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存在劳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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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石

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

劳动工伤损害赔偿行政侵权

  发生劳动争议,大家首先想到的是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这种处理方式的前提是,你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很多单位存在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该怎么办呢?

劳动者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所以从劳动者角度,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如下证据用于证明劳动关系:

  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需会计人员签名)、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

  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6.发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内部刊物、或者公司网站有关自己事迹的报道;

  7.工作记录单、本人代表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客户业务记录等;

  8.公司或者公司工会发出的本人是当事人的奖状、惩罚通知单、工会会员证;

  9.工作中来往邮件、QQ聊天记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个月不满—年末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律师说法

  劳动者要谨记的是劳动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委员会通常会从劳动纠纷开始之后进行计算时效。

  如果劳动争议等方面有更多的问题,建议咨询相关专业律师,我律社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点击下面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个月不满—年末与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我律社特约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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