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一个网络帖子在浙江省义乌市的本地论坛引发网友“围观”。帖子称该市北苑街道柳二村党支部书记杨光明家境不错,却让自己的母亲领取困难群众救助金,并指出救助名单中多人为村干部亲友。(11月3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只有患大病或持有特殊病种证书的人员才可以申请救助金。经查,在今年北苑街道对困难群众进行救助时,柳二村党支部书记杨光明、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杨辰生利用职务之便,在认定、核准并申报困难户的过程中优亲厚友,将11名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亲属或朋友纳入救助对象范畴,骗取救助资金共元。
“政者,正也。”服务群众是村干部的基本职责,村干部作为群众的公仆,其“公”的含义就包括“处事公正公平”,即办事要处以公心,不参杂任何个人私利,不因私废公、不徇私舞弊,不厚此薄彼、不媚上欺下。义乌市北苑街道柳二村的这两名村干部,把不符合受救助条件的亲友纳入救助对象范畴,救助名单变成“亲友名册”,显然是其私心杂念在作祟。
“邪生于无禁,欲生于无度。”欲望是人最大的敌人。党员干部无论职务高低,手中都拥有一定的权力,一旦有了私心杂念,就容易打自己的“小算盘”,将党纪国法抛诸脑后,发生以权谋私、唯利是图,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
村干部把救助名单变成“亲友名册”,“一碗水没端平”,群众看在眼里,痛在心上。这种近在咫尺的“微腐败”,破坏公平正义,啃食群众的获得感,负面效应极大,必须加以惩处。义乌市北苑街道柳二村的这两名村干部,在救助金申报中优亲厚友,违规骗取困难群众救助金,其中杨光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辰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骗取的救助金全部予以追缴,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公私分明是党员干部的基本职业操守,公而忘私才是为官从政的应有境界。义乌市北苑街道柳二村的两名村干部把救助名单变成“亲友名册”,受到严肃惩处,警示党员干部要时时用公与私这把尺子考量自己的党性,事事捧出一颗公心,摒弃“私心杂念”,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清白做人、坦荡为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