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鲜事,近日,安徽医科大学颁发的录取通知书,签发的是党委书记,而不是大家印象中的校长,这是怎么回事呢,不是应该校长吗?
其实一般是校长签发,但由于校长前任离任,新校长还没有到位,所以由党委书记或常务副校长签发都可以。具体的要求在安徽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名单上,只要一致,都没有问题。
无独有偶,河北衡水中学的录取通知书,罕见的书记和校长同时署名,大家都知道一般的情况下,录取通知书有学校公章和校长的印章,毕业证上也是同样。如果是签署书记的印章一般是校长的职位空缺,由书记代替签章。三年后,衡水中学的高中毕业证上,不知道会出现几个章,衡水中学、书记、校长?
具体到高校的录取通知书的签发,还真有要求,比如安徽教育考试院的文件中说明: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35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1号)要求,高校应根据经有关省级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除加盖高校公章外,还应有校长签名,并由校长对录取结果负责。
为认真落实校长作为高校法人代表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现将年我省省属高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名单予以公布。这样的签名就是合理合法的签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