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秋季建筑施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建设管理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安排部署,严格执行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山东省安全生产八抓二十项创新举措,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全力做好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扬尘治理和疫情防控等工作,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关于开展年全市秋季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扬尘治理暨疫情防控执法检查的通知》(德建通〔〕号)安排和年度工作计划,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10月8日—16日组织开展了全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扬尘治理暨疫情防控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抽调84名人员组成6个检查组,重点检查县级住建部门行业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每个县(市、区)随机抽取工地不少于4个在建工程项目,共查在建工程项目55个,建筑面积万平方米,涉及建设单位51家,施工单位38家(本地施工企业20家,外地施工企业18家),监理单位33家,预拌混凝土企业42家。混凝土使用质量评分项目55个,90分以上34个占比61.8%,85-90分11个占比20.0%,80-85分10个占比18.2%。预拌混凝土企业抽查52个,90分以上17个占比32.7%,80-90分22个占比42.3%,70-80分12个占比23.1%,65-70分1个占比1.9%。安全评分项目55个,85分以上35个占比63.6%,80-85分11个占比20.0%,75-80分7个占比12.7%,70-75分2个占比3.6%。扬尘治理评分项目55个,95分以上34个占比61.8%,90-95分20个占比36.4%,85-90分1个占比1.8%。检测机构现场抽测钢筋组,抽检构件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现浇板厚度,经检测全部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共下达问题整改建议书(执法建议书)55份,发现质量、安全隐患和扬尘问题余项,所有问题全部责成工程所在地督促整改。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和各项目参建单位能够自觉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能够及时开展质量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强化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环保和疫情防控意识持续增强,房屋建筑工程领域招标投标、施工发包与承包行为进一步规范,实名制管理、工资专户、总包代发等保障农民工工资制度进一步落实,建筑市场环境不断改善,质量标准化管控力度持续深入,安全治理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提升,全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可控,扬尘治理和疫情防控效果显著。检查中也发现部分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仍需加强,日常质量安全管理、危大工程管控方面仍需进一步规范,部分建筑工程项目仍然存在较多安全问题和隐患,需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督机构和人员力量薄弱。总体来看,各县市区住建部门监督机构人员数量不足,既懂管理又具备专业知识的监督人员短缺,无法满足日益严峻复杂的安全生产形势需要,与当前监管面广、监管任务量大的矛盾仍然存在,监管信息化程度不高,监管效能未得到充分发挥。对安全隐患整改判定标准不够高,同类问题在同一个项目上反复出现,问题未得到有效根治。个别县市区对“三违”行为的惩戒处罚力度不够大,缺少零容忍和铁腕整治的决心。

(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存在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建设单位肢解发包,施工单位转包,劳务承包企业缺少劳务承包资质。部分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到岗履职不规范,该签字的未签字,该参会的未参会;项目经理、总监未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考勤。部分项目建设单位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按时足额拨入安全施工文明措施费用,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和比例向施工单位拨付工程款,将资金压力和财务风险转移给施工单位;未按照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要求按月、足额拨付人工费,导致平台上存有预警信息,存在较大欠薪风险。部分项目实名制管理落实仍不到位,未按要求将全部进场工作人员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进行考勤管理,劳动合同签订上传不规范,花名册、考勤表、工资表与实际用工情况不符等情况。施工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未结合工程实际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消除质量常见问题,对重大风险隐患辨识不足,应急处置能力差;监理单位对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旁站、巡视、平行检验不到位,验收把关不严,不及时组织分部验收;个别项目安全员、监理单位人员配备不到位,业务水平不高,作用发挥不充分;现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日常检查等活动不够扎实。

