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21日讯据悉,齐齐哈尔市中小学今年秋季新生将进行“阳光分班”,时间为8月21日至9月1日。
齐齐哈尔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坚持“阳光”操作,实行“阳光分班”,目前已经形成常态化。齐齐哈尔市各中小学校将举行新生“阳光分班”仪式,现场将由辖区纪检监察委、人大代表、行风监督员、教育局组成领导小组挂牌督学,同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共同参与,并全程录像,监督阳光分班工作流程。各位代表在现场负责采用软件,输入班级数,导入学生名单模板,一键分班,公示分配结果的流程对学生进行分班。现场班主任的分配,由纪检监察人员现场抽取家长代表,由家长代表抽取班级代码及抽签顺序号码,按照顺序号抽取班主任名单,并当场公示结果,打印带有班主任名单的学生分配名册。当场打印一式两份,由工作人员签字,公示一份,上交纪检部门备案一份,并将随机分班的结果向社会各界公布。
据了解,分班总的原则是要先定规则(方案),然后严格按规则(方案)办,规则(方案)要提前议定,公示告知,谋划在先,不能歧视,不能指定,不能暗箱操作,不能变相变通,确保阳光,确保公平。要按照公正公开、科学合理、统筹规范的原则组织分班,严格控制班额,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严禁设立虚假班级,确保学籍与实际班级相一致,一人一籍,人籍相符。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分班,存在2个以上教学班的,其最大班额与最小班额差值不应大于1;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班级男女比例应大体相当,主要通过电脑派位等方式均衡随机产生。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在配置各班级班任与科任时,应考虑教师年龄、教龄、职称、学历等因素,合理均衡搭配教师。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具体分配方案应经校务会审定。
“阳光分班”实行属地化管理。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县(市)区教育局负有监管责任。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阳光分班”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市教育局将通过多种渠道掌握各地各校“阳光均衡分班”的情况,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个人严肃查处,给予工作约谈,全市通报批评,取消评优先模资格;对不执行“阳光分班”制度造成影响的,将进行党纪政纪问责,并按照管理权限,直至建议撤销校长职务。
“阳光分班”还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通过校园网站及新闻媒体向社会和家长广泛宣传政策、目的、意义、方法,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监督,营造“阳光分班”的良好社会氛围,建立全社会共同维护“阳光分班”制度的环境秩序,确保实现阳光和均衡,做到“分班不求人”。
今年我市中小学新学期实施的“阳光分班”将依然严字当头,推进学校均衡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创建公平、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切实维护学生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力争做到让广大家长、学生和社会各界满意,从根本上扭转“择校热”、“择班热”的局面,让“大班额”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加快教育公平化的进程。为学生的幸福成长创造公平、健康的教育生态环境,办人民满意教育。
据了解,齐齐哈尔市新闻传媒中心新媒体事业部届时将在建华区、龙沙区、铁锋区部分中小学学校建立主、分会场,通过现场云平台,实时向社会各界直播,使“阳光分班”在媒体的监督下更加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