,谁都不想惹上这种看起来已经「铁板钉钉」的案子。

没有我们所担心的那样太过绝望。这让我们的二审显得没有那么急迫和沉重。

不久,案件移送到了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高院和贵州省检察院共同挤在一栋破旧的大楼里,两院需要从一个大门进去,这个带有最明显中国印记的旧式建筑是那个年代中国司法关系的真实写照。

大楼虽然破旧,但是高高的石台阶安静地诉说着他们的威严。穿过黑暗而弯曲的走廊,我来到这个案件的二审法官办公室,接待我的是一位杨姓法官,据说是贵州师范大学体育系毕业的法官,第一次见面简单办完相关手续,我开始复制八十多本案卷。伴着四台破旧的老式复印机的丝丝轰鸣,我在不停思索着下一步的行动计划。

虽然我们不知道这个案子的二审是否会开庭,但是我一直等待着,等待的日子里我在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所有知识。渐渐地,我的一个新的辩护思路出来了:本案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本案的实质并不是票据诈骗而是利用票据融资,只是在这个融资的过程中,使用了违规的手段。

如果我要以次点来进行辩护,那我必须要想明白:在中国,票据的功能究竟是什么?我国的票据法与国外的票据法有何不同?国外有没有类似的案例?对于一个正在大规模改革开放,建立市场经济的国度,票据法这种西方的舶来品,在它们的老窝是怎样发展的呢?我必须知道,也许它们的现状就是我们的未来。正如投机倒把罪的历史命运一样,一些暂时还不为常人所理解的模式最会终会被社会所认知。

接下来,我一趟又一趟地跑贵州,与各方会见、沟通,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关于此案无罪的辩护意见也在贵州司法界传播开来。一个显著的变化是,二审期间本案的敏感度逐步下降,人们开始敢于和我交谈了,法官也终于可以认真听取我的意见了。

不仅如此,我还为身体不适的周洪元医院候审的待遇。

医院没什医院,离机场不远,每一次我去找周洪元会见也相对方便,在医院的走廊里我们随意交谈,没有人监视我们的对话。那些日子,我才开始真正了解这个「惊天诈骗案」的被告人,胸中有这一腔热血,一个宏伟的报国之梦。

他说通过在珠海的工作和经历,他发现国企资源丰富,发展前景看好,但是又深知国企管理落后,早已不再适应改革开放的现实要求,而他就是想通过自己的能力搞好盘活一些国有企业。

多少年来,我办理了一起又一起大案,每一起案件中我都会发现其实这些往往被媒体描述为「妖魔」的当事人,他们的内心事实上都没有那么恶意,甚至非常的善良。不过周洪元并不是一个「国家工作人员」,没有资格进入国企这个领域。后来,风风火火的国企改制在全国铺开,他认为机会来了,注重实业的他也并没有像一些普通的投机者那样看中的仅仅是破产国企的土地或者商标等资产。他想做的就是真正地收购盘活一些大型的有潜力的国企。只是缘于资金匮乏,他才想到了这种利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期间的时间差换得资金,他认为这种模式其实是相当于信用贷款。

而这种运作模式在具有融资功能的一些西方国家票据体系中是一种普遍的经济现象。但是没想到,这种超前的运作模式已经超出了中国票据法的规范。

通过一次又一次的了解,我慢慢地发现这个「惊天诈骗案」的被告人内心深处居然还对这个世界怀有一种悲天悯人的关怀。他说自己早年在老家开诊所,为的就是像古人一样悬壶济世,救助乡亲,他经常夜以继日地研究治病的药方,终究发明了几味特效药方,治好了众多乡亲的疾病,说到这里他的嘴角时常会带有一种不易觉察的自豪。他始终不认为自己是诈骗,所以他希望我能将他「根本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心态一定要向法官陈明。

记不清是多少次会见,我感受最深的是,他每一次都很客气,语气和缓,面带微笑。除了关心家人,他特别担心的是孩子的学业。

而我们一直没敢告诉他,他那个懂事的孩子为了拯救尚在牢狱之中的父亲,二十刚出头就已经从香港理工大学辍学了。我也曾劝他儿子不要放弃已经读到大二的香港名校。但是他语气轻轻态度淡定却又坚毅地说,学习的途径很多,在香港他放心不下爸爸。案件审理到了后期,他们家在金钱方面异常困难,我后来的住宿条件也从星级酒店转到单位招待所,后来又从单位招待所,转到了小干店。再后来,他儿子甚至租了一套小小的民房在贵阳住了下来,为的就是能及时为患有疾病的父亲送去药品和第一时间知道父亲的消息。

我一次又一次前往贵州高院阐述我的无罪辩护意见,每一次我都会试着找一个新的角度,说多了,我自己都确信这是一起典型的无罪案子了,甚至,我都忘记了本案还有行贿的事实。

而高院的法官们每一次也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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