(三)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仍然存在。现浇结构仍存在裂缝、露筋、蜂窝、夹渣等一般质量缺陷;部分工程钢筋原材进场报验不及时、钢筋绑扎不规范,现浇板负弯矩筋保护层厚度控制不佳;后浇带未设独立支撑;部分施工企业对二次结构施工重视程度不足,砌体灰缝厚度和宽度超出规范要求、拉结筋制作形式不规范、构造柱钢筋安装和混凝土浇筑质量差等问题依然较为普遍。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管理需进一步规范,个别企业关键岗位技术人员不在岗、人员任职资格不符合要求;专项试验室设备配备、场所温湿度环境条件未达到标准规范要求;样品无唯一性标识;个别检测报告执行过期作废标准;搅拌系统计量设备未经校准使用;个别预拌混凝土出厂未按规定留置混凝土试件,出厂检测项目和频次不符合标准要求。

(四)施工安全常见问题亟待深入。连墙件数量不足或连接不符合要求,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脚手板铺设不严密未加密小横杆;架体底层封闭不严密;悬挑梁锚固长度不够,固定方式不正确。基坑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审批不规范、基坑方案审批程序未闭环。模板支撑第一道水平拉杆等杆件缺失和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可调托撑伸出长度过长;立杆底部未设垫板或垫板偏移;搭设(拆除)前及验收交底记录不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用配电箱无断错相保护。预留洞口、楼梯口和电梯井口防护措施滞后或固定不牢;悬挑式卸料平台设置不规范、限定荷载标牌损坏,周边防护不严密。消防水源用电缆线未从总配电柜的消防专用分路接线;漏电保护器、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检测值填写不真实、一闸多用未杜绝。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专用配电箱漏电保护不符合要求,顶升梁一侧防脱销轴无操作手柄;塔机大臂前段楔形套主绳固定不符要求,部分起重机械安拆不规范、维保不及时、限位器缺失或失灵等问题较为突出,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指导性不强,安全隐患大。

(五)扬尘治理和疫情防控仍需加强。目前,土方开挖、回填、随层垃圾清运及后期配套施工阶段,防尘降尘效果仍不理想,覆盖不严、清扫不净的问题未得到根治,部分企业未严格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登记,个别扬尘在线监测设备未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扬尘治理成效不易长期保持。部分项目疫情防控方案无审批表、无编制依据,防疫物资储备不足、入场人员身份登记信息不全,个别工地施工人员未做到“应检尽检”。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把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八抓20项创新举措”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进一步压实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两个责任”,落实落细“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班前晨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各项制度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切实提升重大隐患辨识和各类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形成规范有序、重点突出、分级分类管控的安全监督管理模式,提高住建部门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管效率。

(二)持续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整治。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加大质量监督力度,深入推动住宅渗漏、裂纹等常见质量问题防控,强化建设单位是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依法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压实设计、图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主体责任,强化事前预控、事中防治和事后处置,着力解决设计深度不足、材料质量不高、施工工艺不精、验收把关不严等问题。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实施工地现场和混凝土生产现场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两场”联动机制,督促生产企业和施工、监理单位切实提高质量意识。持续强化对钢筋、预拌混凝土、防水材料等主要受力部位和重要使用功能材料的抽检抽测,认真执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创新实施社会力量参与工程质量监督的新模式,推动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工地开放日、先验房后交房等制度落实落地,不断提升住宅工程质量品质。建立基于工程质量风险程度的差异化监管机制,强化对不同等级质量风险源辨识,实施质量风险差异化防控和动态化管理,有效预防质量问题发生,不断提升工程质量监管效能。

(三)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责令有关单位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并跟踪复核,督促指导施工现场各方责任主体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对照此次检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自查自纠,认真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的政策要求和技术标准,完善双重预防管理机制,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价与管控,实施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化管理,及时消除问题隐患。要按照“检查必执法、执法必处罚、处罚必从严”的原则,对依法依规应当处罚的情形,坚决实施行政处罚,确保整改闭环交圈。整改情况于11月30日前书面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联系,邮箱:zlaqjgk

dz.shandong.cn

附件:

年全市秋季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扬尘治理暨疫情防控执法检查结果.docx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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