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叔权律师的律师营销观
法律服务的本质是服务,这点与其它任何服务业没有本质区别。基于其它服务业的任何有效的营销理论、工具、方法,都可以为律师业所用、所借鉴。
当然,律师业借用、借鉴其它行业的营销理论、工具、方法时,需与律师业的特殊性相匹配。
律师业区别于其它服务业的特殊性有很多。律师/律所找出/找到其中的特殊性,并与营销的渠道、工具、方法相匹配,就可能取得成功。
律师/律所营销尤其是有效营销的困难,首先在于律师观念的改变。越来越多的律师/律所虽已意识到营销的重要性,且已将营销付诸于实践。但是,律师观念的改变任重道远。
01专业积累还不够
举一个例子:律师尤其是青年律师,入行后总认为自己的专业积累还不够,还不能或不敢出去堂而皇之推销自己。这个观念,非常非常错误,但普遍存在,甚至根深蒂固。
面对这一错误观念,我常告诫他们:北上广深每个城市人口都在一两千万,而律师人数区区一两万最多两三万人,那么相对于绝大多数人口而言,你读了法律,过了司考/法考,经实习并经考核,取得了执业证,你已有资格执业,如同取得驾照一般,你已可以堂堂正正上马路,也可以开上高速公路,那么,你还在纠结甚至担心自己不够专业,难道这个不是杞人忧天吗?!
律师营销以专业为本,首先摒弃还不专业,还需专业积累的陈旧观念。当然,律师需要摒弃的旧观念甚至是愚蠢的被同行误导的错误观点还有很多很多,都首先需要摒弃!
02只办案或只办好案
律师营销需要律师改变的另一观念是只持续做一件事。师傅经常告诫徒弟:一辈子做好一件事。意思是,你刚出来做律师,帮我把交给你的案件跟好就好了。潜台词是:别想东想西的,别不安份。这种观念害惨了一大批青年律师!
这种观念暗藏的是成功律师(师傅、前辈)的私心,它让许许多多律师一辈子只会办案,而不知道怎么接案,从哪里接案。人们可以推崇匠人精神、崇拜用一辈子做一件事而终成正果成为匠人的人。
但须知,做匠人的前提是有人给活干,源源不断的有活干。律师这行,需要自己找米下锅,需要自己买锅碗瓢盒,因此,首先不是先会办案,而是先懂得接案,先能有案子办!
青年律师要明白这个道理。明白了,那入行之后就不能只做办案一件事,不能只想怎么办好案这件事。而必须眼观六路,看看同行,看看师傅,看看成功律师,他们怎么来的案源,树立一个或者几个效仿的目标,依样画瓢去做,才会有出头之日,才可以弯道超车,才不会落到一辈子都在愁案源的地步。
林叔权律师03不着急做专业定位
律所营销首先要改变的第三个观念是:专业定位需要时间。这个话初初听来似乎也没有错。刚执业的律师,不知道自己的兴趣点在哪,也不知道选择什么专业方向、专业领域才有前途。所以,往往会想,慢慢做着看,不急着去定位。
但是,我之所以将其认定为是误区,是错误的观念,原因在于:
1、律师对多数人来说就是一个职业,是一份养家糊口的活。既如此,选择什么专业方向,为什么非得与兴趣挂钩呢!这个就像结婚,既然是人都要结婚,为什么一定要嫁给爱情或因爱情而娶呢?!君不见,幸福的婚姻,有几对与爱情有关呢?!
2、青年律师都在说,弯道超车。但有慢慢来的思维,又怎么弯道超车呢?!
对青年律师而言,在专业定位,在专业方向、领域的选择上,我的观点是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通常建议是,碰到什么定位什么;周边律师同行没有什么,就定位什么;人家有了或者都有人占了,你就在大类中做细分,如刑辩,大伙们都贴,刑辩大咖多如牛毛,你就往细分去选,如毒品辩护、诈骗辩护、非法经营…,按类罪去定位,或者干脆按罪名定专业方向。
实在想不好定位什么的好,那就抓阄确定!找出律协各专业委员会名册,从中随便抓一个专业,当然可一次选定三个,以一个为主,二个为辅。选择后就甩开袖子开干,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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