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商业本是一个国家的重要产业,但商鞅为了保护农业不被商业影响,采取了严厉的限制措施。这在当时有其必要性,但不能不说是商鞅治道的一大缺陷。商鞅的政治实践采取的是严格限制但不扼杀的政策。在商鞅治理下的社会,商人仍有合法活动的空间,而从后来秦国的历史来看,秦国的商业也是有很大发展的。
农、商、官三个阶层
中国很早就产生了商业活动,而且商业被视为国家治理的八个基本领域之一。但中国历来是将农业放在首位的,在农业社会中,农业当然比商业具有更重要的作用,是国家最重要的产业,商业的发展应当在农业之后。因此,中国历朝历代的君主都把农业放在首位。虽然班固批评商鞅“急耕战之赏”的政策,但也承认“虽非古道,犹以务本之故”。
到了西汉末年,商业发达导致的后果是商人越来越富,农民越来越穷。班固说,“庶人之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又说“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对商业的畸形发展表示非常反感。他认为国家的当务之急还在于发展农业,所以,商鞅所提重农轻商在古代中国也不是什么特殊的政策。
秦国地处西陲,商业活动历来不发达,商人的影响力也很有限。《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献公时实行了一条改革措施,允许进行商业贸易活动,即“初行为市”,让商人成为城市居民,具有合法的平民身份。
商鞅治秦时,在对商业和商人的治理上,既考虑到了秦国商业不发达的客观事实,又考虑到了中原六国商业发达和商人影响力增强后的一些消极后果,所以采取了两方面政策。一方面,商鞅时期提出,秦国的合法社会阶层只有农、商、官,这是一个独特的现象,
一方面,商鞅为了鼓励农业发展,对商业采取了严厉的限制,不允许商人到农村诱惑农民,抗乱农民的生活,不允许普通人过多从事商业;另一方面,商人又是排在农民之后的第二大阶层,这可能也是历史上从秦到清朝商人的最高地位了。
限商的三大原因
一个国家要想从贫穷走向富裕,一般都会首选发展商业。民间谚语说:“以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但商鞅治理秦国时,为什么偏偏要走相反的道路?商鞅为什么要限制商业,而不是鼓励和发展商业?原因有三。
(一)从国家战略层面考虑,重农主义优于重商主义
国家的基本经济政策通常有两种,一种是重商主义,一种是重农主义。《商君书》则指出,重商主义和重农主义有很大的矛盾。重商主义会导致国家钱和粮食两无,唯一的出路是实行重农主义,粮食有了国家就强大了,钱也就有了,粮食和钱双收。
(二)限制商业,农业才能发展
农业是一个苦行业,既辛苦又不能富。相反,商业又轻松又能赚钱。有钱的商人生活安逸而且还能赢利。如果商业发展繁荣,那么百姓就会弃农从商,就会使从事农业的人口减少。同时,商人富了,农民就穷了,利益流入商人手中,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就会大大下降。
(三)限制商业的政治原因
相对于农民来讲,商人不大好管理,农民离开了土地无法生存,所以被束缚在土地上;而商人逐利,流动性很强,商人的资本在于他自身。所以,这些人四海为家,商人所在之地,就是资本所在之地。如果民众把自己谋生的资本看得比生命还重要,而且都去投奔邻国,带资本附私门,就是像完、这样的贤明君主也准以管理因此,秦国要发展,必须限制商业
但是,商业又是必不可少的,限商不是禁商。即使从《商君书》的内容来看,商人能从事的商业活动也是不少的。这些领域包括餐饮业、运输业、农业消耗品的供应、边防关口地区的边贸、旅馆业、服装行业,以及军需品的配给和销售等,而且有些政策还会给商人带来新的商机。因此,商鞅只是限商而不是禁商,禁止买卖粮食而不是禁止一切商品买卖。
