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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证券时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新洋丰公告编号:-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调整及选举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情况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黄镔先生、董事杨才斌先生的辞职报告。黄镔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杨才斌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杨才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于年12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议案》,黄镔先生继续在公司担任副总裁职务。黄镔先生、杨才斌先生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黄镔先生、杨才斌先生的辞职报告自董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黄镔先生、杨才斌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其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杨才斌先生持有公司8,,股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杨才斌先生在离任后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上市公司离任董事减持股份的要求。此外,杨才斌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年12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审核,同意提名杨磊先生、王险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调整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副总裁郭琦先生、副总裁包雪梅女士的辞职报告。郭琦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其辞职后公司另有工作安排。包雪梅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其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上述人员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郭琦先生、包雪梅女士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其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止公告日,包雪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郭琦先生持有公司20,股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郭琦先生在离任后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上市公司离任董事减持股份的要求。此外,郭琦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于年12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及业务规划,同意将黄镔先生的职务由总裁调整为副总裁,同意聘任杨华锋先生为公司总裁,同意聘任李维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上述人员的任期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新洋丰公告编号:-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司定于年1月11日(星期二)14:00召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年12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年1月11日(星期二)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年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年1月11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第一次投票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年1月6日(星期四)。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年1月6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号洋丰培训中心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内容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杨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王险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上述议案已经年12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年12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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