限商政策的主要措施
第一,禁止商人从事粮食买卖。
商鞅起草的第一道令就是《垦令》,其主旨在于鼓励农业,限制商业。怎么限制商业呢?最主要的就是限制粮食买卖。
这一条既针对商人,也针对农民,但更主要的是针对商人。农民不卖粮食,可能会带来生活不便,但不影响农民的基本生活,最起码吃饭没有问题。同时,如果农民有粮,不卖给商人,但可以用粮食向国家交换官爵,官爵能给农民带来其他物质资料。即使不卖粮食,放在家里储存也仍然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之所以限制农民卖粮,是因为担心一些农民通过粮食得到一定收益后,离开农业去做别的事情,或者因此不愿再从事辛苦的农业而懒惰起来成为游民。限制粮食买卖,是为了让农民保持从事农业的需要;同时,禁止农民卖粮也是保护农民利益的一种措施,可以让农民避免受商人的盘剥。
所以,不准农民卖粮主要是对商人的严格限制。因为在当时,粮食是最主要的大宗商品,也是最有利可图的商品。粮食在当时是稀缺资源,商人可以在粮食买卖中获得巨大的差额利润。
第二,实行酒肉高价高税政策。
为了让更多的人从事农业,商鞅当时还想出了一个主意,就是抬高酒肉等高价消费品的价格,加重收取这些东西的赋税,让租税高出本钱十倍,这样的话,卖酒、肉等东西的商人就会减少。商鞅是想通过这样一个限商政策,减少农民纵情饮酒作乐而耽误农时,避免官吏因吃喝享乐而荒废政事,然后把一部分商人从餐饮业中分离出来,迫使其改行去务农,那么荒地就一定能得到开垦了。
但是,商鞅没有想到的是,继续从事餐饮业的这一部分商人,因为竞争减少了,赚钱的机会也大大增加了。对酒肉的高价和高税收政策会减少人们的消费,但只要人们有这种需求,餐饮业就会一直存在,餐饮业会把高成本转移到消费者身上,继续从事餐饮业的一小部分商人仍会从中获得较大利润。
第三,加重关市之赋。
《商君书垦令》中认为,加重关口、集市上商品的税,农民就不会喜欢经商,商人也就会对经商能否获利产生怀疑。农民讨厌经商商人对自己所从事的产业产生怀疑而不愿意经商,那么荒地也就能得到开垦了。
这一条也说明了当时商鞅采取的政策是限制商业但不完全禁止商业的存在,因为有边界贸易,就可以增加国家的关税收入。商鞅没想到的是,虽然实行了提高关税的限制性措施,但只要有需要,就会有关市的存在,关市是各种商品集中交换采购的商业中心,在这里有门路的商人会想尽办法逃避高关税。因为秦国的物产有限,总是需要从关东六国获得秦国所不生产而又必需的商品。这样一来,越是高关税,就越容易产生从高税政策中获得暴利的商人。
第四,限制商人家中的非生产人员。
商鞅为了限制商业,把限制措施扩大到商人亲属。根据商人家中人口数量向他们推派徭役,让他们家中砍柴的、驾车的使役和僮仆都要到官府登记注册,并且按名册服徭役,这样一来商人的负担就会加重,而农民的负担就会相对减轻。
第五,不准在各县及乡下提供享乐的音乐和奇异的服装。
农民在外出劳作时就不会看见奇异服装,在家里休息时听不到使人丧失意志的音乐,那么他的精神和意志就不会涣散、他的心思一定会专心在农业生产上,荒地就能得到开垦了。
第六,废逆旅。
“废逆旅”,是指废除私人开设的旅馆。废除旅馆,那么奸邪伪诈、不安心本职、私下交游、不愿意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就不会外出周游,而且那些开旅馆的人也没有办法谋生他们就会去务农。但这一条既限制商人,也限制农民,“使民无得擅徙”。同时,“国之大臣诸大夫…无得居游于百县”,限制国家的大臣们,不允许他们游居各个郡县。
结语
按理来说,如果实行了“废逆旅”的法令,秦国就不应该有旅馆存在,但是《史记·商君列传》里却说,商君逃跑到边境关口,想住旅店,旅店的主人不知道他就是商君,说住店没有证件,店主要连带判罪。这也许能说明商鞅的“废逆旅”法根本没有完全实行,或者就是司马迁为了批评商君之法过于严苛而编了一个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